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糾纏的影響是瞬時的,引力波的傳遞速度是光速。
相對論描述了在我們宇宙中,有效信息的傳遞速度最快為光速;從愛因斯坦的引力場方程,也可以得到引力波的傳遞速度為光速,這點已被天文觀測所證明。
比如在2017年10月16日,人類觀察到的雙中子星合併事件,就距離地球1.3億光年,電磁波和引力波幾乎同時到達地球,證明了引力波的傳遞速度為光速。
在量子力學中,有一個神奇的量子糾纏現象,該現象表明無論相距多遠的糾纏態粒子,都能保持著相互聯繫,當一方的波包塌縮時,另外一方也會塌縮成單一態。
而且科學家已經用實驗證明,量子糾纏的傳遞速度是超光速,或者說根本就沒有傳遞過程,量子糾纏效應就是瞬時的,完全無視空間距離。
那麼問題就來了,相對論說宇宙中的最快速度是光速,那麼為何量子糾纏又是超光速的呢?
這是因為相對論對速度的限制,是有局限性的,光速不變並不是禁止一切速度,而是指在空間中有效信息的傳遞速度不能超過光速,物體在空間中運動是可以攜帶信息的,所以物體在空間中的運動速度不能超過光速。
這點也被高能物理實驗證明,比如在大型強子對撞機中,我們可以把單個質子加速到光速的99.99999%,但無論如何提高加速器的能量,都無法把質子加速度到光速(質子有靜止質量,所以無法達到光速)。
又比如在宇宙大爆炸理論中,空間兩點的退行速度可以超過光速,這是因為相對論並沒有對空間本身做限制;而在量子糾纏中,傳遞的是隨機信息,不是有效信息,所以量子糾纏本身並未違反光速不變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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