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5日19時,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環境信訪投訴件146件,現將第二十八批9個問題辦理情況通報如下: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 行政區域 | 汙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 | 問責情況 |
1 | 1407 | 漢中市南鄭區梁山鎮南堂村4組有五六家村民違法私自回收廢機油,一進村能聞到濃重機油味,其中一家有牌照為陝FK6665的貨車。 | 漢中市南鄭區 | 其他汙染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不屬實。(1)關於「漢中市南鄭區梁山鎮南堂村4組有五六家村民違法私自回收廢機油,一進村能聞到濃重機油味」問題。12月1日經現場核查,梁山鎮南堂村4組沒有從事非法廢機油經營活動的村民和廢機油回收貯存場所。但是在2017年6月前,梁山鎮石拱村(與南堂村相鄰)曾經有6戶村民從事過非法廢機油經營活動,2017年5月市縣環保部門聯合整治後,已經全部取締到位,之後市環保局南鄭分局、梁山鎮多次對該村進行巡查,未發現有群眾從事非法回收廢機油經營活動,也未接到群眾投訴舉報。2017年在南鄭區梁山鎮石拱村非法從事廢機油經營活動的6戶村民中5人分別在漢中周邊建築工地務零工,其中,高某某2018年4月至8月期間在漢中石門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務工,2018年9月至今在漢中周邊建築工地務零工,經漢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確認,2018年4月至8月高某某確在漢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務工。另外一人為高某某,一直在家帶養小孩。2017年4月15日,市危險廢物監督管理辦公室對梁山鎮石拱村6戶村民因涉嫌擅自從事廢機油收購經營活動進行了專項整治,其中4戶村民在聯合執法前已停止了廢機油收購經營活動。(2)關於「其中一家有牌照為陝FK6665的貨車」問題。經查,牌照陝FK6665貨車,為江淮牌四輪運輸車,車主為梁山鎮石拱村十組村民高某某,車輛停放在自家院子內,車主自2017年5月專項整治後未再進行廢機油收購活動。 | 否 | 市環保局南鄭分局與南鄭區公安局、梁山鎮政府再次對石拱村村民進行了環保法律法規宣講,同時要求南鄭區梁山鎮和石拱村委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責任,加強日常巡查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並配合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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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427 | 漢中市漢臺區漢王鎮玉皇村後山礦區有人破壞近千畝植被林地,開採錳礦,破壞生態。 | 漢中市漢臺區 | 生態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不屬實。群眾反映的漢王鎮玉皇村(現為漢王鎮群幹村五組)後山區域開採錳礦的企業為漢中市林業礦產開發公司錳礦(後更名為漢中市振鑫礦產有限公司),開採礦種為錳礦,開採方式為硐採。該企業採礦證於2014年7月到期,2015年9月經國土漢臺分局審查,同意該礦山閉坑,並停止開採。2018年6月底,該企業按照漢臺區礦山生態環境專項治理工作要求,已拆除全部礦山機械、水電等設施設備,硐口全部封堵,礦區內廢棄機械及附屬設施已拆除並清運出礦區,並種植3000棵側柏和刺槐,對礦山環境進行了治理和植被恢復。2018年10月中下旬以來,漢臺區連續降雨,距該礦點約一公裡左右處發生山體滑坡,面積約2000平方米,屬自然災害引發,並非人為破壞生態植被。 | 否 | 一是國土等部門對滑坡地段定期巡查,防止發生次生災害。二是漢臺區政府責成漢臺區武鄉林場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工作,嚴格監管,保護好森林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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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431 | 漢中市勉縣鎮川鎮胡家渡村八一鋅業有限公司農用車拉運生產廢渣過程中拋灑進入農田,投訴人及鎮政府委託陝西省質檢站對土壤進行檢測,經過檢測,土壤內鉻、汞、銅、砷均超標,導致該地農耕地嚴重汙染無法播種。 | 漢中市勉縣 | 土壤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不屬實。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原名「八一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00年9月,位於勉縣鎮川鎮胡家渡村,屬國有控股有限公司,隸屬於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設計年產電解鋅10萬噸,高純鋅10萬噸,電解鉛6.5萬噸,氧化鋅1.5萬噸,副產品工業硫酸35萬噸。反映的具體問題調查情況如下:(1)關於「漢中市勉縣鎮川鎮胡家渡村八一鋅業有限公司農用車拉運生產廢渣過程中拋灑進入農田」問題。經查,漢中鋅業有限公司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規定,產生的廢渣堆存於配套建設的危險廢物堆渣場內,該堆渣場全部加蓋,落實了「三防措施」,辦理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定了廢渣儲運管理制度。公司廢渣外運均由具備防護措施的正規廢渣運輸車隊承擔,並採用轉移聯單制度對轉運的廢渣進行管理。經現場調查並詢問該公司工作人員,該公司從未將廢渣交由農用車進行轉運。經走訪鎮川鎮胡家渡村幹部及周邊居民,未發現農用車輛拉運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廢渣和拋灑入農田現象。(2)關於「投訴人及鎮政府委託陝西省質檢站對土壤進行檢測,經過檢測,土壤內鉻、汞、銅、砷均超標,導致該地農耕地嚴重汙染無法播種」問題。經查,該公司為了進行後期項目建設,經縣政府同意對廠區周邊1400畝土地進行了徵收,並按照環評批覆要求,對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進行了搬遷,統一集中安置在勉縣周家山鎮黃龍新村。由於安置點距離已搬遷村民農田較遠,群眾耕種不便,為適當補償村民由於搬遷無法耕種造成的損失,該公司又對胡家渡村(原茅草梁村)1500畝農耕旱地進行了租賃,租賃年限至2028年,並與村民約定「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在租賃區域內不得建設任何建築,當地村民不得在徵收和租賃範圍內種植任何農作物」,但有個別群眾在領取租金的情況下,繼續在已租賃土地範圍內進行耕作。經現場核查,該區域土地上油菜等農作物長勢正常。經走訪勉縣鎮川鎮政府及全體幹部,鎮川鎮人民政府從未委託過任何檢測單位對漢中鋅業周邊群眾的農田進行過土壤檢測,也沒有村民向鎮政府提供過土壤檢測超標的檢測報告。 | 否 | 勉縣環保局責令漢中鋅業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在轉移生產廢渣等危險廢物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並辦理轉移聯單後,方可進行轉移;二是進一步做好汙染治理工作,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持續減少汙染物排放量,保障環境安全;三是加強企業與當地群眾的溝通,化解矛盾糾紛,積極營造良好融洽的民企關係,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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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36 | 漢中市南鄭區幸福路紫園新居小區樓下,順心門業現在是一家麻將館,使用燃煤,煙囪冒濃煙。小區一樓大部分業主使用燃煤,煙囪朝小區內排放白煙,汙染大氣,影響居民生活。 | 漢中市南鄭區 | 大氣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屬實。幸福路紫園新居小區一門面房順心門業(麻將館),業主是南鄭區漢山街道辦事處城東社區居民。現場調查時,室內正在使用煤爐取暖,煤爐煙囪從窗戶伸向後面小區院內,屋內存放約1000斤無煙塊煤,室內安裝有櫃式空調1臺。經詢問,該麻將館全天燃煤時間約5小時,日用煤量約10公斤。