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抗蟲玉米 緣何難以產業化)
轉基因抗蟲玉米。 視覺中國 圖
文/吳楠
儘管坊間對於生物育種新技術的爭議從未停止,但作為與「大飛機」同等重量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抗蟲玉米、大豆等相關農產品的產業化進程仍在行進中。
在此背景下,能否有新產品在「十三五」期間落地,已成為業界與坊間頗為關注的焦點。
只不過,如何推進相關技術發展,還有諸多問題懸而未決——政策缺陷、產業發展、公眾認知——遠不止「安全性」爭論這麼簡單。
效果明顯
抗蟲玉米仍難進市場
9月6日,長春市西南,位於公主嶺的玉米、大豆試驗田中,一株株玉米已近成熟,挺立的莖稈與寬厚的綠葉,簇成一片片「青紗帳」。
走進帳裡,田地被人行的道路分割成塊狀的方陣,每一個方陣,都有著不同的標牌。
這裡的玉米,是由各研發機構委託種植的抗蟲、抗除草劑玉米實驗品種,及其相應品類的普通產品「對照組」,秋季收穫期將近,所有玉米正等待著被收割、被「揀閱」。
某種意義上說,能夠進入這片田地的試驗階段新品種玉米,都是「成功者」。因為在進入大田種植實驗前,它們已經過了層層篩選,從遺傳轉化、品種選育開始,至少已經過了七八年的實驗過程。
在吉林省農業科學院農業生物技術研究所所長郝東雲眼中,採用先進生物育種技術的玉米有著極為鮮見的優勢——玉米田中,普通品種玉米的葉片與果實上,能夠看到清晰的蟲眼乃至活蟲,蟲蝕嚴重的位置,玉米稈甚至已被咬折;而就在相隔不足5米的抗蟲玉米上,幾乎看不到明顯的蟲咬痕跡。
造成這一差異的,正是生物技術育種的效果:東北作為中國玉米主產區,最易受到的蟲害為玉米螟。通過生物育種技術,人們可以生產出專「克」玉米螟的玉米,在不改變玉米其他性狀的同時,減少病蟲害對於玉米生產的影響。
郝東雲表示,抗蟲玉米可間接增加玉米產量8%至16%,並大幅減少農藥的使用。
這一效用,已在抗蟲棉花的推廣中得到證實。
據統計,截至2015年,抗蟲棉花累計推廣4億畝,佔國內市場份額95%,減少農藥用量40萬噸,經濟效益約450億元。
然而這不意味著,田地中的試驗玉米品種能夠成功通過所有檢驗,走向市場。按照我國現行農作物的管理辦法,轉基因作物在商業化種植前,不僅需要獲得安全證書,還需要獲得品種審定證書、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實際上,自從生物技術育種列入國家重大科技專項以來,國內尚無新研發的相關農作物得以進入國內市場,這顯然與「提高農業生物研究和產業化整體水平」的專項目標不符。
安全無憂
抗除草劑大豆有望面世
儘管官方從未對相關產品的產業化進程緩慢做出解讀,但坊間的猜測早已取得一致:生物技術育種的公眾爭議巨大,其中,爭議最大的仍是其產品的安全性。
在9月初舉辦的媒體研修班上,農業部科教司生物安全與智慧財產權處處長林祥明亦再次強調,轉基因產品是迄今研究最為深入、檢測最為全面、監管最為嚴格的一類農產品,獲得相關安全證書的農產品並無安全問題。
在農業生物領域科學家張世平眼中,由於可以少施農藥等原因,其產品較普通食品甚至更為安全。以抗蟲玉米為例,不抗蟲玉米為抵抗蟲害必須噴灑大量農藥,而被害蟲啃咬過的玉米,很容易因雨水侵蝕發生黴變,產生強致癌物黃麴黴素。
而在問題的另一面,儘管相關作物產業化未獲決定性進展,中國已為產業化積攢了大量核心技術與專利。
「從批准的專利數來看,1980到2014年,美國是第一,中國第二。2014到2015年全範圍裡,以水稻為材料發表在CNS(指Cell、Nature、Science三大科技雜誌)上的論文,全球是16篇,中國佔11篇。」 中國工程院士、生物技術育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總工程師萬建民介紹,重大專項中,既有植物也有動物,主要品類為水稻、小麥、玉米、大豆、棉花、豬、牛、羊,從研究水平看,我國的整體研究正向世界先進水平靠攏。
只不過,研究所中的成果,並未能轉化成經濟效益——以大豆為例,2015年,中國進口大豆達到8169萬噸,創歷史新高,其中絕大部分均為抗蟲、抗除草劑大豆,而相應的品種卻未獲準在中國種植。類似「能用不能種」的處境,同樣發生在玉米等作物中。
萬建民坦言,產業化的順利與否,首先取決於產品本身是否過硬,能否同時打敗國外產品。從目前看,我國自主研發的抗蟲水稻有足夠的優勢。
與此同時,中國研發的新品種,還將具有本地化優勢,張世平介紹,農作物的害蟲有地域性,如亞洲玉米螟。國內企業可以針對中國的市場,專門研發相應的抗蟲產品。
「作為重大科技專項,如果十三五期間還沒有產品上市,那將會是非常難堪的一件事。」有專家表示,作為與「大飛機」同等重量的科技專項,至少應有一兩個品種商品化,否則將意味著該專項的推進失敗。
「我覺得產業化的突破口,應該是抗除草劑大豆,還有抗蟲玉米。」萬建民表示,中國每年進口大量大豆,因此有此類產品的需求,同時該類產品的技術亦日趨成熟。與此同時,作為加工原材料和飼料的大豆與玉米,也符合我國生物技術育種推進從「非食用」到「間接食用」再到「直接食用」的三步走計劃。
政策障礙
標識標準向科學轉軌
在技術積累的同時,相關產業政策也在為產業化進行著改變。
2015年11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種子法》修訂案,其中對生物技術育種作物的審批、管理等問題做出了進一步明確。而此前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也對相關監管做出了更詳細的規定。
等待修改的,還有涉及食品標識的行政管理辦法。如按照我國現有的標識規定,相關產品必須「定性標識」,即產品中含有相關成分就需要標識。在越來越靈敏的檢測手段下,這種要求已不符合實際,亦有悖於世界各國現有管理辦法。同時,面對多數在市場散賣的番木瓜,統一標識也很難實現。
對此,林祥明表示,目前正在大力推動轉基因食品由定性標識改為定量標識。這也標誌著我國產業政策正轉向更為科學、理性的方向。
「十三五的科技創新規劃公布以後,不等於產業化就指日可待,中間的障礙、問題還很多。」 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研究員黃大昉表示,產業化需要民眾尤其是管理部門官員的觀念進行轉變,同時,不適於產業化發展的法律法規,也應該進行調整。如我國現行的部分安全評價、品種審定規定,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沒有科學根據,「最近要儘快地把品種審定這個事明確,不能發了安全證書以後,再回過頭來搞三五年的品種審定,這是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