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獵、買賣野味帶來的不僅是健康危機,可能還會伴隨牢獄之災。
「這個東西買了多少錢?」
「13000。」
「怎麼打的?」
「用彈弓。」
今年6月27日晚上,江陰青陽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行跡非常可疑。他將車子停在一片小樹林旁後,從後備箱裡拿出一些設備,就鑽進了樹林子裡。
民警 :「手上拿了一個攝像機一樣的東西,問他是什麼東西,他說是熱成像儀,問他大半夜的拿這個幹嘛,他說在外面找樹上有沒有鳥。」
面對民警的詢問,男子沈某始終支支吾吾。在他的褲子口袋裡,民警發現了不少彈珠。此時,沈某才承認,自己是拿著彈弓來打鳥的。
「你打了多長時間了?」
「買(彈弓)很久了,一年了,但是打不到。」
民警:「身上、桶裡沒有鳥,直接去他家裡,在廚房裡搜查了一下,發現冰箱裡兩隻鳥腿,他一開始交代,這個鳥腿是河邊打到的灰鷺,鑑定下來是普通 一種鷹類,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民警隨即將沈某傳喚到派出所接受審查,在他的手機裡,民警發現了不少轉帳記錄,原來沈某將打到的鳥類,都賣給了一家飯店。
民警:「6月28號早上,組織力量去飯店搜查,當時老闆也在,在廚房清點有355隻疑似斑鳩鳥,送過去鑑定,都是珠頸斑鳩、山斑鳩,是三有保護動物。」
利用彈弓和彈珠,沈某一晚上可以打30-40隻斑鳩,從今年3月份到被抓,短短3個多月時間,他總共非法狩獵國家三有保護動物1000餘只。
據沈某交代,2020年3月,沈某在青陽鎮一家飯館吃飯時,發現這個飯館有鳥類菜品,而自己打的斑鳩太多,一個人也吃不完,就想著將這些斑鳩賣給這個飯館謀取利益。
沈某遂與飯館老闆商量,以一隻15元的價格回收斑鳩。往後他的狩獵行為日漸頻繁,截至案發,已經賣出了1000餘只斑鳩,非法獲利1萬餘元。
目前,沈某和飯店老闆劉某均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江陰市青陽鎮周邊的樹林為禁獵區域,沈某更是在禁獵期,採用電燈照射、彈弓獵捕等方法,非法獵殺大量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指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斑鳩,甚至還有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普通(kuáng),嚴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狩獵罪。現沈某和飯店老闆均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① 斑鳩
② 普通
法律連結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平安無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