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篇文章中講到了三角函數恆等變換的推導過程,最終得到四個恆等變換等式。
根據上述四個等式,我們再進一步推導三角函數恆等式的變換。
1.積化和差公式推導
等式(1)減去等式(2),兩邊同時除以2,得
等式(1)加上等式(2),兩邊同時除以2,得
等式(3)加上等式(4),兩邊同時除以2,得
等式(4)減去等式(3),兩邊同時除以2,得
等式(5)~ (8)即為三角函數中的積化和差公式。
2.和差化積公式推導
我們假設
將上述等式帶入等式(5)~ (8)中,可得
上述等式即為三角函數的和差化積公式。
我們在三角恆等變換的基礎上進行簡單推導,就得到了三角函數的積化和差、和差化積公式,它們之間是等價的、可以互相推導,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掌握推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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