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說》是柳宗元的得意之作,章士釗說"人談柳文,必首及是篇"。這篇文章運用對比手法展現出在統治者的橫徵暴斂之下,中唐時期苦難深重的社會畫面, 表達了對人民疾苦的同情,曲折地反映了作者堅持改革的意願。
這篇文章用著作者與"捕蛇三世"的蔣氏之間的對話,為我們展現了蔣氏祖孫三代捕蛇的不幸遭遇。這家人三代捕蛇,祖父和父親都死於蛇之手,但蔣氏仍有"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之感。在這種不合常理的矛盾對比中,柳宗元得出了結論:毒蛇可怕,但苛政猛於虎也,比毒蛇更加可怕。
《捕蛇者說》說的是真事嗎?
《捕蛇者說》歷來被認為是一篇紀實性散文,所有的讀者都把它當作柳宗元在永州親眼所見的真實事例,柳宗元只是個真實的記錄者。但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嗎?
柳宗元貶居永州十年,在這十年中,他與永州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這一點也不假。他在永州"閒依農圃鄰, 偶似山林客","籬落隔煙火,農談四鄰夕",把永州當成了第二故鄉,甚至有了長期定居的打算。他說過: "築室茨草, 為圃乎湘之西, 穿池可以漁, 種黍可以酒, 甘終為永州民。"這應該是他內心真實的寫照。
但正是柳宗元對永州在熟悉了,所以他的《捕蛇者說》從體裁上來說,只是以永州為背景的一篇唐代傳奇小說,而並非記實性散文。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永州也好,甚至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也好,都不太可能存在"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齧人,無御之者。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瘻癘,去死肌,殺三蟲"的"異蛇"。
我們知道今天的永州有五步蛇,有銀環蛇,甚至不排除唐代時這裡有鄰近省份湖南特產的"莽山烙鐵頭"之類毒蛇,但這些蛇即使符合"黑質而白章"的外形特徵,但都無一能夠做到"觸草木盡死"。至於"已大風、攣踠、瘻癘,去死肌,殺三蟲"這樣類似印度神藥的功效,更是被大大誇大了。
我們都知道,無論是神經毒素或者是血液毒素,蛇都需要通過注入動物體內,才能發揮毒性, 任何蛇也不可能"觸草木盡死",否則就違反了生物學原理。試問一種毒蛇將自己生存的環境全部毀滅,對於它來說有什麼意義?其結果就是這種蛇不用人捉,自己也會滅絕。
柳宗元是個改革派,與韓泰、韓曄、劉禹錫、陳諫、凌準、程異、陸質、呂溫、李景儉、房啟等人都從屬於王叔文集團,一起領導了旨在抑制藩鎮勢力、加強中央的權力、廢除宮市、貶斥貪官汙吏、整頓稅收並試圖收回在宦官和藩鎮手中兵權的"永貞革新"。在這次革新失敗後,柳宗元被被貶為邵州刺史,後又加貶為永州司馬,這才來到永州的。在他的政治思想中,是要通過改革,去除唐朝的賦斂之毒。
為了將賦斂之毒表達得更為生動具體,他選擇了"蛇"這個意象,並決定將這種意象寫得越毒越好,真實與否並不在當時柳宗元的考慮之列。正因為如此,這種蛇在他的筆下是沒有名字的,只有用一個"異"字來表示。但這個"異"字,確在無意中證明了這個故事的虛構性,因為如此毒蛇如果真的存在,不說學名,至少得有個渾名吧!
在柳宗元看來,"賦斂之毒"是一個全國各國性的普遍問題。柳宗元在永州看到了老百姓因交不上賦稅而外出逃荒, 以至妻離子散,這才編出了一個"捕蛇者"的故事。因為當時他身在永州,又是被貶之人,為了不授人以柄,只好把這個故事說成是發生在永州的真事。
據捕蛇者蔣氏說,他的生活過得十分不幸。"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入,號呼而轉徙,饑渴而頓踣, 觸風雨,犯寒暑,呼噓毒癘,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 與吾父居者, 今其室十無二三焉; 與吾居十二年者, 今其室十無四五焉。非死則徙爾。而吾以捕蛇獨存。"也就是說,在當時"兩稅法"之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實際情況是不是這樣的呢?
