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我們倆的婚姻》中有一句臺詞:
婚姻和愛情不一樣,愛情只有兩個人,一個世界,可婚姻有好多人,整個世界。愛情輸得起,婚姻輸不起。
這句話用在現實中,也非常合適。愛情是風花雪月,你儂我儂,在我眼中,你就是我的全世界,只要我們過得好,其他不重要。
但婚姻則不同,除了你和我,還有雙方父母,可能還有孩子等等,任何一個環節有問題,夫妻倆都很容易分道揚鑣,一別兩寬。
愛情沒了,可以再找個喜歡的人,但是婚姻沒了,分開就沒那麼容易了。
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因為某些原因,離婚不分居的夫妻,他們離婚後,在同居的日子裡,看到對方,還會不會對對方產生生理反應?
我們看看下面3對夫妻的離婚同居生活,就能夠知道個大概了。
1.小暖夫妻,95後,結婚2年,離婚3月
小暖今年25歲,她和丈夫小王從大學開始戀愛,小暖長得很好看,是校花級別的女生。小王也不差,他是學生會幹部,長得很帥氣。他們在學生會相識,他是她的部長。
他們確定戀愛關係時,部門所有人都認為他們是天生一對,可是,也有人覬覦他們,有一個學期,他們鬧矛盾冷戰,喜歡他們的人乘虛而入。不過,後來他們還是複合了。
他們大學期間,分分合合過好幾次,但每次都會重新在一起。畢業後,他們順理成章地結成夫妻,同學和朋友都祝福他們,認為他們給大家起了個好頭,希望他們一直幸福下去。
可萬萬沒想到,他們結婚2年,就離婚了。
原因是小暖覺得小王沒有以前那麼愛他了。以前,她夜晚想要吃宵夜,小王哪怕加班很晚回來,也會上街給她買,但現在,她想吃,小王推脫說宵夜不健康;以前,她只要穿上性感衣服,小王就會知道怎麼做,但現在,她穿了,還給了他多個暗示,小王都好像無動於衷,小暖怒了,他就說今天累了,有時候他也會順從小暖的意思,但像交公糧一樣,沒有任何前戲,匆匆完事。
小暖覺得,這種生活寡淡無味,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激情了,於是,就和小王提出了離婚,小王多次挽回,可是,小暖心意已決。
不過,他們並沒有分居,因為在一線城市生活,房租是個大問題,一時半會也找不到人合租,所以,就將就地住在一起。
那麼,他們離婚後,看到對方,還會不會產生生理反應呢?
小王說,還是會的,之前是因為當時工作壓力大,心情不好,現在繁忙期過了,反而很想念小暖的身體。
小暖說,離婚後,有一個男士向她表白,甚至想和她發生關係,但她拒絕了,她覺得內心愛的還是小王。
他們決定,過些日子,就去復婚。
2.小美夫婦,85後,結婚10年,離婚2年
小美今年35歲,她在別人看來,是人生贏家,在一線城市有車有房,還有個愛她的丈夫林先生,兩人還有個兒子,看起來非常美滿。
可實際上,她的夫妻生活一點都不幸福。結婚頭5年,她和丈夫生活在同一個城市,琴瑟和諧,夫妻生活幾乎隔三差五就有一次。
但是,自從丈夫被調到外地工作,他們就鮮少在一起了,一開始,丈夫還會每周回家,兩人一見面,就好像乾柴遇見烈火,為了在一起時間更多,妻子還會在周五讓父母把孩子接走。
後來,林先生的工作忙起來了,周末也要上班,一個月能回去一次就很不錯了,有時候3個月都不回去一次,徒留小美獨守空房。
小美正是處在青春荷爾蒙爆發的年齡,內心甭提多苦了,有時候忍受不了,她也會到丈夫城市找他解渴。
可是,她到那裡後發現,丈夫確實很忙,沒多少時間陪她。她多次勸他換工作,但他認為這份工作對他很重要,辭了就再也難以找到這麼好的工作了,所以沒有聽她的。
小美雖然理解丈夫,可是,在看到別的情侶夫妻幸福地在一起時,她內心空落落的。終於,她還是忍不住了,在一次公司聚餐,她喝得酩酊大醉,和公司一位喜歡她的28歲小夥發生了關係。
雖然這位小夥事業不如丈夫,但是能夠在孤獨的夜晚給她生理和心理的陪伴。
她和他發生關係後,就沒那麼想丈夫了,後來丈夫想要她,她內心也很抗拒,但是,為了不被懷疑,她還是順從了他。不過,丈夫還是發現了一些蛛絲馬跡,他們離了婚,但兒子尚小,他不想小美離開,就勸她留下來照顧兒子,自己在另一個城市,不會怎麼回來,小美同意了。
他們見面還會產生生理反應嗎?小美說,不會了,她現在心裡有人了,林先生說,他看到漂亮的小美,內心還是有衝動,可是,又想到她已經心有所屬,就不強求了。
3.柳月夫婦,75後,結婚20年,離婚5年
柳月夫婦也是離婚不分居的夫妻。他們離婚5年了,但為何還同居呢?為了丈夫的形象。
柳月丈夫張先生是一家上市企業大老闆,他代表著企業的形象,如果外界知道他離婚的消息,公司形象受損,股價下跌,很多人會受到損失,經過一番衡量,他和柳月決定不分居。
柳月和丈夫在1995年結婚,風風雨雨一起過了20年,如今丈夫事業有成,兩人也生育了一兒一女,兒子讀大學,女兒讀高中,按理說,這樣的家庭應該很幸福的,如果張先生沒有遇到她的話。
她是小林,28歲,剛碩士畢業,膚白貌美,五官精緻,在街上回頭率100%,張先生在外地出差認識她的。她當時在一家公司做科研人員,正好負責和張先生對接。
經過一周的工作和生活的交流後,張先生對小林的公司很認可,就和他們籤了張大單,小林公司老闆很興奮,不僅在大會表揚了她,還給她升職加薪。小林告訴了張先生並對他表示感謝。
此後,兩人因為業務緣故,交流多了起來,小林敬佩張先生的才華和格局,張先生則喜歡小林年輕拼搏。
在項目結束後,張先生請小林吃飯,不僅大大讚揚了小林,還表示了對她的好感,小林也說出了內心想法,兩人借著酒勁,在酒店開了房。
之後,張先生借著出差之名,經常往小林的城市跑,柳月發現丈夫不對勁,就找了人跟蹤他,還拍下了他和小林在一起親熱的照片。
張先生眼看紙包不住火了,就懇求柳月原諒他,但柳月還是氣不過,兩人離了婚,不過,為了公司形象,她沒有對外公開。
他們看見對方還有生理反應嗎?柳月說,自從知道他出軌就再也沒有了,張先生說:我現在想的更多是小林。
寫在最後:
之前看到過一篇文章,講到:真正的喜歡是有生理反應的。
深以為然,從這3對離婚後還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的夫妻的情況來看,看到彼此會產生生理反應的夫妻,會選擇復婚;只是一方會產生生理反應,難以破鏡重圓;雙方都不產生生理反應的,複合根本不可能。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夠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婚姻。
今日話題:你覺得看到彼此會產生生理反應的離婚夫妻可以復婚嗎?
PS:配圖與人物無關(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