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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區、金東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金華市區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辦法(2019年修訂)》已經市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金華市區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辦法
(2019年修訂)
為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新活力,不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加快實現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價對象
(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除採礦業,以及電力、燃氣、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部列入評價。
(二)規模以下工業企業。
1. 擁有土地使用權面積在3畝(含)以上的企業;
2. 實際使用土地面積在3畝(含)以上的企業,包括租用生產用房的企業。
二、評價指標
(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評價指標。
畝均稅收、畝均工業增加值、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單位排放工業增加值、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全員勞動生產率。
(二)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評價指標。
畝均稅收、畝均銷售收入、單位用電稅收。
三、計分方法
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企業按其評價指標分別計分。對評價年度首次列入規模以上企業的,給予兩年特別保護期,兩年內可申請繼續作為規模以下企業進行評價。企業綜合評價得分為單項指標數據得分之和乘以修正係數,再加上加分項。單項指標得分為該指標評價年度的數據除以基準值再乘以權重。
(一)指標權重設置。
綜合評價得分採用百分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佔40%,畝均工業增加值佔20%,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佔10%,單位排放工業增加值佔5%,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佔15%,全員勞動生產率佔10%。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畝均稅收佔70%,畝均銷售收入佔20%,單位用電稅收佔10%。
(二)指標基準值設置。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19萬元/畝,畝均工業增加值80萬元/畝,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3萬元/噸標煤,單位排放工業增加值350萬元/噸,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3%,全員勞動生產率20萬元/人·年。
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畝均稅收4萬元/畝,畝均銷售收入50萬元/畝,單位用電稅收1.5萬元/萬千瓦時。
(三)計分規則。
單項指標最高得分為基本分的1.5倍,最低為0分。企業某項指標為負值或空缺的,該項得分為0分,其中主要汙染物排放指標為0,且銷售收入不為0的,單位排放工業增加值指標按基本分的1.5倍賦分。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排放工業增加值指標得分為0分。
(四)修正係數。
稅收超千萬元的企業給予一定修正係數,單項得分相加後乘以修正係數,1000(含)—3000萬元,3000(含)—5000萬元,5000萬元(含)—1億元,1億元(含)以上等分別給予1.1、1.2、1.3、1.4的係數。
(五)畝均稅收超額加分。
畝均稅收超過28.5萬元/畝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超過6萬元/畝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每增加1萬元/畝加0.4分,最高加10分。該項加分在進行係數修正後匯總計算。
(六)其他加分。
對建有省級及以上(重點)企業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高新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及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等創新平臺或載體,以及擁有「****」「萬人計劃」等高層次人才和國家專利的高新技術企業等分別予以加分,擁有創新平臺或載體的,加5分,擁有高層次人才和發明專利的高新技術企業,加2分。該項加分在進行係數修正後匯總計算。
四、分類設置
(一)分類類別和比例。
根據評價年度企業監測評價數據,市區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按照規模以上、規模以下兩個類別分別計算企業績效綜合評價得分,然後按汽車及其他運輸設備、機械電子、金屬製品、醫藥化工、紡織服裝和其他製造業等六大行業,規模以上、規模以下分別分類排序,在行業中劃分A、B、C、D四類。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不直接參與分類排序,根據其績效綜合評價得分,對應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分類排序確定分類等級。
