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丨劉晨光
中山證券又吃到一張監管罰單。
根據山東證監局網站發布最新消息顯示,因債券承銷未審慎調查,11月30日,山東證監局對中山證券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作為山東金茂紡織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茂集團)公司債券「16金茂01」的承銷機構,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未審慎調查金茂集團關聯方及關聯關係、對外擔保等事項。
上述行為不符合《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指引》(2015年)第五條、第十條第(四)項、第十一條第(四)項的相關要求,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第七條的規定。
此外,徐麗君作為公司債券「16金茂01」項目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中山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中山證券近年來首次被監管部門處罰。
去年10月份,中山證券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公司部分債券承銷項目存在盡職調查不充分、內核環節把關不嚴、防範利益衝突管理機制不到位、工作底稿留痕不完善等情形,同時部分資產證券化項目存在監督檢查基礎資產現金流不到位的情形。
今年6月,中山證券大股東錦龍股份公告稱收到中山證券轉來的深圳證監局出具的監督管理措施《事先告知書》, 闡述了中山證券的「四宗罪」,包括 1 名董事不具備高管任職資格,實際履行高管職責、印章管理混亂等。責令中山證券限期改正,並暫停中山證券部分業務,責令中山證券限制董事長、管委會主任林炳城、總裁胡映璐、合規總監袁玲領取 2019 年績效獎金等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等權利,已領取部分應退回公司。近兩個月後,這份處罰正式落地。
處罰顯示,自監督管理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暫停新增資管產品備案,暫停新增資本消耗型業務(含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資融券業務、自營業務、需要跟投或包銷的承銷保薦業務),暫停以自有資金或資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對手方交易,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等。
此前一段時間,中山證券的大股東錦龍股份和小股東上海致開之間的「矛盾」引發資本市場高度關注。
今年9月初,小股東上海致開以錦龍股份因在整改期不具備控股股東等資質等為由,請求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撤銷今年6月份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關於罷免相關4位高管的決議,大股錦龍股份表示反對,經過一段時間,今年11月份,二者和解,小股東撤訴,這件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不過與此同時,錦龍股份又公布了有關於中山證券債券業務的幾個新的訴訟進展,兩起由中山證券主承銷的債券違約涉訴金額近7億元。
中山證券曾經引以為傲的債券業務近年來頻頻「踩雷」。
如2018年2月,中山證券穩健收益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認購了5000萬元雛鷹農牧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該債券本應於2018年11月兌付本息,但發行人雛鷹農牧未按時兌付,債券出現違約;2018年4月,因在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發行的4隻債券承銷及受託管理過程中,存在盡職調查不全面、受託管理不到位等情況,黑龍江證監局向中山證券出具了警示函。
公開資料顯示,中山證券成立於1992年,總部位於深圳,註冊資本17億元。根據錦龍股份公布的中山證券的2020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今年前三季度,中山證券實現歸母淨利潤1.74億元- 2.24億元,同比增長40%-80%,但是在第三季度,中山證券實現歸母淨利潤0.32億元-0.46億元,同比下降0%-30%。
此外,今年11月份,中山證券因為放棄申購而被暫停打新業務半年。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披露的2020年第9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中山證券自營帳戶因在藍特光學IPO申購過程中棄購1500萬股,該券商也因此被限制打新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