經對紫園新居小區22戶門面房進行排查,有5家(含方會才)使用煤爐取暖,煤爐取暖燃燒後產生的煤煙均排放到小區院內,對小區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響。 | 是 | 調查組對5家業主進行了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政策宣傳,建議拆除煤爐,採用空調取暖。麻將館業主立即對煤爐及煙囪進行了拆除,其餘4家均表示在12月15日前安裝空調或採用其它方式取暖,不再使用煤爐取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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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37 | 漢中市洋縣槐樹關鎮,洋縣看守所幹警馮某某在洋河附近山上採石,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 漢中市洋縣 | 生態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不屬實。群眾反映的洋縣槐樹關鎮洋河實為陽河(原陽河鄉,現併入槐樹關鎮)距縣城約40公裡,陽河鄉下轄三個行政村(合併後),分別為月蔡村、陽河村、高橋村,其中月蔡村、高橋村屬貧困村。2018年12月1日,調查組對陽河片區三個村進行了全面排查和走訪,未發現採礦行為,隨後調查組與月蔡村、陽河村、高橋村包村鎮、村、組幹部及村民進行了詢問調查(二十餘人),均表示該區域內沒有採石現象。調查組對洋縣監管大隊(看守所)幹警馮某某進行了詢問談話,本人表示未在該地從事過採礦、採石行為,也沒有與他人合夥從事採石、採礦行為。同時,經查閱洋縣國土局採礦權設置檔案資料,資料顯示該區域內從未設置任何採礦權、探礦權,馮某某也未在該區域內申請辦理過採礦權、探礦權。 | 否 | 洋縣政府責成洋縣槐樹關鎮加大對群眾的宣傳工作、加強轄區內生態資源保護,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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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41 | 投訴人對舉報編號130查處結果不滿意:1、處理整改意見:『新建的汙水沉澱池和雨汙分流系統已開始動工,計劃於12月8日前完成』,實際情況為分流系統只動工1、2天,就停工了,副村長給村民答覆整改有難度。2、村主任、村支書在村民協調會上,書面協議關閉西南北,拆除養豬場停止養殖,將豬挪到在東邊兩間圈舍養殖,但近期村領導又以上頭有保護傘為由停止整改。 | 漢中市勉縣 | 其他汙染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不屬實。投訴人反映的養殖場位於勉縣老道寺鎮侯寨村一組,為該村二組村民侯某某所有,屬非規模化家庭養殖戶,於1998年起在現址從事養殖經營活動。目前,現有圈舍15間,養殖面積約215.36平方米;養殖戶東、南、北三側均為樹林或農田,西側圍牆外有6戶農戶(間隔一條通村路)。具體情況如下:(1)關於「實際情況為分流系統只動工1、2天,就停工了」問題。經查,根據受理編號為130號信訪案件查處整改要求,養殖戶侯某某於2018年11月9日開始實施整改:一是11月9日對尿液收集池外溢口進行了封堵,並對現有的5口尿液收集池進行遮蓋,防止雨水流入導致外溢;二是每日對養殖圈舍及尿液收集池內糞汙進行清理;三是於11月9日起按農業部門提供的技術規範新建汙水沉澱池1座(6.5米×4米×3米),截止12月3日,已完成底面、四周牆體漿砌,預計12月8日前完成建設;四是對幹糞堆池採用塑料布進行鋪底防滲,並使用石棉瓦進行遮蓋,幹糞堆池升級改造尚未開工。經勉縣農業局、環保局、老道寺鎮政府多次現場核查發現,該養殖戶整改工作一直持續開展中。(2)關於「副村長給村民答覆整改有難度」問題。經查,勉縣老道寺鎮、侯寨村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包村領導任副組長,社管辦幹部、農綜站幹部、侯寨村支書、主任為成員的整改工作專項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侯某某養殖場的整改督促工作,經調查,侯寨村副主任未參與侯某某養殖場整改工作,也未發布整改有難度的言論。(3)關於「村主任、村支書在村民協調會上,書面協議關閉西南北,拆除養豬場停止養殖,將豬挪到在東邊兩間圈舍養殖,但近期村領導又以上頭有保護傘為由停止整改」問題。