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服務業包括全部第三產業行業和第一產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在我國國民經濟核算實際工作中,將服務業視同為第三產業,即將服務業定義為除農業、工業、建築業之外的其他所有產業部門。
自1992年我國服務業統計被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以來,國家統計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總攬服務業統計工作全局,不斷開拓創新,力求與時俱進。19年間,服務業統計標準逐漸健全,統計制度不斷完善,統計隊伍逐步壯大,統計內容日臻豐富。辛勤耕耘終獲豐碩成果,時至今日,我國的服務業統計數據已經能夠較為真實地反映我國服務業發展狀況,較好地滿足各級黨政機關正確決策和廣大社會公眾獲知信息的需求。
抓住機遇,完善服務業統計體制
服務業是國際通行的產業分類概念,我國將服務業範圍規定為除農林牧漁業(第一產業)、工業和建築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所有行業,基本與第三產業概念一致。截至2009年底,我國服務業增加值為147642億元,佔GDP比重為43.4%;服務業就業人數為26603萬人,佔全部就業人數的34.1%。服務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新經濟增長點;加快發展服務業,是推進我國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有效緩解能源資源短缺制約、實現綜合國力整體躍升的必由之路。
改革開放前,我國統計採用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MPS),對非物質生產部門的服務業基本上不進行統計,1992年我國實施了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國民經濟核算範圍擴大到包括服務業在內的所有領域。核算體系的成功轉軌奠定了服務業統計發展的基石。
與此同時,伴隨著改革開放和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服務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顯,1992年以來,國家三次專門發布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文件。國家政策的大力推進,不僅促進了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也對服務業統計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其中,在2007年國務院《關於加快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儘快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協調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務業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充實服務業統計力量,增加經費投入。充分發揮各部門和行業協會的作用,促進服務行業統計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機制,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為國家宏觀調控和制定規劃、政策提供依據」。
在此機遇與挑戰並存的大背景下,經過多年努力,服務業統計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較為完善的服務業統計調查體系基本形成。我國目前的服務業統計模式為「條(部門)塊(地方)結合,以條為主」,統計資料分布在國家統計局和十幾個國務院主管部門。國家統計局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常規統計調查制度;對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等11個服務業重點行業進行抽樣調查。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其管理的企業進行行業統計,建立了以行政記錄為基礎、滿足部門管理需要的服務業統計制度。為協調、整合部門服務業統計資源,經國務院批准,自2007年起,服務業統計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2008年,由20個部門報送的《服務業財務狀況報表制度》正式建立。
服務業產業分類、產品劃分是服務業統計的基礎。近年來國家統計局制定並實施了服務業產業劃分標準、服務業行業劃分標準、服務業產品標準(目錄)和服務業統計單位標準。
為進一步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國家統計局正在制訂《服務業統計基本規範和實施意見》,為各地和各部門開展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提供統一規範的服務業統計概念、標準和方法。其主要內容包括:服務業統計原則、統計範圍、統計單位及相關分類標準,服務業統計調查指標體系和調查方法,以及各部門的分工要求。
在不斷完善的服務業統計體制下,我國服務業統計工作蓬勃開展,為我國服務業的迅速發展、國家宏觀調控和政策制定提供了強有力的數據支持。
需求帶動,健全服務業統計隊伍
十七大確立了科學發展觀,把又好又快的發展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目標,胡錦濤總書記多次強調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性,在將來的「十二五」時期乃至更長的時期,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課題。
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需要進一步發展服務業,進一步優化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比例,這就要求從統計上,必須把我國經濟發展中的需求結構、產業結構,包括服務業內部的結構、總量、速度描繪準確。為更好地滿足國家轉方式、調結構的宏觀需求,國家統計局於2010年4月份整合成立服務業統計司。服務業統計司負責組織制定服務業統計的總體規劃、發展思路和方針政策,組織指導協調地方與部門的服務業統計工作,同時,努力解決服務業統計中的難點和急需解決的問題,重點攻克服務業統計中的薄弱環節。作為一個既「牽頭」又「兜底」服務業統計的部門,服務業統計司的成立顯示了我國政府進一步完善服務業統計的決心和魄力,更為我國服務業統計應對時代發展挑戰、解決體制方法難題、滿足政府社會需求提供了可靠的機構和人力保障。
而在此之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各地政府需求,已陸續建立起自己的服務業統計隊伍,並構建了相應的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目前,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服務業統計處室,有20多個省市報批了服務業統計制度,更有諸多省份以省政府名義發文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
如今,為「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協調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而構建的服務業統計隊伍已經初具規模。在此基礎上,協調各服務業行業主管部門統計工作,研究探索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法,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服務業統計調查體系,雖然路漫漫其修遠兮,但吾輩必將上下求索,繼往開來。
與時俱進,充實內容更新手段
服務業統計涉及的行業廣泛,且新興產業層出不窮;被調查單位個數眾多且變動頻繁。這就要求服務業統計在內容上必須與時俱進,在方法上必須有所創新。
針對服務業統計中行業主管部門統計缺乏財務指標的問題,國家統計局建立了由國務院部委、直屬機構和大型國有企業等相關單位報送資料的部門服務業財務統計制度;針對以往服務業統計的漏統現象,國家統計局不斷擴大服務業抽樣調查範圍,目前已經開展了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11個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常規抽樣調查;針對各地區、各部門服務業統計報表口徑、指標、範圍等不一致的情況,國家統計局研究制定《服務業統計基本規範和實施意見》,在此基礎上抓緊建立全國統一的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規範服務業統計範圍,理順統計調查組織模式,建立較為規範的數據採集渠道。
針對服務業統計對象規模偏小、單位眾多、變動頻繁的問題,國家統計局在常規服務業統計主要依靠的行政記錄、統計報表等傳統統計手段以外,大力開展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典型調查等技術方法,有效提高了統計信息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19年耕耘,初嘗豐碩成果;為將來開拓,仍需務實創新。在政府綜合統計和政府部門統計的共同努力下,一個統一、協調、資源互補的服務業行業統計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不遠的將來,中國的服務業統計可望既能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又能完全滿足國民經濟核算和政府宏觀決策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