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農業農村部公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下稱《目錄》),首次明確了家養畜禽種類33種。
《目錄》明確的33種家養畜禽種類包括其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及配套系。
其中,傳統畜禽17種,分別為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
特種畜禽16種,分別為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火雞、珍珠雞、雉雞、鷓鴣、番鴨、綠頭鴨、鴕鳥、鴯鶓、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北極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目錄》屬於畜禽養殖的正面清單,列入《目錄》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管理。
「禁食野生動物」決定出臺後,不得食用的在養野生動物如何處置?
對於在養野生動物善後處理,農業農村部表示,國家林草局先後發布了貫徹落實《決定》的通知、《關於穩妥做好禁食野生動物後續工作的通知》,5月29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對外發布《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對在養野生動物處置、養殖戶補償、轉產轉業等作出安排。
分類處置方向如下:
(一)蛇類
現存欄在養的蛇類主要有10餘種,其中:赤鏈蛇、烏梢蛇、金環蛇、銀環蛇、尖吻蝮、短尾蝮、眼鏡王蛇、黑眉錦蛇、雙斑錦蛇等具有較高的藥用、皮張、蛇毒等非食用性利用價值,且養殖量較小,總體上可調整到藥用等合法養殖經營方向;眼鏡蛇、滑鼠蛇、灰鼠蛇、王錦蛇等具有藥用、皮張、蛇毒等非食用性利用價值,但因養殖量較大,超出實際需求,可考慮部分調整到藥用等合法養殖經營方向,部分實施放歸自然。
(二)蛙類
對屬于禁食範圍、停止養殖的蛙類,可考慮調整到藥用、觀賞等合法養殖經營方向或放歸自然、無害化處理。
(三)龜鱉類
主要養殖種類包括亞洲巨龜、紅耳龜、蛇鱷龜、大鱷龜和部分陸龜等約10餘種。上述物種用作觀賞展示用途日益受到公眾喜愛,總體上可通過調整經營方向予以消化;平胸龜野外資源小,應當實施放歸自然以補充野外種群。
(四)雁鴨類
主要養殖種類包括斑嘴鴨、白眉鴨、鴻雁、斑頭雁、豆雁、灰雁、花臉鴨等,均為在我國有居留期的遷徙候鳥,除少量可調配給動物園、野生動物園或用於製作科普標本外,主體上實施放歸自然。
(五)雉雞類和其他鳥類
主要養殖種類包括石雞、藍胸鶉、灰胸竹雞、藍孔雀和白骨頂、黑水雞、灰斑鳩、山斑鳩等,其中:藍孔雀為外來物種,不得放歸自然,可收容、調配用於動物園、野生動物園觀賞展示或製作科普標本等;其餘雉雞類和鳥類為我國原生種,除調配給動物園、野生動物園或用於製作科普標本外,總體上實施放歸自然。
(六)竹鼠、豪豬、果子狸
上述物種養殖量大,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為我國原生種,在我國自然分布範圍廣,除少量收容調配外,主要通過分散實施放歸自然和無害化處理進行處置。
(七)其他獸類
主要養殖種類包括狍子、赤麂、小麂、野兔、豬獾、狗獾、獐、刺蝟等,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為我國原生種,在我國自然分布範圍廣,除調配給動物園、野生動物園或用於製作科普標本外,總體上實施放歸自然。
【來源: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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