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去年底一隻玳瑁誤入漁網,被撈起時受傷奄奄一息,雲林縣保育人員在公路疾駛,送往屏東海生館急救,因超速被告發。保育人員以「救動物如救人命」提出申訴,上月獲撤銷免罰,創下臺灣搶救保育動物免罰罕例。
「我是怕誤了玳瑁急救時機,一時情急才加重油門」,雲林森林及保育科員黃振宜說,本來想自掏腰包罰3000元了事,後來心想是為搶救保育類海龜才超速,決定申訴,「否則,以後誰還願意冒風險搶救動物?」
經各單位通力合作救援,這隻差點讓保育人員荷包失血的玳瑁,目前復原良好,海生館決定月底送回雲林野放回歸大海。
去年12月28日傍晚,一隻玳瑁幼龜在雲林口湖鄉海域誤入漁網,初步檢視,體重約2公斤的玳瑁有拉傷現象,且因受困太久虛弱無力,立即通報森林及保育科,獸醫林佩羿及黃振宜趕到處理。
經緊急救傷與觀察一晚,狀況未改善,隔天一早,黃振宜駕駛野生動物保育專車,火速送往屏東海生館收容中心。
當天行經臺南市新化南下路段,時速達123公裡,超速13公裡,1月中旬黃振宜接到告發單。
黃振宜向雲林監理站申訴,監理站函文公路警察隊查明,警方函覆認為「情有可原」,建請監理站酌情免罰。
黃振宜申訴成功十分開心,稱許監理單位與公路警察兼顧情理,發揮「救治野生動物如救人的同理心」。
雲林監理站副站長王志忠說,這起申訴案,「是我在監理單位服務30年來首見」,顯見各單位保育觀念已大幅提升。
玳瑁 一級保育動物
「玳瑁」是所有海龜中背甲最漂亮物種,花紋美麗,背甲常被加工做成昂貴的眼鏡框、飾品及工藝品等;因喙尖狀如鷹嘴,又有鷹嘴海龜之稱。
體長可達91公分,幼年期草食,長大後轉變為雜食性。受到產卵地被破壞、漁網誤捕,以及人為獵捕危機,族群數量至今尚未恢復,在臺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中屬於一級保育類,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則列為極度瀕危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