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幹預司法可追刑責 教授:關鍵是敢不敢記錄

2020-12-01 搜狐網

  新京報訊 幹預司法可能令領導幹部的「官帽」不保。昨日,中辦、國辦正式下發《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從記錄、通報、追責三個環節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的行為進行約束。規定提出,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可以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責。

  不記錄幹預司法情況也將追責

  根據該規定,對任何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都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並定期匯總報告同級黨委政法委和上級司法機關。司法人員依法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受法律和組織保護。

  司法人員不記錄相關情況將被追責,規定提出,司法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

  按照規定要求,對於已記錄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的行為,黨委政法委按程序報經批准後予以通報,必要時向社會公開。

  同時,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造成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或者對司法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幹預司法納入幹部政績考核

  領導幹部幹預司法也會導致其「仕途」堪憂,規定提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應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政績考核體系,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的重要依據。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表示,按照四中全會的部署,中央有關部門將建立一整套的防止幹預司法的制度體系,包括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制度,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目前,中央政法委正在會同中央政法單位研究起草相關制度,爭取儘快出臺。

  焦點

  記錄 幹預司法活動記錄全程留痕

  規定:對任何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都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並定期匯總報告同級黨委政法委和上級司法機關。司法人員依法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受法律和組織保護。

  【解讀】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這樣可以防止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選擇性記錄,也可以倒查責任。某些領導以組織名義向司法機關發文發函對案件處理提出要求,或者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司法人員也應當進行記錄,並保留相關材料。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規定最重要的就是記錄製度,誰來記錄,如何記錄,敢不敢記錄,不記錄追不追責,這些都是很關鍵的問題。

  從規定內容看,可操作性比較強,特別是提及了對承擔記錄職責的司法人員的保護。對於司法人員來說,他們會對是否記錄權衡利弊,如果記錄了,領導會不會不高興,每個人都會考慮是否有危害。

  在具體操作上,規定應該更具體,針對司法人員甚至增加記錄激勵機制。比如,要保障司法人員不因為記錄行為而遭到打擊報復。同時,該規定應對抵制幹擾司法的行為進行鼓勵,通過嘉獎、升職的方式讓更多的人敢於監督。

  通報 縱容親屬說情將向社會公開

  規定:領導幹部有下列行為,黨委政法委按程序報經批准後予以通報,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的;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的;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的;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發文件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的;其他違法幹預司法活動行為。

  【解讀】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制定該規定就是要堅持問題導向,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劃定政策「紅線」,明確責任追究,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在通報方面,將通報的範圍限定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的情形,做了列舉式的規定。領導幹部有上述行為之一的,黨委政法委將按程序報經批准後予以通報,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陳衛東:規定可以說很給力,對通報的行為講的很具體,主要是兩部分,一是通過私人手段幹預司法活動,二是通過對公手段幹預司法。

  在通過私人手段幹預司法活動方面,規定特別提及了領導幹部授意或縱容親屬幹預辦案的部分,這是一大亮點。領導幹部親屬幹預案件一直是一個灰色地帶,要把這一塊重點管起來。

  通過對公手段幹預司法案件方面,以往這種手段多打著保護地方利益的旗號,通過發函,發文件、發會議紀要的方式幹預司法,實踐中還有其他的表現形式,該規定實施後,將對這類行為起到約束作用。

  追責 兩次不記錄將給予紀律處分

  規定: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造成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或者對司法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司法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有兩次以上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情形的,給予紀律處分。

  【解讀】

  中央司改辦負責人: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情況記錄的後續處理,我們要求司法機關應當每季度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報送同級黨委政法委和上級及司法機關,必要時可以立即報告。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追責的目的就是要讓領導幹部不敢去幹預案件,不敢去「踩紅線」。從規定的內容來看,可以做到這一點。規定尤其提到了追責不僅是對領導幹部幹預案件的行為追責,還要納入對領導幹部的考核機制。這個約束力很強,但還應規定更具體些,可以用量化的方式。

  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如何應對?

  哪些人適用規定?

  在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領導幹部。

  哪些屬於違法幹預司法活動?

  ●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的;

  ●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的;

  ●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的;

  ●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門利益,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發文件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的;

  ●其他違法幹預司法活動、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如何監督領導幹部?

  ●司法機關應當每季度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報送同級黨委政法委和上級司法機關。必要時,可以立即報告。

  ●黨委政法委應當及時研究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報告同級黨委,同時抄送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組織部門。

  ●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領導幹部屬於上級黨委或者其他黨組織管理的,應當向上級黨委報告或者向其他黨組織通報情況。

  如何追究領導幹部責任?

