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湖北省紅安縣檢察院對陳某某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
2013年以來,陳某某在開設賭場、高利放貸過程中,經常糾集韓某某、段某某等14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紅安縣城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陳某某為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為非作惡、逞強耍狠、欺壓百姓,嚴重擾亂了本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惡劣的社會影響。
早在偵查階段,紅安縣檢察院就組建了辦案專班,克服疫情影響,提前介入偵查,提出書面引導偵查取證意見50餘條。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3名辦案人員開啟「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模式,對55冊證據材料邊審查邊補查,仔細甄別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界限,嚴把案件事實關、程序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僅用一個半月時間就審查終結,形成10萬餘字的審查報告和近2萬字的起訴書,涉案罪名10個,認定違法犯罪事實46起,其中追訴遺漏犯罪事實2起,追加違法事實4起,改變罪名2起,將4起犯罪事實更正為違法行為,剔除3起情節輕微違法事實,確保不枉不縱、不錯不漏。
案結後,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單位發《檢察建議》和《糾正違法通知書》3份,梳理出的「保護傘」線索2條並移交紀委監察委處理,監督公安機關依法追繳涉惡財產,建議人民法院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將「打傘破網」和「打財斷血」落實到位。
【來源:紅安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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