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晏凌羊 晏凌羊 收錄於話題#晏凌羊66#女性覺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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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個社會總是對女的「高標準,嚴要求」?
文/晏凌羊
01
前幾天,我發了這樣一條微博:
別人關注的博主打扮得很精緻地去機場、酒店,還(可能)找助理跟拍自己美美的照片。
你關注的博主隨便撈來一件老媽穿過的衣服披身上,全身上下的行頭不超過一千塊,嫌新鞋子磨腳隨時隨地脫了鞋走路,還把自己打扮得很「路人甲」的照片po到微博上。
ps:前幾年我都還在想要不要在人前「裝一裝」,現在徹底放飛自我,拒絕被定義,自己怎麼舒服怎麼來了。當然,想打扮時我還是會用心打扮的。
當時,我穿了雙新鞋子出一趟差,腳被磨破皮,到了機場把鞋子脫了光腳走路,並po了照片出來,結果,就被某些人評論是「把邋遢當個性」。
「邋遢」的意思,是不整潔、髒亂。我尋思著自己也沒有頂著個油頭、指甲縫有泥、牙縫有菜、不洗澡啊?嫌機場地板髒,我還穿了襪子。我只是穿得平價了一點,對名牌毫無興趣,且沒空精細打扮(打扮不需要時間的啊)。某些人是有多端莊、利落,把照片po出來讓我學習一下啊。
我很煩一個人拿日常狀態去要求別人在出差、旅行中的狀態。
眾所周知,出差旅行途中,你所有可用的東西只能收在行李箱裡,取用並不都是那麼方便。如果時間很緊、行程密集,你根本沒條件在路上採購東西。
就拿今天來說,飛機上空調大,我想要在行李箱裡細細翻找衣服,就會影響到別人,那我只能拉開一條縫,隨便撈到哪件是哪件。我媽那件橙色外套,是我以防萬一拿來避寒用的,裹起來放行李箱裡只佔拳頭大小的位置。
若是帶小孩出遊,你更是沒辦法講究穿搭。伺候完小孩的吃喝拉撒就已經精疲力盡,自己則連塗抹防曬霜的力氣都不夠用。衣服沒帶夠的情況下,「長袖外面套短袖」禦寒,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
我就不明白了:男人穿得多邋遢、幾天不洗澡、在公共場合摳腳丫、在飛機上摳鼻屎搓成泥到處彈,都沒什麼人說。女的po張不那麼精緻的照片出來,總是會被另外一個女的鄙夷「把邋遢當個性」。
我合伙人是男的。有一次他預定的出差時間是一天,沒想到最後延長到了四天,同一件衣服穿到第三天他實在忍不住了,跑出去買了新衣服,等不及洗就直接穿身上………大多數人(男女)看到他這樣的狀態,可能會贊他「事業心強」。
換我這麼幹,嘖嘖,估計會被另外一個女人鄙夷。
據我所觀察,現實生活中,女人確實比男人更注重形象管理,出門前也要花費比男人更多的準備時間。可是,「女人必須時時刻刻保持精緻」這股子妖風是從哪裡刮起來的啊?連人家在出差旅行狀態中也不放過。
我們公司拍個形象宣傳片,我和合伙人都有露臉。視頻發出去,有這麼一個現象:大部分男的看了,會關注我們片子都在介紹些什麼;有的女的看了,會跑來建議我該留什麼髮型、口紅該用啥色號、該穿什麼衣服、該減肥多少斤、該擺什麼pose。
突然發現,在我們這個社會裡當個男人,真是爽在方方面面。
我一直走的是「土肥圓」路線,不知道咋就被賦予「白富美」期待了。網上的美女博主看多了,不適應了吧?男博主長得多歪瓜裂棗,你們都能看到人家的才情和思想。女博主達不到美女標準就生出輕慢之心………這………該反省的,不是我啊。反正我是不會為了讓你們看得慣而去整容的,除非我自己樂意。
02
某日,我po了兩張照片,配文是:逗號自拍照裡的我,永遠躺著玩手機。
▲我把這組照片弄成了一個小視頻,視頻時長約30秒
結果呢?我又被網友說我家不精緻,是老幹部審美。其實這房子是我租來的,人家也不會讓我隨便裝修,我把自己名下所有房產都租出去了。
後來,我再發張逗號彈鋼琴的照片,又被賣鋼琴的人嫌棄她用的雜牌琴。確實,我家用的是珠江鋼琴品牌裡的中檔系列,價格一萬七,是逗號爺爺送的。
我們學琴的目的也不是為了考級,只是陶冶下情操、讓小孩有點事情做(讓她學琴、練琴這段時間別來煩我,讓我透透氣),我對小孩也沒有任何硬性要求。
不上網,我不知道大家的生活水平、審美水平已經那麼高了。一個個的,都活得好高端哦。
抑或是,他們在網上看了太多的女博主凹「白富美」人設,她們連去酒店、機場都帶著跟拍助理,然後,就看不習慣我這種渾身散發著「洗腳上田的農婦範兒」、長相身材一般、灰頭土臉趕火車和高鐵、平日裡會蹬自行車買菜、活得很接地氣的女博主。
我一直告訴大家:我很窮也很俗的,也不是成功人士,你們可別對我抱有「白富美」期待。
可還是有無數人覺得我應該活得很精緻。
我把這事兒放網上一吐槽,一個男博主說他經常穿著酒店的拖鞋趕飛機,也經常會po出家裡的照片,家居環境還沒我家整潔,有些家具還是在拼多多上用很便宜的價格買的,但是,網上很少有人挑剔他,說他必須要過得精緻。
我頓時覺得:啊呀,當個男人多好啊。人們總是對女的吹毛求疵,對男的要求甚少甚至頂禮膜拜。有些人關注我以後,就不能當自己關注了一個長了女性性徵的男博主麼?
