京華時報訊(記者張劍)鄭麗患上白血病需要進行骨髓移植,其弟弟鄭陽第一次捐獻後,姐姐病情又出現惡化,需要進行第二次骨髓移植。由於擔心身體受影響,鄭陽的家人向鄭麗的丈夫袁林提出90萬的經濟補償要求。鄭麗最終因病重身亡。鄭陽及家人狀告袁林,要求其兌現90萬元的補償承諾。昨天,記者從懷柔法院獲悉,這起案件經過調解,以和解形式結案。袁林向鄭陽支付10萬元補償。
鄭麗的老家在懷柔一個偏遠鄉村,有3個弟弟。2009年,鄭麗被發現患上白血病。經過檢查,醫生認為需要進行骨髓移植。鄭陽三兄弟聞訊都要求為姐姐捐骨髓。經過配型,只有鄭陽的骨髓最匹配。2010年12月10日,鄭陽為姐姐第一次捐獻骨髓,鄭麗的病情有所好轉。然而僅僅過了不到半年,鄭麗病情再次惡化,需要進行第二次骨髓移植。此時,鄭陽的妻子認為,丈夫已經捐過一次骨髓,如果二次捐獻,可能會對身體產生影響,「我的一隻手有殘疾,你再垮了,這個家怎麼辦?」但鄭陽還是堅決要捐骨髓救姐姐。
2011年3月末,鄭麗病危等待骨髓移植,但就在手術當天,鄭陽最終沒有趕到醫院,被妻子和孩子擋在了家中。經過家庭會議,鄭陽的妻子堅決不同意捐獻,希望親人們也為鄭陽的家庭考慮。無奈之下,袁林提出願意給補償並籤協議。協議約定,鄭陽若因捐獻骨髓引起身體疾病,由袁林承擔補償,總額90萬元。2011年4月,鄭陽二次捐獻骨髓,但醫生認為,已經錯過了最佳時機。2011年9月,鄭麗病重去世。
隨後,鄭陽夫婦找到袁林,要求兌現補償,原因是鄭陽出現身體不適,失去了幹體力活的能力。鄭陽最終將袁林訴至懷柔法院,要求判決袁林兌現90萬的補償及部分醫藥費。2013年3月,該案曾開庭審理,雙方在庭審中爭吵激烈。這起親人間的案件,也讓承辦該案的法官姜麗娜為難,「作出一紙判決容易,但雙方矛盾必然就此激化。如果僅按現有證據一判了之,破碎的親情就再無修補的可能。」姜麗娜經過反覆研究案情,決定選在鄭麗生日主持雙方調解。
2014年12月9日,雙方達成和解一致,袁林向鄭陽一家一次性支付10萬元。該案最終以和解形式結案。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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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骨髓捐獻現狀
截至2013年年底,中華骨髓庫總庫容已達183萬人份,但其中約20%的志願者會因各方壓力而反悔。
「不少人認為目前採集造血幹細胞、捐獻骨髓需要經歷骨髓穿刺,抽取的過程會對身體造成極大的危害。」中華骨髓庫管理中心副主任高東英介紹,「儘管我們在採集前都會對捐獻志願者做系統的講解,包括如何採集和之後的恢復和影響,但仍有很多人對採集存在巨大的誤區,認為幾年內不能恢復正常體力,甚至有人還認為捐獻後幾年內無法生育。不少志願者最終都難敵來源於家庭及工作崗位的壓力而反悔。」
(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