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準公務員的疑問
最近,多省公務員考試公示了體檢合格人員名單,接下來就是政審。本人一路過關斬將,最後一關卻犯了難。我舅舅因為和人打架坐過牢,會不會影響我本人政審?
答:一般不會。
政審審什麼?
政審,或稱考察,是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最後一道程序,決定了考生能否進入公務員隊伍。首先明確,大家在網上搜到的政審考察內容多半是道聽途說,考生應以考試公告、《公務員法》、地方政府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為準。
以《山西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為例說明: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並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或覆審。
政審怎麼審?
考察組通常由招考單位、人事局、組織部組成,他們會主動聯繫擬錄用人員,制定考察計劃,通知考察日期。
到約定時間後,考察組主要進行兩項考察:
1、考察擬錄用人員的檔案。考察組親赴當地人才市場、人社局調取考生檔案,查閱考生個人信息、學習經歷、工作履歷是否與報名時填報內容一致,相符無誤的就封存帶走。
可能會要求考生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複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徵信報告等材料。
2、走訪擬錄用人員原工作單位、學校、社區村委。談話對象包括考生原單位的同事、直屬領導;應屆畢業生的話要走訪原大學輔導員、授課老師、同學代表;社會待業人員則或許走訪所在社區村委、鄰居。一對一面談詢問關於考生的大致情況,問:工作學習經歷能否對得上檔案、表現怎麼樣、有什麼優缺點、如何評價你等。走訪交流中考生全程迴避,考察組最後形成一份考察報告。
考生對待政審既要重視,也無需緊張,按程序配合即可,不做多餘的動作,沒必要送飲料、請吃飯,考察組有專項經費,更不會吃拿卡要。
親屬犯罪記錄的影響
為了保證公務員隊伍的純潔性,政審如同最後一道過濾網,篩選出清白的新鮮血液。根據《公務員法》,考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取為公務員。那麼,親屬違法犯罪會不會牽連考生本人?
1、要分清違法和犯罪、刑事強制措施和刑罰,人們常說的「案底」僅指犯罪記錄,只要沒被法院判處刑罰,就不會有犯罪記錄。
2、政審是審查考生本人,目的是選才用人。查閱《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規定》《重慶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考察辦法》等文件,都沒有明確說要查親屬關係。但實際操作中還是存在可能性。如《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的兜底條款——「其他不適宜錄用等情形的。」
當然,這不等於說七大姑八大姨都要查。在你的家族群裡畫個小圈,即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不同地方、不同性質單位政審的尺度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論考察嚴格程度,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其他公務員崗位。涉及機要、涉密、涉國家安全的崗位嚴於其他崗位。
參考《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具有以下情形的,考察對象不宜錄用。
① 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中有曾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正在監所服刑、監外執行(含保外就醫)的;
② 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中有因嚴重政治錯誤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組織的骨幹分子且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③ 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中有證據證明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
④ 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因涉嫌故意犯罪被立案偵查且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接受起訴、審判,有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考察期結束後60天內,上述審計、審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
法不溯及既往,舅舅屬於旁系血親,只要你舅舅不是因危害國家安全犯過罪、而你報考的不是政法機關崗位,政審應該會平安通過。
【來源:黃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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