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發展研究
何 強 劉 濤
內容摘要: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的協同發展,既體現在專業化分工所致的相互剝離,又顯現為差異化優勢驅動的相互融合。儘管我國已是製造大國,但與之相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仍不發達,而且中低端製造業去產能進程和智能化轉型緩慢,成為阻礙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走向製造強國的突出短板。為此,需要從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入手,促使生產性服務業價值鏈有效嵌入製造業價值鏈,加大頂層設計和統計決策制度建設力度,推動形成生產性服務與生產製造協同發展的產業新生態。
關鍵詞:生產性服務業;製造業;協同發展
中圖分類號:C8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794(2017)10-0003-07
DOI: 10.13778/j.cnki.11-3705/c.2017.10.001
一、引言及文獻綜述
近年來,以數位化、信息化、智能化為代表的新興技術在全球蓬勃發展,加速了生產要素轉移和優化步伐,與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形成歷史性交匯。在此背景下,製造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將發揮更大主導作用。同時,隨著社會分工日益專業化,廣泛覆蓋金融、研發、物流、信息等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也逐漸從製造業剝離,成為促進工業技術進步、支撐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創新的關鍵環節。當前,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的協同發展,既體現在專業化分工所致的相互剝離,又展現為差異化優勢驅動的相互融合。儘管我國已是製造大國,但與之相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仍不發達,而且中低端製造業去產能進程和智能化轉型緩慢,成為阻礙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走向製造強國的突出短板。因此,需要切實研究科學有效的措施,推動形成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發展的新模式,助力我國經濟新常態發展。
文獻中,對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之間的關係存在4種代表性觀點:一是需求主導論,認為製造業是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基礎和前提,處於需求主導地位(Cohen et al,1987);二是供給主導論,認為生產性服務業是製造業生產效率和競爭力得以提升的關鍵因素,處於供給主導地位(Eswaran et al,2002;劉志彪,2006);三是互補依賴論,認為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之間是相互作用、相互依賴和共同發展的互補性關係(Damijan et al,2015;顧乃華,2010);四是融合發展論,認為隨著新技術、新業態的深入演變發展,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之間的界限將越來越模糊,出現不斷融合的發展態勢(Castellani et al,2016)。本文認為,這些觀點並非彼此矛盾,而是相互補充、層級遞進。在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互動關係研究手段方面,已有文獻主要採用以下三種方法:一是基於投入產出數據的產業關聯方法;二是計量經濟學方法;三是調研方法(Macpherson,2008;凌永輝等,2017)。這些方法各有利弊,對它們應用成效的科學判斷取決於研究目的以及實證數據質量等條件。此外,已有研究普遍存在對生產性服務業的統計口徑界定過寬等問題。
在充分借鑑已有文獻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本文依託發展經濟學理論,根據生產性服務業的內涵重新界定其行業統計口徑,採用投入產出分析模型和似不相關回歸等計量經濟學模型,多角度地構建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發展分析框架,並利用我國2004—2016年最新的相關統計數據,對兩個行業協同發展的現狀、制約因素進行分析探討,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二、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發展走勢分析
我國國家統計局對製造業長期均存在比較系統的統計分類,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的最新規定,製造業門類包括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等31大類,相關統計數據較為齊全。但是,對於生產性服務業,國家統計局只是在2015年公布了其統計分類範圍,包括金融服務、生產性租賃服務等10大類,並沒有公布相對應的詳細統計數據。為了充分利用當前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信息和投入產出表,本文將生產性服務業的行業分類範圍界定為以下6個細分行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業[1],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以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並進一步對比分析該行業與製造業在產值、投資、就業、對外開放等領域的發展狀況[1]。
(一)我國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現代化水平逐步縮小與發達國家之間差距,有效助力產業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兩者的行業增加值,在2004—2016年期間均呈現持續攀升態勢(見圖1)。其中,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在2005—2016年期間的增速均值為15.91%,2016年達到8.67%,高出同年GDP增速近2個百分點。進一步從其細分行業來看,從2007年起,金融業,批發業,以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3個行業的增加值顯著高於其餘行業。製造業從2011年開始放緩發展速度,2016年增加值達到223547.10億元,增速為6.8%,略高於同年GDP增速。
