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日本被捕的時候,不管你日語好壞,都會配個翻譯。在警察局的審訊,檢察院的審訊,以及上法庭的時候,全程都會有翻譯在。

在國際人權法案裡面有規定,被捕的外國人必須要有免費的翻譯援助。在日本的翻譯一般有三種:
1. 直接受僱於警察局、檢察院、法院等公共機關裡面的翻譯。
2. 專業的翻譯公司
3. 從事翻譯服務的個人
因為在被捕後,很多單詞及用語連日本人都不一定理解得清楚,更何況是外國人。所以在被捕後翻譯的作用也很大的。
原則上公檢法機構裡面使用的翻譯都是他們自己僱傭的。也不會是每個警察局都有專業的翻譯部門。一般是一個轄區裡面一個翻譯部門,然後這些翻譯在哪裡有相關國家的人被捕的時候,去相關的警察局去幫忙翻譯。基本上這些翻譯都不是日本人,而是該語種國家的人。比如中文翻譯的,一般都是中國人,英語翻譯的不是英國人就是美國人。畢竟不是那個國家的人的話,語言上面的一些微妙的語氣及變化是沒辦法完全掌握的。而在一些比較偏僻的地方,外國人被捕的數量比較少,他們本地沒有專門的翻譯部門的時候,才會去社會上去找專業的翻譯公司或者從事翻譯服務的個人。

在法庭上,法官對我宣讀某個命令的時候,我明明聽得懂,也懂得回答,可是回答的時候法官不肯聽,反而看向翻譯。這個時候翻譯會讓我用中文再說一遍,然後再由他們翻譯給法官聽。我不知道我的這個情況是個案還是普遍存在的情況。
在警察局接受審訊的時候,跟在旁邊的翻譯應該是受僱於警察局的,說話會偏向幫警察局的那一邊。正常情況下,翻譯只是做中間人,如實轉達警察跟受審訊者之間的語言就可以。也就是翻譯不應該站在任何一邊,他們的作用就只是翻譯而已。
可是有一天,在審訊的警察問我一些問題的時候,我旁邊的翻譯也站在警察的立場上來勸我。當然對警察來說這個是好事,他們樂見其成,對我們來說要考慮的東西很多,不是你隨便勸勸就可以的。那天我對那個翻譯發火了,大聲地喝止他,跟他說你只要負責翻譯,其它的話不需要你多說。經過這件事之後,之後的審訊裡面都沒有見過這個翻譯了。
翻譯的日語水平怎麼樣呢。其實個人感覺,在警察局裡面的翻譯日語水平一般,有些話我自己不會說,叫他們幫忙轉達的時候。他們轉達的意思無法非常貼近我所表達的意思。總是會差那麼一點意思。畢竟日語水平不會差他們太多,雖然我說得不是很明白,可是他們說出來的意思跟自己想表達的意思是不是很貼切自己還是聽得出來的。然後到了檢察院跟法院的時候,那邊的翻譯日語水平就高不少,基本上翻譯得都很到位。

從律師那邊得知,外國人用翻譯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在想對之前已經做好的口供進行翻供的時候,可以讓律師去法院或者檢察院申請取消這個口供,因為翻譯出現問題,上面表達的意思並不是自己本來的意思。當然在警察局或者檢察院裡面受審的時候,當警察有出現誘導問供,事後對這個供詞反悔的時候,也可以通過律師去申請取消這個口供。
然後每次律師來見你的時候,也經常會配有翻譯,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都是律師自己出錢。如果你是私人律師的話,這部分費用也要你自己來付。如果是國選律師的話,一般會使用警察局裡面的翻譯。
然後根據案件的不同,或者使用外部翻譯的時候,為了防止跟翻譯串通起來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在有翻譯在場的時候,會放個錄音機。事先會另外再找人去聽這個錄音內容,看看那些翻譯有沒有做違背翻譯原則的事情。
今天先講到這邊,接下來的連載裡面,會有從被捕到後面的監獄生活裡面的各個環境的介紹,以及在各個環境裡面的所見所聞介紹。關注我了解更多不一樣的日本。如果有什麼問題的話,請在評論區說出,我會儘量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