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蘋果、Facebook(臉書)和谷歌等全球科技超級巨頭的崛起,給在世界各地執行反壟斷法的競爭監督機構帶來了新的挑戰。這些公司在電子商務和智慧型手機、搜索廣告和社交媒體流量等市場佔據主導地位。美國和全球各地的反壟斷執法者已經加大了監督力度,並正在準備下一步的行動。
1. 美國走到哪一步了?
司法部、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全國範圍內的一批州檢察長都已經對四大科技巨頭中的一家或多家公司展開了反壟斷調查。司法部正在醞釀的針對Alphabet公司旗下谷歌的壟斷濫用訴訟案,有可能成為自1998年針對微軟公司濫用計算機作業系統壟斷的訴訟案以來,美國最大的反壟斷案。在國會,民主黨眾議員正準備在1月份下一屆國會開始時,根據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的一份報告,提出立法建議,指控亞馬遜、蘋果、Facebook和谷歌存在廣泛的反壟斷違法行為。
2. 美國科技巨頭真的是壟斷企業嗎?
他們很強大,這是肯定的。在美國,谷歌和Facebook Inc.共收集了超過一半的數字廣告支出,蘋果公司擁有約46%的智慧型手機市場。據眾估計,美國50%以上的電商銷售額都是通過亞馬遜公司進行的;美國和全球99%的行動裝置都運行在蘋果公司的iOS系統或谷歌公司的安卓系統上;谷歌公司佔據了美國約89%的普通搜索查詢;Facebook公司的應用覆蓋了74%的美國智慧型手機用戶。但在現代反壟斷執法下,僅憑這些百分比還不足以驚動美國的監管機構,他們早已不再將大與壞劃上等號。
3. 那反壟斷執法的意義何在?
違法的是壟斷企業濫用其市場力量,防止競爭對手威脅其地位。在美國起訴微軟的案件中,聯邦法官裁定這家軟體巨頭正是這樣做)。美國法律在認定濫用支配地位方面設置了比歐盟更高的門檻,這意味著在歐洲更容易觸犯反壟斷限制。歐盟在多年內對谷歌提起了三起反壟斷訴訟,攜帶的罰金總額達93億美元,而美國則選擇不對一些同樣的行為提起指控。不過,谷歌、亞馬遜、Facebook和蘋果都在努力應對批評。
4. 美國科技巨頭們是否濫用市場權力?
科技平臺對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有影響力。他們也與許多依賴其平臺的人競爭 這種潛在的衝突導致參議員們在競選總統時呼籲解散科技公司。科技巨頭們也在通過搶購可能威脅市場份額的潛在對手來發展。數據顯示,五大巨頭--Alphabet、亞馬遜、蘋果、Facebook和微軟--在過去十年中進行了600多起收購,價值超過2000億美元。最有爭議的可能莫過於Facebook在2012年對Instagram的收購,這次收購消除了一個新興的競爭對手,而這個競爭對手單憑自身的實力就可以在社交媒體領域與Facebook相抗衡。這兩家公司還控制了客戶的大量數據,引發了對隱私威脅的擔憂。
5. 美國多久會對壟斷企業下手?
微軟訴訟是美國提起的最後一起重大壟斷案件,隨後20年的乾涸期經常被那些認為執法太過膽小的人所引用。巴拉克-歐巴馬總統的政府在2009年發誓要對佔主導地位的公司採取強硬措施,但並沒有貫徹執行。美國提起的壟斷案件數量從1970年至1999年的平均每年15.7起急劇下降到2000年至2014年的不到3起。
6. 科技公司們怎麼說?
科技巨頭們表示,他們的各項業務都面臨著競爭,包括來自成熟的科技公司和新的創業公司。谷歌可能是世界上佔主導地位的搜尋引擎,但據一項調查顯示,近一半的美國人都是從亞馬遜上開始搜索產品的。Facebook表示,TikTok、Snapchat和Twitter等無數服務正在爭奪用戶的注意力。亞馬遜表示,自己的產品線與第三方賣家競爭,意味著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這與實體零售商在貨架上的名牌產品旁邊銷售自己的品牌產品沒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