圖1 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增加值及佔GDP比重走勢圖
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兩者的行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在同期卻呈現相反發展態勢。其中,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穩步上升,2016年達到25.75%,已經在第三產業中牢固佔居半壁江山。與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生產性服務業整體發展水平雖然較低,但與他們之間的差距正在逐步縮小。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之所以在實體經濟領域具有較強的競爭力,生產性服務業發揮了關鍵的支撐作用。實踐表明,通常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製造業現代化程度越高,其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水平也越高。以德國為例,近些年其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已經達到50%左右,金融服務、物流和供應鏈服務、信息技術和智能化服務在製造業發展中得到充分融合應用,助推德國率先走向工業4.0時代。美國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佔GDP比重2015年也高達53.40%。
製造業增加值佔GDP比重2004年以來呈現逐步下降態勢,尤其是2011年以後的下降速度明顯加大,2016年低至30.04%。製造業這種發展狀況與近些年我國經濟新常態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以及服務業高速發展帶來的擠壓態勢密切相關,也與2000年以來美國、德國、日本等主要發達國家製造業發展態勢基本一致,為我國下一步建設製造強國提供了重要的發展基礎。
(二)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固定資產投資基本佔據全社會半壁江山,製造業對投資增長拉動力度更大
2004年以來,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兩個行業投資強度持續加大,且後者相對應的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及平均增速,均顯著高於前者,是帶動我國投資增長的重要行業。其中,生產性服務業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在2005—2016年期間的平均增速為19.49%。進一步從其細分行業來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相對應的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及平均增速,均顯著高於其餘5個行業,尤其是2016年該行業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度佔全部生產性服務業的比重更是高達59.79%。
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兩個行業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在全部行業所佔的比重,均在2004—2016年期間基本保持穩定,大約分別為15%和30%,加總之後接近全部行業的一半,而且兩者還均在2010年有一個相對較明顯的峰值,這與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後,我國採取的以擴大投資為主的「穩增長」政策密切相關。
(三)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穩步帶動城鎮就業發展,已經佔據吸納就業的主導行業地位
從2013年起,我國將以往屬於鄉鎮企業的規模以上法人單位,納入城鎮單位勞動統計範疇之內,使得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吸納的城鎮就業人員統計數據有了較大提升,導致前後樣本期間的數據基本不可比。因此,這裡以2013年為分界線分別進行分析。
生產性服務業吸納的城鎮就業人員數量,2004—2012年和2013—2015年期間基本保持平穩,大約分別為2100萬人和3100萬人。進一步從其細分行業來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吸納的城鎮就業人員數量,顯著高於其餘5個行業。製造業吸納的城鎮就業人員數量,雖然在2004—2012年期間從3050.80萬人穩步上升到4262.20萬人,但在2013—2015年期間則穩中有降,大約平均為5100萬人。生產性服務業吸納城鎮就業人員數量佔全國城鎮就業人員的比重,在2004—2012年期間大致呈現穩中有降態勢,2012年達到6.69%,2013—2015年期間則基本穩定在8%。製造業剛好與之相反,在2004—2012年期間基本保持穩定11%左右,在2013—2015年期間穩中有降,2015年達到12.54%。此外,與國民經濟其他行業相比,兩個行業吸納城鎮就業的佔比處在前列,是吸納城鎮就業的主力軍,而且未來進一步發展的空間較大。
(四)生產性服務業吸引外資能力近些年已經超過製造業,穩居全行業首位
行業外商直接投資的走勢情況,通常是反映該行業對外開放程度及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指向標。2004年以來,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外商直接投資額基本呈現相反發展態勢。其中,生產性服務業外商直接投資額逐年攀升,並在2015年首次超過製造業外商直接投資額。進一步從其細分行業來看,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外商直接投資額除了在2015年低於金融業以外,其餘年份均穩居首位。製造業外商直接投資額在2011年以後呈現較為明顯的下降態勢,下降速度從2011年的5.06%增大到2016年的9.76%,2016年其外商直接投資額低於生產性服務業高達193.08億美元,超過其自身投資額的一半。