經查,投訴人反映的村民協調會議是2017年12月15日進行的一次調解會。2017年至今,勉縣老道寺鎮政府、侯寨村委會先後4次針對侯某某與周邊群眾的環境糾紛進行調解,並於2017年12月15日形成了調解紀要,由各參加人員籤字確認,因該養殖戶戶主侯某某對其中「搬離西側圈舍內生豬」調解意見存在異議,故未達成一致。在整改工作中,勉縣老道寺鎮要求養殖戶侯某某繼續按照調解協議中的要求進行整改。2018年12月2日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養殖戶已將西側圈舍內生豬全部進行遷移,北側9間圈舍養殖的生豬已遷移7間。經勉縣老道寺鎮紀委核查,不存在保護傘的情況。 | 否 | 調查組責令該養殖戶加快整改進度,落實環保措施,確保整改時限內完成各項整改任務:一是於12月5日前對南側靠近西邊住戶的2間圈舍內19頭生豬和北側圈舍內2頭生豬進行遷移;二是立即著手開始升級改造幹糞堆池並加快沉澱池建設進度,務必於12月8日前完工;三是老道寺鎮政府和侯寨村兩委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該養殖戶按時限完成整改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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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46 | 漢中市城固縣三合鎮龍王廟村1組三勇豬廠,距民宅幾米遠,臭味很大,汙染大氣。該豬廠南邊幾米遠有一個砂廠(負責人姓馬),白天晚上都拉砂,揚塵大,生產、車輛噪音擾民。 | 漢中市城固縣 | 大氣、噪音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屬實。(1)關於「漢中市城固縣三合鎮龍王廟村1組三勇豬廠,距民宅幾米遠,臭味很大,汙染大氣」問題。經查,群眾反映的三勇養殖場,實際為城固縣勇順養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該養殖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7227738285122。該公司位於城固縣三合鎮龍王廟村12組,根據城固縣人民政府關於畜禽養殖禁限養區劃定有關規定,該養殖場位於畜禽養殖限養區。該公司佔地30畝,其中養殖圈舍16棟,面積約1萬平方米,周邊距離住戶最近約60米。目前存欄能繁母豬262頭,仔豬2200頭,育肥豬300頭。該養殖公司建有「防雨、防漏、防滲」措施的堆糞場約300平方米,糞汙經堆肥發酵後賣給周邊農戶還田利用(蔬菜種植基地),配套建有容積約160立方米三級沉澱池1座,已做防滲漏處理,養殖尿液、圈舍衝洗水等養殖廢液全部進入沉澱池沉澱後用於附近農田施肥,無外排現象。12月1日,調查組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堆糞場內有少量豬糞堆放,有輕微異味。該問題屬實。同時,城固縣勇順養殖有限責任公司委託環評單位編制了「常年存欄2000頭良種豬繁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但未向環保部門報批。(2)關於「砂廠(負責人姓馬),白天晚上都拉砂,揚塵大,生產、車輛噪音擾民」問題。經查,群眾反映的砂廠位於城固縣三合鎮龍王廟村一組一廢棄免燒磚廠院內。該砂廠北側為城固縣勇順養殖有限責任公司,南側距最近住戶約150米,東側為農田,西側為村道。2018年4月,該村村民馬某賃免燒磚廠場地用作臨時堆料場,2018年5月將約8000餘立方米砂石堆放於此,在銷售過程中,存在運輸車輛揚塵、噪音等問題,對周邊住戶造成一定影響。針對該砂場存在的問題,2018年9月,按照城固縣縣政府關於砂石禁採治理工作要求,城固縣三合鎮政府已經責令該堆砂點於10月底前將堆放的砂石全部清運。2018年12月2日,調查組現場檢查時,該堆砂點砂石已全部清理結束,場地已平整到位,無生產拉運現象。前期拉砂過程中存在運輸揚塵、噪音擾民現象。 | 是 | 一是2018年10月4日,城固縣環保局對勇順養殖有限責任公司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城環責改字〔2018〕186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養殖行為。