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訊
昨日,成都市中院在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高世林等14人涉黑團夥案。檢察機關指控,以高世林為首的這一團夥,在溫江地區長期欺壓、殘害百姓,實施犯罪10餘起,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妨害公務罪等13項罪名。
庭審中,高世林否認涉黑。此案今日將繼續開庭審理。
指控一:
砂石惡霸強迫交易
昨日上午10時,市中院大法庭內座無虛席。市中院出動所有法警,站在法庭四周,維護現場秩序。14名被告陸續走進被告席,不時向旁聽家屬點頭。
檢察機關指控,溫江人高世林1996年刑滿釋放後,夥同高世強(另處)在溫江金馬河邊經營砂場。2001年10月,原溫江縣政府發布通告,禁止在規定的路段開採砂石,但仍有少數砂場非法操作。2002年2月,成都市相關單位組成聯合執法隊,清理高世林經營的砂場。高糾集手下阻撓執法隊調查取證,隨意辱罵、抓扯執法人員,強行將非法採礦的裝載機開離現場,致使執法調查無法進行。
1997年11月,高世林的手下吳定雲要求分一部分李某承包的道路修建項目,遭拒後,吳找到高世林等人,持火藥槍和木棒到工地,二話沒說就開槍射擊,對方幾人受傷。李某被迫分出造價37萬元的部分工程。
公訴人稱,為非法控制溫江地區建築工地所需要的砂石、機械等材料和設備的供應,高世林網羅和糾集刑滿釋放、負案在逃和社會閒散人員,逐漸形成有14名成員、等級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強迫交易、串通投標、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
指控二:
故意殺人敲詐勒索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11月12日晚,蘇某等人從飯店出來,與高世林等人因小糾紛發生抓扯。高世林的兄弟楊芝奎衝進飯店,拿出一把菜刀,亂刀揮舞,對方幾人受傷,蘇某被砍倒在高世林的汽車前。這時,高世林發動汽車,從蘇某身上碾了過去,將蘇某掛在了汽車的底盤上。
「碾到人了!」圍觀的群眾驚呼。高世林置之不理,高喊一聲「就要碾!」隨後,高世林開車反覆進退,多次壓過蘇某身體,蘇某當場死亡,高世林逃離現場。
公訴人稱,從1997年至去年5月,在高世林的組織下,這一團夥隨意傷害他人,製造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10多起違法犯罪活動,並非法持有槍枝,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此外,在承攬工程過程中,高世林等人還找人在施工現場「扎場子」,驅趕、恐嚇當地無辜群眾,在當地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我們只是生意人,在一起做生意。」法庭上,高世林回答提問總是很簡短,否認自己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團夥。高世林稱,同案被告人並不是他的手下,大家只是一般朋友,有的在一起做生意,他們之間不存在誰是「老大」。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