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兩個行業外商直接投資額佔全部行業外商直接投資額比重的走勢,與前述外商直接投資絕對額的走勢基本一致,也呈現相反發展態勢,且前者在2015年首次超過後者,成為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最大的行業,2016年更是達到43.64%的較高水平,充分表明生產性服務業近些年在對外開放和國際競爭力方面取得較大進展。
三、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發展態勢分析
基於發展經濟學理論以及計量經濟學模型、投入產出表等分析工具,這裡對2004年以來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之間的協同發展態勢進行考察。
(一)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尚未形成高效的雙向協作發展關係,製造業處在主導地位
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發展的核心內涵,在於產業價值鏈環節的融合發展,並在不同發展階段呈現出不同態勢。為了考察我國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之間的相對主導地位,這裡利用2004—2016年之間的樣本數據,建立格蘭傑因果關係檢驗模型進行分析。該檢驗的原假設為
表1的檢驗結果顯示,在10%統計顯著性水平下,無法拒絕「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波動不是製造業增加值波動的格蘭傑原因」的原假設,但拒絕了「製造業增加值波動不是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波動的格蘭傑原因」的原假設,表明兩個行業之間存在統計意義上的單向因果關係,即製造業發展較為顯著地促進了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但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對製造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則相對不高。實踐表明,近些年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的專業化水平,還不能夠為製造業提供高效支撐,信息技術應用不夠廣泛,創新驅動能力不強,融資、物流成本較高。製造業企業所需的生產性服務,許多是靠內部供給,行業之間的協同度不高,影響了實體經濟整體競爭力。
表1 格蘭傑因果關係檢驗結果
原假設 | 滯後階數 | 樣本區間 | F統計量 | P值 |
PS不是MA的格蘭傑原因 | 1 | 2004—2016 | 0.64 | 0.44 |
MA不是PS的格蘭傑原因 | 1 | 2004—2016 | 3.50 | 0.09 |
(二)生產性服務業受製造業發展帶動力度相對較弱,受服務業內部發展影響更大
為了進一步系統考察2004—2016年製造業對生產性服務業及其6個細分行業的帶動效果,這裡將它們放在我國經濟增長和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進行分析。首先,以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PS)為因變量,以製造業增加值(MA)、GDP增長速度(GG)和第三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TG,以下簡稱第三產業佔比)為自變量,建立如下向量自回歸移動平均模型:
然後,分別以生產性服務業6個細分產業的增加值為因變量,仍以前述MA、GG和TG為自變量,建立如下似不相關回歸模型:
表2所示估計結果顯示,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對製造業增加值的彈性僅為0.99,對第三產業佔比的彈性則高達1.36,表明生產性服務業受製造業發展帶動的效果不顯著,受服務業內部的影響更大。從生產性服務業的6個細分行業來看,金融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批發業以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受製造業發展影響的彈性係數均超過了1,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與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則受製造業發展影響的彈性係數相對較小,分別為0.70和0.62,但是他們對第三行業佔比的彈性係數均超過了1,後者甚至高達2.73,表明這兩個細分行業主要受服務業內部影響較大,對製造業發展的協同支持力度有待加強。
表2 生產性服務業對製造業和第三產業佔比的彈性係數
因變量類型 | 製造業彈性係數 | 第三產業佔比彈性係數 |
生產性服務業 | 0.99 | 1.36 |
金融業 | 1.34 | 1.73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1.28 | 0.96 |
批發業 | 1.10 | —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1.03 | 1.94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0.70 | 1.14 |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0.62 | 2.73 |
註:批發業對第三產業佔比的彈性係數沒有通過統計顯著性檢驗,這裡不再列示。 |
(三)生產性服務業已經基本貫穿製造業全部生產鏈條,與高端製造業協同度更高
全面精準地考察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各個細分行業之間的協同關係,依據國民經濟投入產出表來分析是最有效的途徑之一。這種協同關係可以從兩個行業之間的直接消耗(或投入)係數和直接分配(或使用)係數來考察。綜合考慮各個時期投入產出表行業部門分類特點和數據來源的時效性,這裡採用目前最新的2012年投入產出表進行分析。