11月5日,對該公司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違法行為立案處罰(城環罰字〔2018〕78號),罰款2.7萬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正在審批中;二是城固縣農業局、三合鎮政府責令勇順養殖有限責任公司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對糞汙處理設施封閉,用塑料薄膜覆蓋豬糞,糞便做到日產日清,減少臭氣對周邊住戶的影響;三是城固縣三合鎮政府責令龍王廟村及時與勇順養殖有限責任公司周邊住戶溝通交流,將整改情況告知群眾,做好群眾思想疏導工作;四是城固縣水利局、三合鎮政府責令馬某對其堆砂點出入路口加設隔離墩,防止拉砂車輛出入。12月2日,隔離墩已架設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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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51 | 漢中市洋縣謝村鎮五間村村中間的排洪渠向下走,村西邊排洪渠、五間橋、巨家橋、五間舊石灰窯東邊共四處生活垃圾成堆,無人清理,環境惡劣。 | 漢中市洋縣 | 土壤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屬實。(1)關於「漢中市洋縣謝村鎮五間村村中間的排洪渠向下走,村西邊排洪渠、五間橋、巨家橋、五間舊石灰窯東邊共四處生活垃圾成堆」問題。經查,五間村村中間的排洪渠、村西邊排洪渠是同一條排洪渠,該排洪渠從五間村穿村而過,是洋縣謝村鎮五間村和馬暢鎮東灣村的分界渠,五間村9、10兩個村民小組沿該排洪渠居住,共101戶、318人。存在群眾在五間橋、巨家橋、五間舊石灰窯東邊亂扔生活垃圾現象。該問題屬實。(2)關於「無人清理,環境惡劣」問題。經查,五間村共14個村民小組、742戶、2470人,該村有兩名保潔員負責全村垃圾的清掃、清運,經調查組走訪了解,村上定期對村內垃圾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含沿渠道垃圾),但仍有群眾亂扔生活垃圾,影響環境。該問題屬實。 | 是 | 一是洋縣謝村鎮責令五間村已於12月3日前對堆存的垃圾全部進行清理,並增加環衛人員,加大對全村的清掃頻次和清運力度。二是洋縣縣委、縣政府責成謝村鎮加強宣傳教育,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加強村民引導教育,規範垃圾堆放行為。 | 洋縣謝村鎮紀委對五間村班子成員進行了集體約談。 |
9 | 1456 | 投訴人對舉報編號478號查處結果不滿意:11月15日至11月16日略陽縣環境監測站再次對該公司周邊環境噪聲進行了監測,並邀請投訴人參與調查,但投訴人認為監測時廠區關掉了一部分設備,因此投訴人不認可11月15日至16日監測的噪聲監測值。 | 漢中市略陽縣 | 其他汙染 | 經調查,該投訴問題不屬實。漢中嘉陵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黑山溝分公司採礦及選礦系統晝間正常生產,夜間22時至次日早7時部分生產。11月15日至11月16日略陽縣環境監測站對該公司周邊環境噪聲進行監測時,略陽縣環保局、興州街道辦事處、大壩村村委會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企業運行情況進行同步監控,企業正常生產,設備工況正常,不存在故意停用部分設備現象。同時,經調閱該企業10月1日至11月30日運行記錄顯示,除11月13日因井下設備故障,出礦延時,導致選礦破碎篩分工段延遲1小時停機外,其餘時間均嚴格按照正常生產調度作業。11月30日,略陽縣環境監測站再次對廠界南側及投訴人住宅院內、大門口等點位夜間噪音進行監測,並邀請投訴人全程參與,監測結果顯示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Ⅱ類標準, 投訴人住宅院內和大門口處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Ⅱ類標準。因12月1日起連續有雨不符合監測規範要求,故未監測晝間噪音,待天氣放晴後,再對廠界及投訴人住宅處晝間噪聲進行監測。 | 否 | 調查組要求該企業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保證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防止超標排汙,同時加強與投訴人的溝通,及時化解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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