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網友問我:他女兒是二級智力殘疾,今年16歲了,想給要個低保,但是他家有車能辦理嗎?因為正好我從事民政救助工作,網友所問的問題,在我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類似情況。
第一步,你女兒二級智力殘疾,辦理殘疾證後,可以去社區(村委會)申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生活困難補貼,這個是按月領取,各地標準不一樣,所以具體多少錢,無法給你準確數據。
第二步,申請低保是以戶為單位,而不是以某一個人。也就是說,你女兒16歲,屬於未成年人,是與你和愛人共同生活的。看你家是否滿足低保條件,有2個指標:1.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家庭財產是否滿足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二條家庭財產的規定,包括家中不得開有公司、擁有工商營業執照、有2套以上的住房,稅務部門有納稅信息、交納了大額商業保險、有車或大型農機具等情況都不符合條件。
從你家情況來說,你擁有車,你沒說你擁有的車是轎車還是農用車,這裡暫且認為你擁有的是一輛轎車。共同生活成員有車,不符號第2條,民政部門關於家庭財產的規定,所以不符合申請條件。
說實話,對於申請對象,我們在實際工作中,都會上門入戶,實地了解情況,走訪周圍鄰居。
因為對這位網友家的真實收入不了解,在這裡我分類按2種情況進行解答:
1.你家雖然有個16歲的女兒是二級智力殘疾,假設你家開有公司,經濟條件較好,人均收入遠超當地低保標準。
如果是這種情況,建議你放棄申請,把這個機會讓給比你條件差,家庭貧困的人家。
2.家中有個二級智力殘疾的女兒,身心俱疲,讓人同情。假設你家因頭胎孩子失智,正常情況下還會生有二胎,你是一般職工,收入不高,家中的轎車,可能是你買回的二手車,用於下班後,接送客人,賺點額外收入。妻子為了照顧失智的孩子,不能工作或是找的能兼顧孩子的工作,工資較低。
如果是這種情況,你和妻子的收入,假設合起來為4000元,那麼在計算你家收入時,根據相關政策,是可以核減當地低保金的2倍,(假設你們當地低保金為人均800元),那麼你家實際人均收入為(4000-1600)÷4=600元,很顯然600元低於你們當地低保金800元。這樣事情還有轉機。
前提是你家確實經濟困難。可以去派出所把你女兒單獨立戶,就是她一個人一個戶口本,然後以你女兒為戶頭申請低保,是符合申請條件的。
任何時候規則是死的,但黨的政策是以人為本,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