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傑明·富蘭克林曾經說過一句名言:「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稅是逃不掉的。」
納稅人在享受稅務總局密集推出的各種稅收優惠的同時,也應當對稅收違法行為的各種懲戒措施引起足夠的重視。現在,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黑名單」成了有效約束稅收違法行為的「殺手鐧」。
相信了解納稅的老闆都聽過「黑名單」三個字。但很多老闆不知道上來「稅收黑名單」到底會產生哪些後果,今天,就來帶大家了解一下。
什麼是稅收「黑名單」?
稅收黑名單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俗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建立了我國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制度。同年12月,稅務總局與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等20個部門聯合籤署了《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兩個辦法的頒布,標誌著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制度和聯合懲戒制度基本確立。目前,國家稅務總局與33個部委聯合籤署《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2016年版)》,與2014年相比,參與聯合懲戒的單位由21個增加到34個,聯合懲戒措施也由18項增加到28項。
哪些情況會被列入稅收「黑名單」?
(一)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100萬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佔當年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的;
(二)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
(三) 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
(四)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
(五)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
(六) 虛開普通發票100份或者金額40萬元以上的;
(七)私自印製、偽造、變造發票,非法製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製章的;
(八)具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發票等行為,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走逃(失聯)的;
(九)其他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
上了稅收「黑名單」有哪些影響?
1、稅收服務與管理
2、項目審批和管理
3、融資方面
4、政府供應土地
5、出入境檢驗檢疫
6、海關認證方面
7、評先評優方面
8、其他方面
不小心上了「稅收黑名單」,如何移除?
「黑名單」信用修復包括只錄入不公布與撤出公布兩種類型。
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54號公告明確告知了九項需要錄入稅收「黑名單」並開展聯合懲戒的稅收違法失信行為,主要有兩種情況可以申請信用修復,分別為被判定偷稅100萬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佔當年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逃避追繳欠稅10萬以上,文件規定針對走逃及其他情形也可部分適用信用修復。
在公布前能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經實施檢查的稅務機關確認,只將案件信息錄入相關稅務信息管理系統,不向社會公布該案件信息。
繳了欠稅款、罰款和滯納金,如何從「黑名單」中撤出?
一、滿足撤出時間條件的當事人將在稅務機關的門戶網站公布撤出。但要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之後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滿3年的,停止公布並從公告欄中撤出,不再是2年。適用信用修復的可以提前撤出。
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變化後不再符合相關的案件標準規定時,經實施檢查的稅務機關確認,也可以停止公布並從公告欄撤出。
注意:符合撤出條件的企業,將被篩選錄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撤出公布名單撤出。可以從撤出公布名單中查詢到企業的撤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