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為什麼被除名
颱風為什麼被除名:當某個颱風造成了重大損失,將從這個名單上除名,以用來單獨保留。
西北太平洋地區是世界上颱風(熱帶風暴)活動最頻繁的地區,每年登陸我國就有六、七個之多。多年來,有關國家和地區對出沒這裡的熱帶風暴叫法不一,同一颱風往往有幾個稱呼。為了避免名稱混亂,有關國家和地區舉行專門會議決定,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熱帶氣旋採用具有亞洲風格的名字命名,並決定從2000年1月1日起開始使用新的命名方法。
新的命名方法是事先制定的一個颱風命名表,然後按順序年復一年地循環重複使用。命名表共有140個名字,分別由WMO所屬的亞太地區的14個成員國和地區提供。以便於各國人民防臺抗災、加強國際區域合作。同時颱風委員還規定:當某個颱風犯下滔天大罪後,有關成員可以提出換名申請,從而把這個惡魔永遠釘在災難史的恥辱架上。
歷史上被除名的颱風有哪些
到目前為止歷史上被除名的颱風有:
2011年的第21號強熱帶風暴「天鷹」在菲律賓棉蘭老島造成1200人以上死亡,財產損失佔到全年西太熱帶氣旋總數75%以上
2010年的第11號超強颱風「凡亞比」在中國東南部、臺灣總共造成101人死亡,41人失蹤,
因災傷病328人,緊急轉移安置12.9萬人,直接經濟損失51.5億元人民幣。其替補名為「萊伊(rai)」。
2009年的8號颱風「莫拉克」造成臺、閩、浙、贛如此重大損失,遇難人數600人以上,8000餘人被困,造成臺灣數百億臺幣損失,大陸損失近百億人民幣,被除名,替補名為「艾莎尼(Atsani)」。
2009年的16號颱風「凱薩娜」造成菲律賓、南海諸島、越南共計402人死亡,造成農業經濟損失重大,替補名為「薔琵(Champi)」。
2009年的17號超強颱風「芭瑪」造成菲律賓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臺灣降水量打破全年記錄,給海南、廣西等省造成一定洪澇災害,經濟損失慘重無法估計,死亡441人,替補名為「煙花(In-Fa)」。
2006年被除名颱風:
1、2006年的1號強颱風「珍珠」(Chanchu),在菲律賓、中國東南部、臺灣總共造成104人死亡以及12億美元的損失。
2、2006年的4號強熱帶風暴「碧利斯」(Bilis),在菲律賓、臺灣、中國東南部總共造成672人死亡以及44億美元的損失。
3、2006年的8號超強颱風「桑美」(Saomai),在馬利安那群島、菲律賓、中國東南沿海以及臺灣省總共造成458人死亡以及25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4、2006年的16號超強颱風「象神」(Xangsane),在菲律賓、海南、越南、柬埔寨、泰國總共造成279人死亡以及7.47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5、2006年的22號超強颱風「榴槤」(Durian),在菲律賓、越南、泰國總共造成於819人死亡,經濟損失無法估計。
2005年被除名颱風:
2005年的9號強颱風「麥莎」(Metsa),給我國華東地區造成重大損失。40萬人被撤離,上海地鐵停運。僅浙江直接經濟損失達65億元(其中寧波損失27億元)。江蘇發生狂風暴雨天氣,並且造成經濟損失達12億元。
2005年的14號超強颱風「彩蝶」(Nabi),在日本造成21人死亡。
2005年的19號超強颱風「龍王」(Longwang),給我國臺灣、福建、廣東、江西等地造成大風大雨,並造成一定人員傷亡。
2004年被除名颱風:
2004年的1號颱風「蘇特」,給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關島、北馬裡亞納群島、帛琉、中國臺灣、日本等地帶來一定自然災害和經濟損失。(韓國命名)
2004年的8號颱風「婷婷」(Tingting),造成日本南鳥島4人死亡,多人受傷,並造成一定自然災害。
2004年的14號強颱風「雲娜」(Rainne),「雲娜」颱風登陸中國東南沿海。造成164人死亡,24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達181.28億元。
2003年被除名颱風:
2003年的1號颱風「欣欣」,給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造成一定災害。(中國香港命名)
2003年的7號超強颱風「伊布都」(Imouto),造成菲律賓、我國華南地區重大人員傷亡。僅在中國廣西就造成12人死亡,損失超過5億元。
2003年的14號超強颱風「鳴蟬」(Mamei),造成韓國150多人喪生。損失無法計算。
2002年被除名颱風:
2002年的6號強颱風「查特安」(Chataan),登陸日本關東平原,造成多人喪生和嚴重的財產損失。
2002年的15號颱風「鹿莎」,襲擊韓國西部。(馬來西亞命名)
2002年的26號颱風「鳳仙」(Pongsona),造成關島大量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2001年被除名颱風:
2001年的26號熱帶風暴「畫眉」(Vamei),雖然不是很強,但它是有史以來最靠近赤道的颱風,所以被除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