  ●造成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給予紀律處分。

  ●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配套措施】

  中央政法委發布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禁違規遞涉案材料

  昨日,中央政法委發布《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該規定提出,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過問和幹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幹預辦案或對辦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得違規為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

  該規定明確,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過問和幹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轉遞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案件當事人說情打招呼。

  對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的幹預、說情或打探案情,應當予以拒絕;對於不依正當程序轉遞涉案材料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應當告知其依照程序辦理。

  司法內部人員幹預案件也要如實記錄

  據了解,對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幹預案件,在年初最高法、最高檢發布的相關文件中都有所提及。最高法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提出,對於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記錄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機制,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供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詢。

  該規定再次明確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幹預案件情況的記錄製度。該規定稱,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辦案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辦案人員如實記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受法律和組織保護。

  主管領導授意不如實記錄將追責

  規定明確,將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幹預案件的行為建立通報制度,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同時,還將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幹預案件的責任追究制度。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幹預辦案,或對辦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辦案人員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情況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有兩次以上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情形的,給予紀律處分。主管領導授意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的,依法依紀追究主管領導責任。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與中辦、國辦印發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在內容上配套銜接,分別從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共同構建防止幹預司法的制度體系,解決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受各種因素非法幹擾,辦權力案、關係案、人情案的問題,對於保障司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部門聲音】

  新京報對話最高檢紀檢組監察局負責人:

  「新規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劃出『紅線』」

  中辦國辦發布《關於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這被法學界和司法實務界譽為「保證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一劑猛藥」。

  昨日,最高檢紀檢組監察局負責人接受新京報專訪時表示,該規定的出臺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劃出「紅線」,將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起到震懾作用。檢察機關將按照該規定的要求,結合檢察機關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辦法,保證新規的有效實施。

  1 建起防止幹預司法的「防火牆」

  新京報:此次出臺的規定被業內譽為保證檢察機關依法行使檢察權的一劑猛藥,你如何看待這個規定的出臺?

  最高檢:可以說,該規定針對現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指示要求,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劃出「紅線」,建立起防止幹預司法的「防火牆」和「隔離帶」。

  新京報:規定首次提出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司法人員應全面如實記錄。「記錄」在執行該規定的過程中將起到怎樣的作用?

  最高檢:在該規定確立的制度體系中,記錄製度是前提,是基礎。規定明確,凡是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都應如實記錄,隨案入卷。同時規定,司法機關要將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定期向同級黨委政法委和上級司法機關匯報。全面記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情況,定期將相關情況匯報同級黨委政法委和上級司法機關,是為通報和責任追究打好基礎。

  2 完善檢察人員申訴控告制度

  新京報:如果出現領導口頭打招呼,司法人員迫於壓力不敢記錄,這種情況如何解決?

  最高檢:最高檢將建立與之相配套的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糾正機制和記錄、通報、責任追究制度,以及建立完善防止利益衝突、嚴格迴避和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等制度,逐步解決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保證該規定能夠真正落地。

  新京報:如實記錄對司法人員個人的工作是否會有影響?

  最高檢:在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完善檢察人員申訴控告制度,健全檢察人員合法權益因履行職務受到侵害的保障救濟機制和不實舉報澄清機制等。

  3 「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

  新京報:規定提及了記錄後的通報制度,比如,在立案、偵查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以及為了地方利益或部門利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具體要求,一律通報。

  最高檢:是的,通報制度是規定中不可或缺的環節,該規定將通報的範圍限定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的情形,並且針對實踐中比較典型的違法幹預行為作了列舉式的規定。你提到的屬於規定中通報的兩種情形,還有「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託說情」和「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發文件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具體要求」這兩種情形。可以說,通報範圍的確定涵蓋了可能出現在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中的各類情形,很具體,並具有可操作性。

  新京報:通報後,規定還要求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公開對於該制度的有效實施將起到怎樣的作用?

  最高檢:向社會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通過公開,可以從社會監督的層面有效促進位度的實施。

  4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

  新京報:在責任追究方面,該規定明確,凡是違法幹預司法活動,造成嚴重後果,或對司法人員打擊報復,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責任追究的具體舉措是什麼?