1. A類(重點發展類):指資源佔用產出高、經營效益好、轉型發展成效明顯的企業。
綜合評價得分行業排名規模以上前20%(含)和規模以下前3%(含)的企業。
首次通過出讓獲得工業用地使用權的企業,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以土地出讓合同所載時間為準)起的3個評價年度內(建設期加1年過渡期),且總投資5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投資企業。
2. B類(鼓勵提升類):指資源佔用產出較高、經營效益較好,但轉型發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的企業。
綜合評價得分行業排名規模以上20%—70%(含)和規模以下3%—50%(含)的企業。
首次通過出讓獲得工業用地使用權的企業,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以土地出讓合同所載時間為準)起的3個評價年度內(建設期加1年過渡期)的企業。
通過企業之間轉讓或法院拍賣首次獲得工業用地使用權,在1年過渡期內的企業。
3. C類(幫扶整治類):指資源利用效率偏低、綜合效益不佳,需要重點幫扶、重點整治的企業。
綜合評價得分行業排名規模以上70%—97%(含)和規模以下50%—93%(含)的企業。
4. D類(淘汰關停類):指國家、省有關產業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業,汙染物排放、安全生產、能耗限額等不達標且整改無望或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企業,以及其他依法淘汰關停的企業。
綜合評價得分行業排名規模以上後3%的企業和規模以下後7%的企業。
2018評價年度,擁有土地使用權40畝以上3年以上的規模以下企業;2019評價年度,擁有土地使用權20畝以上3年以上的規模以下企業(全資或控股的子公司已經是規上企業,且已申請合併評價並納入規上企業評價的除外)。
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及我市淘汰落後產能相關標準,需實施企業整體關停淘汰的企業。
(二)特別調整規則。
1. 限檔。
不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不列入A類。評價年度納稅300萬元以下的企業不列入A類(除總投資5億元以上重大產業項目外)。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其出租面積大於20%的,不列入A類。評價年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列入A類。
2. 提檔。
對於當年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和省技術改造重點項目的企業,按其評價等級再上提1個等級(最高為A類);對有效期內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其評價等級再上提1個等級(最高為A類);市區通過認定的小微企業園運營機構,年度企業分類評價,上提2個等級(最高為A類)。市區小微企業園入園企業,年度企業分類評價,上提1個等級(最高為B類)。
提檔不適用於合併評價的企業。除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企業外,提檔不受限檔規則限制。
3. 豁免。
獲得市級及以上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研發(技術)中心、重點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所在企業,「三名」培育試點企業,政府質量獎企業,農業龍頭企業,以及省級名牌產品企業,「品字標浙江製造」企業等原則上不列入D類。
豁免不適用於合併評價的企業。
4. 合併。
企業集團下屬製造業企業(集團控股公司和全資子公司)要求合併評價的,由集團公司提出申請,經金華市區工業企業單位效益監測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價辦」)確認後,按集團公司合併會計報表口徑進行合併評價。集團公司參股企業仍以納稅主體為單位進行評價。企業下屬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製造業)要求合併評價的,由企業總公司提出申請,經評價辦確認後,進行合併評價。
在同一產權所有人(共同產權所有人或集團公司)的同一塊土地上,註冊有多個工業企業(製造業)法人單位,且投資人之間存在直系親屬關係(控股關係或同屬一個集團公司控股),要求合併評價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評價辦確認後,進行合併評價。
被合併企業按照合併評價企業的評價等級享受相應政策。
五、數據審核流程及動態管理
按照「誰主管、誰統計、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數據統計、核實和上報等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市統計局負責核實規模以上企業綜合能耗、工業增加值、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年平均職工人數,提供年度行業增加值率等數據;市稅務局負責提供企業繳納稅收、銷售收入等數據(金磐扶貧開發區企業的數據由磐安縣稅務局負責提供);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企業用地數據;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提供企業排放數據;金華電業局負責提供企業用電量數據;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提供企業基礎信息;市經信局負責對市有關部門提供的各項指標數據進行匯總和評價分類。涉及調整事項由市有關部門認定和提供。市有關部門於每年2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即評價年度)相關數據提供給市經信局。婺城區、金東區政府和金華開發區、金義都市新區、金磐扶貧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對企業數據、企業所反饋的意見和初步分類結果進行初審,形成審核意見報市評價辦。企業不按時登錄評價系統確認、上報評價數據,導致評價結果差錯引起的後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根據企業每年綜合評價結果,對A、B、C、D類企業分類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在每年5月底前按照企業上一年度(即評價年度)數據進行評價,並按評價得分調整分類。
