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以來我把之前寫過的一百多篇文章大致瀏覽了一遍,竟發現其中沒有幾篇可以拿得出手,大部分文章寫得沒頭沒尾,許多關鍵想法未能完整表達出來,卻對不重要的信息著力描寫,自然算不上好文章。
究其原因,還是我在讀書時為了追求速度而不懂得該慢的時候慢下來。即使我過去每年讀完一兩百本書,也因為沒有真正讀懂而感到痛心,更為平時讀完書僅僅淺加工,導致有話說不出、有想法寫不到位而難過:我在閱讀上吃過太多虧了!
試想,倘若一個人匆匆讀完一本書卻沒有停下來思考,每天快速讀完兩三本書又有什麼意義?讀書不是集郵,而是用寶貴的生命做家當,到頭來為了滿足於一份虛榮心和在別人看來只是一組毫不起眼的小數據,實在可悲。
痛定思痛之後,我不再追求花哨的讀書方法,而是願意下笨功夫。朱熹有一句話說得好:「讀書別無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崖來崖去,自己卻未先要立意見,且虛心,只管看。看來看去,自然曉得。」這似乎是最笨的方法,也是最聰明的方法。
為了持續有效地輸入,我規定自己每日寫滿三張讀書卡片,且是同一類型的,比如寫作類。為了寫夠質量較好的卡片,我只能通過讀書、閱讀相關論文來尋找卡片素材,在一年之內寫夠 1000 張。
所以至今我還在為過去讀過的書填坑、補課,努力去解決平時讀書貪多、寫作不深入的問題,這也是我為什麼放棄之前公眾號的原因。我需要告別過去,在全新的地方重新開始去讀懂每一本書,寫好每一篇文章,也開始明白了慢就是快,少即是多的道理。
而今年的一次尷尬經歷更讓我意識到淺閱讀帶來的害處,才決心去面對這個問題。
記得當時參加的線下聚會,我談到了馬丁·布伯,說到一半突然卡殼了。雖然在場的都是熟人,算不上有多尷尬,但是卻讓我意識到了絕不能把書讀過幾遍就當讀懂,尤其像《我與你》這樣的小冊子,讀完之後需要沉心思考,或者寫下近萬字的筆記才能去談馬丁·布伯。
那天回來之後我到處查找解決表達卡殼的問題,後來在一篇文章裡提到了教才是最好地學,就如以下這張學習金字塔所表達的那樣:教授給他人,才是最有效地學習方法。
再到後來,我才後知後覺地知道有一種學習方法叫「費曼技巧」。這個技巧在知乎上被人狂熱地鼓吹為終極學習法,似乎有些神話過了頭,不過能夠把它用到極致就一定有收穫。
其實所謂的「費曼技巧」,即是用最簡單的話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出來,不帶任何術語、黑話,讓上至八十歲老太婆下至八歲小孩都聽懂。它主要有以下四個步驟:
1、學習一個新概念(知識),用最簡單的話複述給門外漢聽;2、找出對方聽不懂或自己表達卡殼的地方;3、回到書本(資料),弄清楚第二個步驟;4、重複以上的三個步驟,直到完全熟練這個概念(知識)為止。
可見「費曼技巧」最核心的步驟是教。可以教授別人,也可以教自己,它可以讓一個人在學習某個知識時有及時的正反饋,馬上查缺補漏。通過長時間的實踐,我發現類比法用到最多,比如當我向三四歲的小孩說到 60*60 釐米有多大時,他根本沒有任何概念,可說到與眼前的一塊地板磚大小一樣時,他馬上就明白了。
倘若你不擅長類比法,對各種隱喻不太了解,建議去找喬治·萊考夫那本值得多讀幾遍的經典:《我們賴以生存的隱喻》。
讀書也是如此。當我讀完一章書時除了認真寫幾張讀書卡片之外,必須全部讀懂,並用最簡單的話向別人複述出來。而這個複述和提煉的過程我傾向於通過寫作來完成,即多下苦功夫把書讀懂,讀一萬字寫一千字,或者反過來。
從一個章節到一本書,從一本書到一個專題,從一個專題到整個知識體系,由小到大,循序漸進。這個是一個持續輸出的過程,就像滾雪球一樣,剛開始寫幾篇文章看不出效果,可是寫得越多雪球變得越大,滾動起來就更快。
而在這裡,我將用「費曼技巧」來持續讀書和寫作,讓眼前的這個雪球越滾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