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上有很多對3-14日,薛先生駕駛奔馳200L轎車在高速上定速巡航失控,狂奔一個小時,行駛100公裡左右才停下。但是最後為啥質疑這麼大。從我了解的來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
因為不合乎汽車定速巡航的功能以及安全控制邏輯!
首先我們普通人的心理素質和承受能力,還不能長時間的在高速上駕駛失控車輛,還有經歷了這麼危險的事情,車子好不容易安全停下來了,而薛先生首先不是休息緩解緊張心裡而是繼續行駛車輛。
任何一個設計行車安全的控制都必須遵循安全降級以及安全處置邏輯。而這兩個車的表現是反邏輯的。
豐田車當年從杭州往上海開,走的也是車流比滬杭高速略少的杭浦高速,時速在120-130之間。此車當時定速巡航系統、剎車系統、發動機系統和變速箱系統失靈,最終通過摩擦邊護欄減速而停車的。車有損傷,人無大恙。
而此次奔馳事件則不同,很是蹊蹺。第一版新聞出來時說是奔馳廠家通過後臺控制,使車停下來的。到第二天,奔馳官方發文否認了這一說法,沒有這個後臺操作停車的功能。新聞中說是車主自己領會錯了交警的意思,自己把車門拉開了,發現速度降了,然後就反覆開門、關門,最後使車停下來,人毫髮無損。
一般來說,汽車的停止與開車門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難道是奔馳車系統失靈還新增加了一個救命功能?
這次事件和六年前的結果不同,六年前那輛豐田車是撞車了才停下來的,所以事故車已經破損即使驗車也難還原造成失控的真實原因。而這次事件中奔馳居然毫髮無損的停下來了。不僅停下來還能繼續開去成都。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車到底有沒有真的失控,還是車主擺了個大烏龍,把交警和媒體戲耍了!
事情到此,並未結束,我們期待奔馳公司的最終調查結果,更期待三門峽高速交警部門拿出對奔馳車主事故的調查以及超速的處罰,不管什麼原因造成的違章,都應受到相應的處罰,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