六、結果應用
對綜合評價確定的A、B、C、D類企業,分別實施用地、用電、用能、用水、信貸資金等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在財政扶持政策、稅收減免、評優、推薦先進、子女入學等方面予以應用,具體由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一)A類企業。
1. 優先進行項目核准備案,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和申報省重點產業項目。
2. 支持企業實施兼併重組。
3. 優先保障用電、用水和新增用能需求。
4. 優先保障建設項目新增排汙總量指標,優先支持企業排汙權指標質押貸款。
5. 依據浙政辦發〔2018〕99號文件規定,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城鎮土地使用稅按100%減免。對納稅主體與土地使用權證名稱不一致的,不予減徵。政策期滿,按有關規定另行確定減免比例。
6. 重點保障信貸需求,金融機構在企業信用評級、貸款授信和利率優惠中給予優先支持,在出口信用保險政策享受方面給予傾斜。
7. 對年薪30萬元(含)以上的人才,按規定繳納稅收後,按照其年度工資薪金30(含)—40萬元、40(含)—50萬元、50萬元(含)以上三個檔次,在不超過個人貢獻度的前提下,分別按年度工資薪金2%、3%、4%比例給予獎勵。
8. 優先申報國家、省政策扶持項目,以及市政府質量獎和各級各類名牌產品和商標。
9. 優先推薦企業負責人參加各級各類先進評選,優先組織其參加政府組織的學習考察和招商引資等活動。
10. 各類財政扶持政策按100%比率享受。
(二)B類企業。
1. 鼓勵企業在符合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規劃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二次開發」,但不得用於房地產開發。
2. 充分利用現有土地、廠房、設備資源實施「零增地」技改,對內涵提升類技術改造、研究開發項目予以優先立項。
3. 在用地、用水、用能、融資等方面給予支持。
4. 實施有序用電管理時給予適當支持。
5. 優先參與用能指標和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交易。
6. 依據浙政辦發〔2018〕99號文件規定,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城鎮土地使用稅按80%減免。對納稅主體與土地使用權證名稱不一致的,不予減徵。政策期滿,按有關規定另行確定減免比例。
7. 對年薪30萬元(含)以上的人才,按規定繳納稅收後,按照其年度工資薪金30(含)—40萬元、40(含)—50萬元、50萬元(含)以上三個檔次,在不超過個人貢獻度的前提下,分別按年度工資薪金1.6%、2.4%、3.2%比例獎勵。
8. 各類財政扶持政策按95%比率享受。
(三)C類企業。
1. 支持開展節能減排、清潔生產等技術改造。嚴格控制低效落後產能擴張,除技術改造以外,原則上不予核准和備案與原產能相同(近)的新建項目。
2. 除技術改造以外,原則上不得增加用能和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
3. 列為有序用電管理限電對象。
4. 城鎮土地使用稅不予減免。
5. 從嚴控制信用評級、貸款投放,以及財政應急周轉資金使用政策。
6. 各類財政扶持政策按80%比率享受。
(四)D類企業。
1. 不予核准和備案與原產能相同(近)的新建項目。
2. 實施差別化電價,按每千瓦時提高0.2元執行;連續2年被評為D類的,每千瓦時提高0.3元。通過司法拍賣的土地,按照裁定書載明的日期起1年過渡期內,依申請可不執行差別化電價;超過1年未辦理過戶的,按照評價結果執行差別化政策。以出租為主的企業,業主名下所有地塊上的所有工業企業合計畝均稅收在市區上一評價年度平均值以上的,依申請不執行差別化電價。
3. 實施差別化水價,供水價格按現行標準每立方米提高1元;連續2年被評為D類的,每立方米提高2元。豁免條件同差別化電價。
4. 城鎮土地使用稅不予減免。
5. 不得享受財政應急周轉資金使用政策。
6. 原則上不得享受省以下其他各類稅費優惠政策(社會保險費除外)和財政扶持政策。
7. 列為有序用電和節能管理首先限電對象,不得參與電力直接交易試點。
8. 鼓勵D類企業與優質企業兼併重組,或主動關停退出。對於主動關停退出的企業,給予適當補償和騰出用地、排汙、用能指標獎勵。
七、其他
1.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原《金華市區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辦法(修訂)》(金政辦發〔2017〕9號)同時停止執行。
2.市經信局可根據實施情況制定補充意見和實施細則。
附件:金華市區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及行業分類說明
附件
金華市區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
及行業分類說明
一、指標定義
