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1號公路(南北軸線)工程先行動工段項目及惠河高速惠州互通連接線工程項目啟動房屋徵收工作。日前,該項目用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政策聽證會在小金口街道辦事處舉行,來自擬徵收範圍內的29位經合法登記確認身份的聽證代表、26名旁聽人員以及徵收部門、實施單位代表參加了聽證會。
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補助12個月
聽證會上,聽證陳述人、惠城區自然資源局徵地中心科員鄧科首先對此前公布的惠州市1號公路(南北軸線)工程先行動工段項目及惠河高速惠州互通連接線工程項目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方案(徵求意見稿)》作簡單介紹。
據介紹,房屋拆遷實施單位向被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人支付住宅房屋過渡期安置補助費,房屋所有權人自行解決過渡期住房。
其中,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符合居住使用條件的被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永久性住宅房屋建築面積,以每月15元/平方米標準向住宅房屋所有權人支付過渡安置補助費,一次性補助12個月。
選擇房屋置換的,過渡期安置補助費分段計算,從搬遷騰空房屋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符合居住使用條件的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永久性住宅房屋建築面積以每月15元/平方米標準向住宅房屋所有權人支付過渡安置補助費;從第7個月開始,按所選擇的安置房建築面積以每月15元/平方米標準向住宅房屋所有權人支付過渡安置補助費;補助至安置房屋建成後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後90日止,補助款每6個月支付一次。
在搬遷補助方面,沒有安排宅基地的住宅房屋搬遷補助,按符合居住使用條件的被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永久性住宅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標準為15元/平方米,每棟住宅房屋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補助。
選擇安置房產權調換的一次性補助6個月
聽證陳述人、惠城區徵收中心整正股科員陳偉江對此前公布的惠州市1號公路(南北軸線)工程先行動工段項目及惠河高速惠州互通連接線工程項目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方案(徵求意見稿)》作簡單介紹。
被徵收人一律自行搬遷,以貨幣形式給予搬遷補助費。搬遷補助按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12元/平方米計算,每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補助(住宅房屋給予二次搬遷補助)。
在過渡期安置方面,被徵收人一律自行過渡,實行過渡期貨幣補助。其中,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給予被徵收人每月12元/平方米臨時過渡費(每月不足700元/戶的按700元/戶補助),一次性補助6個月。
選擇安置房產權調換的,過渡期安置補助費分段計算,從搬遷騰空房屋之日起,按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給予被徵收人每月12元/平方米臨時過渡費(每月不足700元/戶的按700元/戶補助),一次性補助6個月。從第7個月開始,按所選擇的調換房屋建築面積給予被徵收人每月12元/平方米的臨時過渡費(每月不足700元/戶的按700元/戶補助),補助款每6個月支付一次,補助至安置房建成後通知交付使用之日止。
產權登記為住宅經認定實際用作商業經營的房屋,如被徵收人選擇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的,從搬遷騰空房屋之日起第7個月開始,按所選擇的調換房屋建築面積給予每月12元/平方米的臨時過渡費(每月不足700元/戶的按700元/戶補助),補助款每6個月支付一次,補助至安置房建成後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後90日止。
徵收部門相關代表表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政策較集體土地房屋徵收的政策早實施,部分標準相比集體土地上的徵收補償標準低,接下來將會根據聽證會聽證代表的訴求和建議,組織相關單位認真研究,儘快對兩份《徵收方案(徵求意見稿)》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和優化,報請區政府批准後,依法進行公布實施。
限時搬遷最高獎勵30萬元
與過去惠城區多宗項目房屋徵收工作相同,惠州市1號公路(南北軸線)工程先行動工段項目及惠河高速惠州互通連接線工程項目的房屋徵收也有獎勵政策。
其中,集體土地、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均鼓勵符合條件的住宅房屋所有權人、被徵收人選擇一次性貨幣補償。對符合條件但自願放棄房屋產權調換、房屋置換的且全部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符合條件的住宅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獎勵900元,每棟房屋最低2萬元,最高40萬元。
此外,還有限時搬遷獎勵金。自徵地實施單位向集體土地上房屋所有權人送達評估機構的分戶評估報告之日起30日內籤訂補償安置協議,並按照協議約定時間搬遷騰空房屋交付給徵地實施單位清拆的,按被徵收集體土地上符合使用條件的永久性房屋建築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00元的限時搬遷獎勵。限時搬遷獎勵金每棟最少2萬元,最多15萬元。
國有土地上被徵收人自房屋徵收部門或徵收實施單位送達評估機構出具的分戶評估報告之日起30日內籤訂徵收補償協議並按照協議約定時間搬遷騰空房屋並交付房屋徵收部門清拆的,被徵收房屋用途為住宅、商鋪、寫字樓的,按照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給予限時搬遷獎勵,每戶最低2萬元,最高15萬元。被徵收房屋用途為廠房、倉儲等其他房屋,按照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100元/平方米的標準計算給予限時搬遷獎勵,每戶最低2萬元,最高3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上的徵收,超過30日後籤訂補償安置協議或者未按照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搬遷騰空房屋交付清拆的,不予(或取消)限時搬遷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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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住改商」房屋?如何補償?
「住改商」房屋應當具備幾個條件:是臨被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片區的主要道路(一般路寬在12米以上),並且有較多的居住人口或有商業氛圍,因而具有商業價值的滿足經營使用條件的永久性房屋;在徵地預告發布之前,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註冊登記的營業地址與被徵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地址相同;在徵地預告發布之前,持續依法納稅;經權利人申請,「住改商」房屋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初審意見後,由房屋拆遷實施單位會同市場監管、稅務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後依法認定。
「住改商」房屋按以下標準補償:經認定符合條件的「住改商」房屋,參照同區位國有出讓商業用地房屋評估其市場價值,並按評估市場價值的60%給予補償;經營手續不夠完善,但在徵地預告發布之前,已持續經營12個月以上且在徵地預告發布之日和之前持續在經營的房屋,經認定可參照「住改商」補償的,參照同區位國有出讓商業用地房屋評估其市場價值,並按評估市場價值的50%給予補償;「住改商」房屋權利人申請置換安置房的,按照本方案住宅房屋置換安置房的原則和辦法選擇安置房,但不給予一次性籤約補助和住宅房屋過渡期安置補助費。
來源:南方日報 記者盧慧 攝影王昌輝,轉載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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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最高獎40萬元!惠州1號公路先行動工段啟動房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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