我真的刻意跑去我關注的男博主po的生活照微博底下看評論……
不管男博主長啥樣、打扮如何、家居環境怎樣,很少有人胡亂給他們提建議的。
女博主的生活照下面就不大一樣了,總有人以「善意提醒」之名在評論區給她們提建議。從皮膚到眼鏡,從髮型到衣著,從客廳背景牆到沙發布置,幾乎沒有一處能倖免。
這些ID,大多屬女。
我還是不大明白為何有的女人總是在外貌、打扮、家具布置等方面對另外一個女性提出更高、更嚴的要求,幾乎都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了。
而對男性,她們的寬容度頓時大了許多,很多人覺得「男的不修邊幅很正常嘛」「男人有才、有思想就行了」。
我只能理解為,這些人內心深處有非常嚴重的外貌焦慮(怕自己丑)、賢惠焦慮(怕自己不賢惠)。
她們內心深處極度認同「女人必須美、必須優雅、必須保持家居美觀整潔」的倡導,當看到一個女性長得不那麼美、某些時刻沒法那麼優雅、不能時時刻刻保持家居美觀整潔時,就優越感爆棚,忍不住跳出來打壓。
我沒有「女人醜、粗魯、把家裡搞到髒亂差才是光榮的」這層意思,只是忍不住揣度這類人雌性競爭思維太過,潛意識裡還是想通過「高過同性一頭」的方式,贏得男權體系的青睞。
03
我曾經在網還上發表過自己的「擇偶雷區」。
一個男性朋友看了我這個擇偶雷區(不是「標準」,我的「標準」還更高),說我「要求太高了,絕大多數男人都做不到」。
我:???太………太高了?
如果這都「要求高」,那我還是單著吧。
還有人說我「自私」,擇偶時完全只考慮自己的需求。
我就不明白了,是我去擇偶,我不考慮自己的需求,難道考慮你的需求?
我就是有點奇怪:大街上的女的,隨便抓一把過來,可能有80%的女的不在雷區範圍內,怎麼性別一互換,就「很少有男的能達到這些要求了」呢?