2012年,生產性服務業[1]對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以及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等製造業5個細分行業的直接消耗係數最大,依次為0.044、0.022、0.018、0.017和0.013。另一方面,生產性服務業對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以及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等製造業5個細分行業的直接分配係數最大,依次為0.028、0.024、0.023、0.019和0.018。進一步從製造業這5個細分行業來看,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及汽車製造業等高端製造業,對生產性服務業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的直接分配係數最大,前者甚至接近0.045;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對生產性服務業中批發和零售業的直接分配係數最大;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對生產性服務業中金融業的直接分配係數最大;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對生產性服務業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直接分配係數最大。
在製造業的細分行業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汽車製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以及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等製造業的5個細分行業,2012年對生產性服務業的直接消耗係數較大。其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以及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等高端製造業,對生產性服務業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直接消耗係數較大;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以及汽車製造業對生產性服務業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直接消耗係數較大,前者甚至接近0.15;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則對生產性服務業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直接消耗係數較大。
綜上所述,生產性服務業已經貫穿到我國製造業諸多生產環節之中,但對製造業各行業部門的直接消耗係數和直接分配係數普遍較低,表明它對製造業的整體助推力有待進一步提升。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網際網路+」行動計劃深入實施,移動互聯、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現代製造業、生產性服務業融合步伐進一步加快,顯著提高了製造業數位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一批規模較大的網際網路企業、信息技術服務企業、製造企業跨界聯合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模式和業態。
四、制約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發展的主要因素
整體而言,儘管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之間存在互動融合態勢,但兩者之間的協同發展程度並不高,特別是生產性服務業的拉動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這其中既有兩個行業各自發展特點因素,也有政府管理和規劃等方面因素。
(一)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運營成本普遍較高,製造業更傾向於在內部組建生產性服務部門
/我國生產性服務業對製造業拉動力度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目前在稅收政策、土地供給、投資等方面受到的約束較大,導致企業面臨的成本問題較為突出,無法有效地為製造業企業節約運營成本。《人民日報》披露的數據顯示,在物流業領域,我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佔生產成本的比重高達30%至40%,而美國只有10%至15%;在金融服務業方面,我國製造業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是美國的3倍以上,等等。[1]製造業企業往往在綜合評估生產成本和收益之後,更願意選擇在企業內部設立相應服務性或協調性部門,制約了我國生產性服務業從製造業剝離的進程。
(二)中低端製造業去產能和智能化進程緩慢,對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支撐力度較弱
前面基於行業部門投入產出的分析表明,那些相對高端、先進的製造業,如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等,與生產性服務業的協同發展關係,比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等中低端的製造業要更加深入,表明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主要得益於高端製造業,中低端製造業的改造升級則有待進一步加強。目前,以代工生產和加工貿易為代表的我國中低端傳統製造業的規模較大,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低利潤、高汙染的過剩產能問題突出,信息化、智能化升級進程較慢,不利於生產性服務業快速發展,部分行業甚至出現了對生產性服務需求不斷萎縮的趨勢。
(三)缺乏針對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協同發展的有效監管措施,部分行業無序發展和競爭亟須制度層面規範
/目前,我國生產性服務業領域權威指導性的文件,已有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等規劃方案,在製造業領域也有2015年發布的《中國製造2025》等國家層面的指導性文件,但是,對於如何協調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確定監管主體和責任,促進有條件的製造企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幫助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更好地「走出去」,還缺乏針對性措施。此外,我國一些重要的生產性服務業,如金融、電信、運輸等行業,進入管制障礙和壟斷性較大,行業內部專業化分工水平較低,無序發展和競爭造成的資源浪費現象突出,極大地限制了生產性服務業對製造業發展支持的深度和廣度。
