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劉運喜:論文重複發表16次說明了什麼
近日,江蘇淮安市委黨校一講師,以相同或高度相似的題目在不同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的事情,引發網友關注。這位講師表示,一稿多投「完全由我個人急功近利、學術倫理意識淡薄造成,願意負一切責任」。在《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學術規範指南》中,把「一稿多投」、「重複發表」與「抄襲」、「剽竊」等行為一起,列為「學術不端行為」。(11月17日《北京青年報》)
同一篇學術論文重複發表16次,明顯屬於一稿多投,是學術不端行為的重要表現。那麼,論文重複發表16次之多,說明了什麼?給我們帶來了哪些思考?
筆者認為,論文一稿多投,重複發表,一是學術能力不自信的表現。論文寫出來後,為什麼要一稿多投,遍地播種?因為不自信,因為多投一個地方就多一個機會,多一份希望。正如作者回應的:他對自己學術能力不自信,不知道哪個期刊會用自己的稿子,一稿多投主要是「為了稿子能發表」。同時也給人江郎才盡的感覺。一篇論文為什麼要重複發表?除非拿不出新的學術成果,沒有新作產生,只能靠重複發表來維持自己虛偽的學術尊嚴、學術面子。
二是學術考核不科學。同一篇論文為什麼要重複發表,並且達16次之多,這可能與作者所在單位對教師科研工作的考核評價方法有關。如果學校對教師的科研考核按數量計算,按篇數獎勵,不管是不是同一篇論文,只要發表都算數,都獎勵。那麼,一篇論文重複發表,就可以以一當十,重複計算,少寫論文,多拿獎勵。一些教師很可能為了獎勵,甘冒學術不端風險,重複投稿,重複發表。
三是學術行為不負責。一稿多投,重複發表,反映了作者急功近利的急迫心理和嚴重不負責任態度。首先是對自己不負責任,因為它會損害作者的學術名譽,讓人對作者的學術道德、學術品格產生懷疑,無疑是一次自傷。其次是對學術期刊不負責任,明顯存在欺騙行為,同一篇論文在不同學術期刊發表出來,是對學術期刊聲譽的嚴重傷害。再次是對所在單位不負責任,因為它會讓人對作者所在單位的學術管理、學術評價產生懷疑、質疑。
四是學術辦刊不嚴謹。學術期刊在收到作者論文,在質量審查通過後,必須進行的一項工作是查重,即利用軟體檢測論文內容的重複性,是否存在剽竊、抄襲他人成果行為。同一篇論文能夠在不同時間發表出來,且達16次之多,說明這些學術期刊是沒有進行查重的,或者查重流於形式,辦刊作風欠嚴謹審慎。
五是學術管理不到位。作者回應稱,造成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文章在多個期刊上發表的原因,主要是當時他對學術規範和道德的認識比較淺,「當時認為只要沒有進行學術剽竊和抄襲就應該沒有多大問題。」這表明他所在單位在科研管理方面做得很不夠,很不到位,沒有進行學術行為規範的教育宣傳,沒有讓教師,特別是年輕教師清楚了解學術行為規範的具體內容,以致不知道一稿多投、重複發表是學術不端行為,認為只要沒有剽竊抄襲他人成果就沒有問題。
遵循學術行為規範,嚴守學術道德,加強學術自律,這是搞科研、做學問的基本常識,也是任何一個學術工作者的行為準則。顯然,該講師由於急功近利而犯下了低級錯誤,違背了學術倫理的基本原則,應該受到嚴肅處理。
當然,事情曝光後,面對媒體,面對單位,面對公眾,他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公開道歉,表示將痛改前非,對於一稿多發的論文一律作廢,不再作為評獎、評職稱等用。這種認錯改錯的態度是積極的,應當充分肯定。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讓我們給他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吧。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