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河南商丘一女子酒駕一輛瑪莎拉蒂,途中剮蹭八輛停在路邊的車輛,隨後又在一個紅綠燈處追尾一輛寶馬,致使寶馬燃燒,最終造成寶馬車內兩死四傷,至今還在救治。
時隔一年,案件有了新的進展,瑪莎拉蒂女譚某某稱可賠償457萬,然受害家屬拒絕賠付,一分不要,只求肇事者一死。
不管是譚某某想要以錢換命還是真的悔恨,這樣的案件到底有沒有可能被判死刑呢?
答案是肯定的。
看到這裡,想先提醒廣大朋友一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請牢記。
那麼,以前類似瑪莎拉蒂女一樣的事故是怎麼判刑的呢?
2008年12月,四川成都某無駕駛證男子醉酒駕車,撞車後逃逸,又超速行駛,前後撞上正常行駛的四輛車造成四死一重傷。最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改判無期。
2012年2月,上海黃某醉酒駕車,追尾一輛計程車,後逃逸,計程車司機追上後試圖與其理論,不料黃某強行前進,將司機頂在引擎蓋上高速行駛,與其他車輛相撞,共導致三死三傷。最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
2014年12月,安徽蚌埠一男子陳某醉酒駕車,超速行駛,致六人死亡多人受傷,最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1月,重慶譚某醉駕撞到路人,後經查看受害者被撞進車的底盤下,沒有及時救助,而是強行拖撞,最終導致兩人死亡。經判決,譚某犯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可能還有類似的案件沒有列舉出來,但是醉酒駕車絕對不可忽視。
酒駕造成的後果有時候真的不堪設想,生命只有一條,遵守交規,守住法律的底線,既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
不要讓自己的一時衝動毀了一家人的幸福,不要讓自己的無知舉措害了自己的一生。
當你醉酒駕車的時候請認真思考,家裡還有需要你贍養的父母,還有需要你撫養教導的子女,還有操勞持家等你的妻子。
社會的每一個人都有著不同的角色,生而為人,就該有自己的責任與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