有時候我也在想,倘若我是男的,在婚戀市場上得多搶手啊。
我所有的「擇偶劣勢」,瞬間變成了優勢。
離婚了?根本不是個事兒。人們都說「離婚女人是根草,離婚男人是個寶」。我要是男人,離了婚也是寶啊。何況追究離婚原因,我可不是主要過錯方。
年紀三十好幾?也不是個事兒。女人年紀大,別人嫌棄你「不好生養」。男人年紀大,很有可能人家就說你「成熟穩重」。
長相一般?也不是個事兒。女人有點才華,但長得一般,會被人鄙夷,甚至被「容貌羞辱」。男人只要有點所謂的寫作才華,甭管長得多歪瓜裂棗,都有一堆小妹妹追在屁股後頭喊「哥哥」。
再加之我有房有車有公司有點經濟基礎,情緒穩定不媽寶,性格和善很顧家………我要是個男的,擇偶範圍大大的,隨隨便便就能找著「不在以下雷區的女人」做我的伴侶。
說到這裡,真痛恨自己性取向太主流啊。
04
之前我也講過,我覺得我們整個社會(包括女性群體本身),都對女性有更高的道德和智商要求。
就拿《三十而已》裡王漫妮來說,也被諸多網友苛求,說她虛榮、擰巴、裝高冷,好像她被梁正賢騙,是活該的一樣。
可是,親愛的們,在這個故事裡,王漫妮是被騙的那一方啊。
梁正賢一開始就沒有對她實話實說,一直在騙她上鉤。
事實上,她還算是一個自尊自愛的姑娘。
有一些男客戶想吃他豆腐,她拿出軟刀子拒絕了。
相親的時候遇到油膩多金男,但她看不上對方那股子暴發戶氣質,婉言謝絕了人家的求愛。
跟梁正賢在遊輪上邂逅,她只是當做是一場豔遇,後來梁正賢找到了她,她才開始有點感動。但同時,她也多留了個心眼,調查梁正賢是否已婚。
在發現梁正賢有一個正牌女友並在女友的默許下四處獵豔的事實後,王漫妮主動結束了這場關係。
現在,有很多人分析王漫妮「高攀」了梁正賢,說她骨子裡很拜金……可我覺得這種評價不是特別客觀。
「高攀」的標準,是不是只根據「經濟地位」來區分呢?
單論人品的話,梁正賢才高攀了王漫妮好嗎?
你們不覺得梁正賢很渣很猥瑣很不尊重女性嗎?
在這場關係中,王漫妮才是那個「受害者」,她不過就是犯了「大部分女人都會犯的錯」而已,誰還沒點虛榮心呢,而王漫妮已經比很多女的有自尊心了。
王漫妮只是一個奢侈品店的金牌銷售,年紀也才三十歲左右,社會經驗不足,見識不夠廣,鑑渣能力也一般。遇上梁正賢這種專業獵豔的老手,很難不上鉤。
王漫妮之所以受傷,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她虛榮和高攀,而是她遇到了一個騙子。
一個人被騙了,大家更應該譴責騙子,而不應該指責被騙的人貪婪啊。
另一個讓我感到畸形的地方,是我們這社會對女性提出了諸多貞操要求,卻對男性疏於管教。比如,女的被要求是處女,男的則可以「性經驗豐富」;女的若是墮胎,就被人鄙夷;男的讓別人墮胎幾次,也沒人罵他們不講「精子道德」;女的被性侵了,還可能會被指責太騷、誘惑男人犯了錯。
這或許也是造成很多性侵者得不到處罰,而被性侵者不敢發聲的原因。你被性侵,算是受了一次傷害;性侵事實曝光,又面臨第二次傷害——輿論上會被視為不潔。
女人在性的方面犯點錯誤會被口誅筆伐,而男人在性的方面犯點錯誤,總是有很多人替他們開脫,甚至將那種行為美化為「風流」。
我們女的從小就被教導要保護好自己,可一個肉眼可見的現實是:我們已經很懂得保護自己了,是男性們需要約束自己的言行、豎立正確的性觀念。
不要再跟女性頻繁地強調「要懂得防範」,而是旗幟鮮明地、高頻度地、嚴肅認真地向男性們強調「不要做」。
如果他們做了,且法律暫時懲治不了他們,那麼,我們就要讓他們在輿論上承受「社會性死亡」的代價,而不是一味去苛責女的不懂自我保護。
真的,這種現象該改改了。
大家都是人,那麼,都一視同仁不好嗎?別玩雙標。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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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好的鼓勵
一點碎碎念
我這人個性太鮮明了,所以,討厭我的人特別討厭,喜歡我的人特別喜歡。
在學校裡如此,後來去了職場也是如此,現在到了網上,還是一樣。
遇上個欣賞我的老師、上司,我不需揚鞭自奮蹄,上進到飛起,爽到飛起。
遇到和我氣味不投的,我時常感覺自己像是掉入了人間地獄,懷疑自我,懷疑人生。
我一直蠻佩服那種活得比較圓滑的人,看起來跟誰都親,但也跟誰都不親。
他們總是擁有非常好的人緣,總能在票選「三好學生」或「優秀員工」中勝出,也總能躲避掉一些風浪。
而我,永遠站在錐子上、浪尖上。
要麼特風光,要麼特狼狽。
我喜歡的人,我會不自覺想靠近,願意對別人掏心掏肺。我不喜歡的人,我立馬彈開,跳八丈遠。然後,喜歡我的人越來越喜歡我,討厭我的人開始恨我。
特別容易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也特容易樹敵,這可咋整?
謝謝你的時間,我們相約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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