(一)實繳稅金:指評價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企業繳納稅費實際入(退)庫數,企業稅費實際入(退)庫數=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指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其中:增值稅=增值稅直接淨入庫稅收+生產型出口企業發生的「免抵」稅額+即徵即退稅額。
(二)實際用地面積:是指評價年度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包括自然資源部門已登記和租賃的工業用地面積。具體計算公式是:企業實際用地面積=已登記的工業、倉儲兩類用地面積+承租用地面積-出租用地面積(符合要求的出租)。出租面積按月按容積率折算,容積率低於1的按1計算,出租後實際用地面積不得小於登記土地面積的30%,同時不小於3畝。私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以及未完稅的出租不予認可。新增土地在2年建設期+1年過渡期不納入評價實際用地面積計算,延長的竣工期一概不予認可。
(三)工業增加值:指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是企業全部生產活動的總成果扣除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或轉移的物質產品和勞務價值後的餘額,是企業生產過程中新增加的價值。工業增加值按收入法計算。
(四)總用能(能源消費量):指工業企業在工業生產活動和非工業生產活動中消費的能源,包括工業生產活動中作為燃料、動力、原料、輔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產工藝中使用的能源,用於能源加工轉換的能源;非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的能源。主要能源折標換算方法如下:1噸原煤=0.7143噸標煤;1噸煤製品=0.5286噸標煤;1萬立方米天然氣(氣態)=13.3噸標煤;1噸天然氣(液態)=1.7572噸標煤;1噸汽油(煤油)=1.4714噸標煤;1噸柴油=1.4571噸標煤;1噸液化石油氣=1.7143噸標煤;1噸蒸汽=0.1023噸標煤;1萬度電=3.16噸標煤。
(五)總用電量:企業實際用電總量。若企業有多個用電戶號(電錶)的,按用電戶號(電錶)合計計算。
(六)主要汙染物排汙權:排汙許可證載明的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項汙染物排汙權指標。
(七)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根據會計「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結轉前)填報。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如未設置該科目,以「營業收入」代替填報。
(八)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指報告期內企業內部研發活動的直接支出,以及用於研發活動的管理費、服務費以及外協加工費等支出。不包括當年形成用於研發的固定資產支出、委託外單位開展研發的經費支出、生產性活動支出、歸還貸款支出以及購買專利等無形資產支出。
(九)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指年度平均擁有的從業人員數。以12個月的平均人數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月平均人數是以報告月內每天實有的全部人數相加之和,除以報告月的日曆日數。
二、計算方法
(一)畝均稅收(單位:萬元/畝)。
畝均稅收=實繳稅金/實際用地面積
(二)畝均工業增加值(單位:萬元/畝)。
畝均工業增加值=工業增加值/實際用地面積
(三)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單位:萬元/噸標煤)。
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工業增加值/總用能
(四)單位排放工業增加值(單位:萬元/噸)。
單位排放工業增加值=工業增加值/主要汙染物排汙權
(五)全員勞動生產率(單位:萬元/人·年)。
全員勞動生產率=工業增加值/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
(六)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
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主營業務收入
(七)單位用電稅收(單位:萬元/萬千瓦時)。
單位用電稅收=實繳稅金/總用電量
(八)畝均銷售收入(單位:萬元/畝)。
畝均銷售收入=銷售收入/實際用地面積
三、行業分類
(一)汽車及其他運輸設備:包括汽車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
(二)機械電子:包括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三)金屬製品:金屬製品業。
(四)醫藥化工:包括醫藥製造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
(五)紡織服裝:包括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化學纖維製造業。
(六)其他製造行業:包括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木材加工和木、竹等製品業;家具製造業;造紙和紙製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複印業;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製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橡膠和塑料製品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其他製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