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發會計所質量管理相關準則

2020-12-03 中國會計視野

2020年11月19日,財政部批准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管理》等3項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以下統稱質量管理相關準則)。

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是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第一生命線,是會計師事務所生存發展和樹立市場信譽的基礎。為了回應包括審計行業監管機構在內的社會各界對審計質量的關切,順應經濟社會及信息技術發展對會計師事務所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戰,提高質量管理能力,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針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並借鑑國際質量管理相關準則的最新成果,擬訂(修訂)了質量管理相關準則,報經財政部批准發布。

質量管理相關準則的擬訂(修訂)遵循以下總體原則和思路:

一是堅持以維護公眾利益為宗旨。質量管理相關準則從總體上強調,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通過持續高質量地執行業務來服務於公眾利益,質量管理體系的目的在於為會計師事務所持續高質量地執行業務提供支持。質量管理體系的設計、實施和運行,為會計師事務所維護公眾利益提供了很好的抓手,會計師事務所將質量管理相關準則中的要求落實到位,就能夠切實達到維護公眾利益的目的。

二是切合中國實際情況。質量管理相關準則特別注重將國際準則的先進成果與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執業實踐相結合,針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例如,針對我國部分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質量管理相關準則明確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完善的一體化管理機制,實現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和信息管理五方面的統一管理,對於合併的分所(或分部)也不應當例外。再如,針對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輪換「流於形式」的問題,質量管理相關準則明確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建立並完善合伙人輪換機制,明確輪換要求,確保做到實質性輪換,並通過建立合伙人服務年限清單等方式,對輪換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等。

三是堅持原則和規則的有機結合。質量管理相關準則首先對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體系從目標、總體思路、組成要素等方面作出原則性規定,為質量管理體系的設計、實施和運行提供思維框架。在此基礎上,針對具體方面也作出了細化規定,為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實際執行提供具體指導。例如,在會計師事務所治理和領導方面,既規定了領導層的設置原則,又提供了具體角色職責示例。又如,在項目質量覆核人員的資質要求方面,既規定了具備專業勝任能力、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等原則,又規定了項目質量覆核人員應當滿足的條件和覆核的具體內容。

四是保持與國際準則的持續全面動態趨同。質量管理相關準則涵蓋了國際質量管理相關準則的所有要求和內容,絕大多數條款都與國際準則保持一致,某些條款雖與國際準則存在細微的差異,但都屬於對國際準則中的原則在中國運用的具體化,有助於將國際準則的精神與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

質量管理相關準則具體包括3項,分別是《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管理》《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2號——項目質量覆核》以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管理》。

《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管理》規範整個會計師事務所層面如何管理業務質量。本準則要求事務所採用風險導向的質量管理新方法,運用內部控制理論,建立健全並有效運行全事務所統一的質量管理體系,並詳細規定了該體系的具體內容和事務所領導層等相關人員的具體職責。

由不參與項目執行的合伙人對重要項目進行獨立覆核,是事務所質量管理的一種強有力措施,這種獨立覆核被稱為項目質量覆核。《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準則第5102號——項目質量覆核》對其進行詳細規範。本準則明確了項目質量覆核的目標和定位,針對項目質量覆核人員的專業技能、權威性、客觀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還對項目質量覆核人員的具體覆核工作和工作底稿要求作出了細化的規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管理》規範了在項目組層面如何管理財務報表審計項目質量。本準則著重強化和細化了項目合伙人在審計業務質量管理方面的責任,要求項目合伙人應當充分參與整個審計過程,並對其指導、監督和覆核項目組成員的工作作出細化規定。

為確保質量管理相關準則能夠平穩順利實施,採取分批分步驟實施的方案,即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適合本事務所的質量管理體系並開始運行,自運行一年之內開始對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價;不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將上述實施日期推遲一年,即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完成適合本事務所的質量管理體系並開始運行,自運行一年之內開始對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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