兩稅法的內容
兩稅法是唐朝土地兼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失去土地而逃亡的農民不斷增多,租庸調製的維持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以原有的地稅和戶稅為主,統一各項稅收而制定的新稅法。其內容如下:
中央根據財政支出定出的總稅額,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數目向當地人戶徵收;主戶和客戶都編入現居州縣的戶籍,依照丁壯和財產的多少定出戶等;兩稅分夏秋兩次徵收,夏稅限六月納畢,秋稅十一月納畢;"租庸調"和一切雜捐、雜稅全部取消,但丁額不廢;兩稅依戶等納錢,依田畝納米粟,田畝稅以大曆十四年的墾田數為準,均平徵收。凡鰥寡孤獨不濟者,可以免稅。
"兩稅法"是唐代政府為了適應均田制逐漸式微,人口流動、人地分離等變化進行的稅制改革,其目的是利用兩稅對之前的租庸調賦役體制加以調整,去調整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遏制藩鎮勢力的膨脹。
唐朝前期,實行中央、州郡、縣3級統收統支的財政管理體制,"安史之亂"時,為了平叛的需要,將過去由中央直接控制的招募和調動軍隊、徵收和支用賦稅以及用人權,下放給地方節度使手中,這使得節度使勢力日趨強大。從此之後,地方不再遵守唐以來統收統支的財政管理體制,數州皆"貢賦不入",侵蝕中央財權。實施兩稅法是中央試圖削弱藩鎮財政稅收權力,將節度使的財政權力約束在其治所所在的州,進而削弱藩鎮割據的一種努力,初衷絕對是沒錯的。
"安史之亂"後,唐代人口最稠密、經濟最發達的河南、河北地區,遭受了嚴重的破壞,人煙斷絕,千裡蕭條。這使得租庸調製下統收統支的財稅體系已經無法維持。兩稅法實質是統治者與藩鎮的一種相互博弈。"國家置兩稅以來,天下之財,限為三品,一曰上供,二曰留使,三曰留州,皆量入以為出,定額以給資。"這些措施有利保障唐中央對兩稅上供部分的獲取,也為中央削弱地方財權製造了可能。
兩稅法明確規定納稅數額的標準在於"以貧富為差",農民和官僚貴族同是兩稅的稅戶,而且對農戶承諾不隨意增加稅額,對之前雜稅 、攤派多如牛毛的農民來講,這一政策無異於久旱之甘霖,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原來脫籍的農民又紛紛成為政府的。
在均田制下,唐朝大多數農民家庭的授田不足以維持全家的生產生活開支。全國農戶平均授 田也只有三十至四十畝,農民的家庭規模也比較小,人丁也較少。而丁口是徵收賦稅和徵發勞役的主要依據,是關乎國家強盛與否的大事。
「兩稅法」的意義
兩稅法以戶等高低和資產多少為收稅標準,一改過去以"丁身為本"的稅收原則,實行"不分丁中,以貧富為差"的標準,農戶不再隱瞞戶口,更多的農民在從事農業生產的同時,也可以兼營手工業和商業,農民的收入普遍得到了提高。
兩稅法改變了租庸調固定的收稅模式,以貨幣為稅收的主要方式。政府徵發徭役也以和僱為主, 對農民的人身控制也有所鬆動。農民也不再被禁錮在土地之上,可以通過經商或出賣勞動力維持生計,也可以從事多種經營,這些都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在租庸調製度下,唐中央政府統收統支,地方州縣財政收入與支出分離,兩者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地方政府為了利益最大化,就會儘可能地增加財政支出。這樣勢必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利益對立。而在兩稅法制度之下,兩稅中上供、留使和留州的比例規定五年一定,中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不同州郡上供的稅額,而不至於稅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由於農村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 ,使得一些農村開始向城市轉化 。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 大量棄農從商的農民、僱傭者以及更多的農產品和手工業品湧入城市,又促進了城市商業的繁榮。而城市及其商品經濟的發展,反過來促進農村中出現了"茶戶" 、"園戶" 、"漁戶" 、"賣菜家" 等專業化的商品生產戶同,商業稅佔據賦稅的比例不斷升高,這些良性循環,使農村生產和生活趨於安定,穩定了安史之亂後農村的混亂局面,是"元和中興"出現的基礎。所以史學家稱兩稅法是"適時之令典,拯弊之良圖" ,它使農民"賦既均一,人知稅輕,免流離之患,益農桑之業 ,安人濟用,莫過於斯矣"。
兩稅法改變了租稅徭役據丁口徵收,租稅徭役多出自貧苦的勞動群眾頭上的作法,它以財產的多少為計稅依據,不僅拓寬了徵稅的廣度,增加了財政收入,而且由於依照財產多少即按照納稅人負稅能力大小徵稅,相對地使稅收負擔比較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廣大貧苦人民的稅收負擔, 同時簡化了稅目和手續。這對於解放生產力,促進當時社會經濟的恢復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調動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是一個歷史的進步。它奠定了宋代以後兩稅法的基礎,是中國賦稅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當然,一種制度不可能盡善盡美,特別是封建時代的制度更是如此。兩稅法長期不調整戶等,稅額是以錢計算,造成市面上錢幣流通量不足,給農民增添了這方面的負擔,特別是兩稅制下否允許土地合法買賣,土地兼併更加盛行。
蔣氏是何許人也?