(四)用於決策支持的重要行業統計方法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相關統計數據存在缺失、滯後和可比性不足等問題
儘管我國已經初步建立關於生產性服務業的統計分類,但目前還沒有相對應的、長時序的統計數據。而且,我國對生產性服務業的統計分類標準,並沒有與國際標準以及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標準充分保持一致。比如,聯合國國際標準產業分類(2004)將其分為運輸和倉儲,信息和通信,金融和保險活動,房地產、出租和租賃活動,專業和科技活動,行政和支持服務活動以及教育等7類,而美國統計局將其分為不動產、保險服務、商業服務、法律服務、金融服務、會員組織和其他專業服務等7類等。這樣將使得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的統計數據在國際可比性方面存在一定欠缺,無法更加便利地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總結和借鑑其行業發展經驗。同樣地,對於製造業而言,其增加值最終核算數據往往滯後兩年左右,時效性存在較大不足,不利於制訂更加切實的政策建議等等。
五、加快我國生產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通過深化行業分工加快生產性服務業從製造業剝離進程,降低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運營成本
充分發揮增值稅改革的減稅效應和分工深化效應,鼓勵製造業企業在價值鏈分工上向研發和營銷等「微笑曲線」的兩端延伸,集中力量發展核心業務,將一些生產性服務環節儘快剝離出去,提高土地供給和投資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從研發、轉化、生產到管理的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推動發展服務型製造,幫助建立和發展特色鮮明、集聚效應大的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此外,生產性服務業包含的行業門類較多,要打破各自孤立發展局面,整合物資流、信息流和資金流,推動不同類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協同發展、降低經營成本,以產需互動為導向推動以服務為主導的反向製造,還要以「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進為契機,積極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進一步融入全球價值鏈分工體系。
(二)加大中低端製造業改造升級力度,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製造業自主創新體系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深度融合,在繼續增強高端製造業競爭力的同時,以技術升級、智能製造引領中低端製造業淘汰落後產能。重點支持一批具有較強科研實力的龍頭製造業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建設工程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努力造就一批專業技術精湛、管理經驗豐富、創新能力突出的領軍人才和優秀「工匠」,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實現我國製造業由大變強的歷史跨越。
(三)加強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協同發展頂層設計,打破地域分割、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
首先,應從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入手,在國家層面進一步加強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互動融合發展的頂層設計。其次,由於生產性服務業對交易成本更敏感而傾向於向城市中心區域聚集,製造業則對要素成本更敏感而傾向於向城市周邊工業園區聚集,因此需要政府部門通過財政稅收等政策,積極引導兩個行業以區域聚集為載體,拓展產業融合發展新空間。最後,由於生產性服務業在國民經濟產業體系中具有很強的基礎性,特別是一些平臺型的項目具有公共服務或準公共服務屬性,因此應當積極探索新型政企協作機制,掃清不合理的管制和壟斷障礙,建立適應新模式和新業態發展要求的準入制度和監管體系。
(四)加大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相關統計方法制度建設,提高產業協同發展決策的數據支撐力度
對於生產性服務業而言,要儘快根據國家統計局目前確定的統計分類和方法,提供行業齊全、較長時序的相關統計數據,還要動態完善我國生產性服務業統計標準,提高數據的國際可比性。對於製造業而言,在確保數據準確性的前提下,應努力縮短相關重要統計數據從測算到公布的時間,提高數據公布的頻度。應儘快建立生產性服務業和製造業協同發展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明確數據採集機制和測算方法,加強大數據應用力度,為相關政策制訂提供科學精準的量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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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何強,男,1981年生,經濟學博士,現為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研究方向為服務業發展及大數據理論與應用。
劉濤,男,1981年生,經濟學博士,現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服務業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為服務業發展與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