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國家生態環境基準—《湖泊營養物基準—中東部湖區(總磷、總氮、葉綠素a)》(2020年版)(公告2020年77號),這是我國首個關於地表水體中營養物的生態環境基準。
湖泊富營養化是全球水環境面臨的嚴峻問題之一,湖泊營養物基準是對湖泊富營養化進行評估、預防和治理的科學基礎。國際上對湖泊營養物基準的研究始於1998年,湖泊營養物自然本底和生態效應的區域差異性導致不同地區、同一國家在不同區域制定的湖泊營養物基準指標和基準值存在較大差異,美國湖泊一級生態區營養物基準採用了總磷(TP)、總氮(TN)、葉綠素a(Chl a)和透明度(SD)四個指標,歐洲地區則採用了TP和Chl a兩個指標。
美國發布的湖泊營養物基準,曾作為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中TP、TN標準限值確定的參考依據。隨著我國科學研究的進步和發展,加上連續多年的湖泊水質監測數據積累,使得制定我國湖泊營養物基準、為制修訂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提供科學參考成為可能。我國湖泊營養物基準按中東部湖區、雲貴湖區、東北湖區、內蒙湖區、新疆湖區、青藏湖區和東南湖區7個分區制定,首先研製完成了中東部湖區湖泊營養物基準。
本基準推導充分考慮了中東部湖區的湖泊數量、面積和營養狀態。在基準推導過程中,共納入中東部湖區207個湖泊的TP、TN和Chl a監測數據,其中114個湖泊面積大於10km2,湖泊總面積佔中東部湖區全部湖泊面積的93.45%。經數據篩選及質量評價後,共獲得面積大於10km2的114個湖泊的720個監測點位20餘年、逐年4~9月TP、TN和Chl a監測數據,用於營養物基準推導。在對中東部湖區受人為活動擾動強度評估的基礎上,採用分類回歸樹模型法和非參數拐點分析法推導出TP、TN和Chl a的基準值及其95%置信區間。
《湖泊營養物基準—中東部湖區(總磷、總氮、葉綠素a)》(2020年版)及其技術報告由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定,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依據《湖泊營養物基準制定技術指南》(HJ 838—2017)起草。隨著科學研究的不斷發展,基準將適時修訂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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