如果我們從稅賦的負擔方面看,相比唐代前期,唐後期兩稅法下納稅人法定的兩稅斛鬥及其附加的糧食負擔率,以及兩稅錢穀產值的稅負水平並沒有明顯增加,兩稅法本身僅僅是賦稅徵收體制的調整,並沒有明顯提高納稅主體的稅負水平。顯然那位"捕蛇者"的生存困境,並不是兩稅法造成的。
在這樣一個時代,人的思想狀態會決定一個人的生活方式。捕蛇者蔣氏,是中唐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一員,他有他的心理模式和行為習慣,雖然他不是柳宗元寫作《捕蛇者說》的目的,但蔣氏還是柳宗元無意之中為我們保留下來的一個中唐時期底層民眾的栩栩如生形象。
從他對"悍史之來吾鄉"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蔣氏是一個較為清醒的現實主義者。 在他心中,自祖父開始三世"專其利"的捕蛇,讓他有著比別的老百姓要高出一頭的自豪感,同時也對官府是心存感激的。
因為"吾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居者,今其室十無二三焉;與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無四五焉。",而他也承認,"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所以當柳宗元提出"更若役,復若賦"時,他會堅決拒絕。
這就很奇怪了。要知道柳宗元雖然是被貶之人,但仍是州裡的司馬,這是州衙的重要佐官,位長史下,同掌統州衙僚屬,綱紀眾務。品秩是上州從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下,下州從六品上,可以說是有一定權力的,至少有能力為蔣某改變一下生存方式,讓他不再捕蛇,去種田為業。
但是蔣某了對現實的麻木、冷漠,有著小農階級那種對現實心安理得的心理狀態和思維模式。當作者問捕蛇之事時,他歷數三代人的冒死經歷後,"貌若甚戚者",當作者提出"更其役,復其賦"後,"蔣氏大戚,汪然出涕",說出了"恂恂而起"、"弛然而臥"、"時而獻焉"、"退而時食"、"熙熙而樂"這樣的話,顯然是對目前的現狀心滿意足,自得其樂,並不想去改變。
蔣氏這樣的人,無論哪個歷史時期,哪個地區都會存在。這種人就是好吃懶做的典型,只想著一年抓兩條蛇就能在其餘的時間裡"弛然而臥",過著"熙熙而樂"的生活,並不想通過辛勤勞動去創造生活。說真的,我並不很同情他。
兩稅法實行後農民的生存狀態
唐朝中期,西南地區的農民真的無法生存了嗎?恐怕並不是。唐中期,兩稅法後南方廣泛進行茶葉生產。 李商隱曾說到西南地區" 瀘州所管五縣,地接巴黔,作業多仰於茗茶 ,務本不同於秀麥",出現了一批脫離糧食生產而專門從事茶葉生產的"茶戶"和" 園戶" ,這些專業戶完全以茶葉的商品性生產為生 ,茶葉成為他們的"衣食之源"。
由於農村中商業和手工業的發展需要大量僱傭工人 ,部分失去土地的農民或農閒時無事可做的農民就成為勞動力的來源。他們長期或短期出賣勞動力 ,甚至進城打工,以養家活口。當時甚至還出現了按日計工資的"日傭人"和按月計工資的"月傭人"。根據史料記載,當時四川有一個人名馮大亮,年輕時家貧 , 靠"一牛拽步磨而自給",後來通過勞動逐漸家道殷富, "改置酒肆",這些都說明在兩稅法頒布之後,只要勤勞肯幹,絕對不會出現到"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的情況。
柳宗元在《捕蛇者說》中,表達了自己對封建賦稅的認識和感慨。我們不能說他講得沒有道理,實際上在安史之亂後,直到兩稅法出現之前,很多地方的老百姓過的日子確實是水深火熱。做為一個改革派,被踢出朝堂來到偏遠的永州,他的心中要說對唐朝中央政府沒有一點不滿,恐怕也不符合實際。
實際上"永貞革新"的王叔文一黨,在當時贊同的人並不多,連韓愈都稱革新黨為"小人乘時偷國柄",更客觀的說,這只是一場內廷黨爭而已。做為失敗者,柳宗元借《捕蛇者說》來表達自己對朝政的不同看法,證明自己的正確,恐怕也是人之常情。
我承認柳宗元是個偉大的文學家,也是個憂國憂民的傑出人物,我非常崇敬他。但《捕蛇者說》只不過是他寫的一篇傳奇筆記小說而已,有沒有必要上升到抨擊"兩稅法"這個高度,有人甚至用這篇文章去否定"兩稅法",這種做法恐怕很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