  最高檢:責任追究是對違法幹預司法活動的領導幹部的一種懲處。規定明確了責任追究的兩種情形,一是對於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造成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對如實記錄幹預情況的司法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以說,責任追究的規定既對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起到震懾,又對如實記錄的司法人員起到了保護作用。

  新京報:該規定出臺後,作為檢察機關,如何保證該制度能夠真正的執行?

  最高檢: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規定中的各個環節涉及多個部門,比如記錄環節由司法機關負責,通報環節由黨委政法委負責,紀檢監察機關負責責任追究,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組織部門負責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政績考核體系。

  可以說,各部門的職責劃分明確,工作程序清晰,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推進這項改革,對於貫徹中央要求,落實憲法和法律關於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規定、排除外部對檢察權行使的違法幹預和影響,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和重要保障作用。

  過去司法機關並非沒搞過此類的記錄製度,但實施起來困難重重。正在實施的司法體制改革,引進人財物省級統管等措施,為幹預司法記錄製度的實施提供了機制性的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副主任 蔣惠嶺

  規定要求對所有的幹預都要記錄,首要的就是讓「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落到實處。裁判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會倒逼幹預留痕機制的落實。審理者如果不記錄,將來追究起來就會擔責,有利害關係在裡面,記錄幹預才有動力。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王錫鋅

  在這個規定中,最重要的就是記錄製度,誰來記錄,如何記錄,敢不敢記錄,不記錄追不追責,這些都是很關鍵的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很難真正落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王敬波

  最重要的一點是建立了程序,記錄由司法機關負責,通報和向社會公開由黨委政法委負責,追責由紀檢檢察機關追責,分工很明確,表明了中央要堅決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這對於未來司法以法律為準繩,按司法規律辦案審判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陳衛東

  A06-A07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相關焦點

  • 臺教授假發票案理工科淪陷 人文社會學者緘默自清
    圖為臺大物理治療系助理教授簡盟月(右)與臺大會計系助理教授曾智揚(左)2012年在偵訊後獲得交保,離開地檢署。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新網1月14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導,臺灣多所大學教授使用假發票私吞研究費被起訴,向來「不平則鳴」的學術界卻未發起自清、也沒有積極辯護,出現集體緘默的怪現象。
  • 堵住幹預與過問,司改路上一大步
    中央全會明確禁止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幹預司法活動。同時要求,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儘管如此,人們的擔心並未消除:「領導敢插手,法官敢記錄嗎?」  這種擔心有體制上的原因。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管的改革還沒有到位,法院在地方黨委政府的壓力面前還缺乏足夠的抵禦能力。
  • 違法售賣假冒軍用品可追刑責
    假冒軍品繁多 可從頭武裝到腳  29日下午3點40分,記者跟隨槐蔭武裝部、工商局以及公安分局聯合組成的檢查組,來到了經十路營市西街。在路北,記者看到近十家被服商店正在開門營業。每家店門口都掛了數十件軍大衣。
  • 17種野生魚納入二級保護 違法捕撈者可追刑責
    17種野生魚納入二級保護 違法捕撈者可追刑責2014-08-05 14:10:00  水產養殖網  出處:&nbsp發布17種野生魚納入二級保護違法捕撈者可追刑責不但有罕見的多鱗白甲魚、中華多刺魚、赤眼鱒,還有一些農貿市場上常見的桂魚、銀魚……市農業局近日發布了《北京市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17種魚類榜上有名。「如今有了《保護名錄》,上榜的魚兒就有了『護身符』,未經批准隨意捕撈和經營利用,屬於違法行為。
  • 甬溫動車事故追責力度輕 由下往上追責慣例須改
    先說第一個根據  全國人民都已經注意到了,關於事故直接原因,安路生指出是由於「信號設備在設計上存在嚴重缺陷」、因此遭雷擊發生故障,導致本應顯示為紅燈的區間信號機錯誤顯示為綠燈;其次是溫州南站工作人員「安全意識敏感性不強」、對新設備關鍵部位性能不了解,沒有意識到信號可能錯誤顯示,沒能及時有效發現和處置設備問題。
  • 鯊魚為何不敢攻擊海豚?真追上了反而會被殺,鯊魚:惹不起躲得起
    一旦看鯊魚來的時候,藏的藏,躲的躲,跑的跑,還哪有動物還敢和他套近乎,不過說來也奇怪,就有一種動物不怕它們,如果鯊魚硬要追上來進行攻擊的話,估計吃虧的還是它們,這種厲害的角色就是海豚,海豚在人們眼裡是個很可愛的動物。鯊魚為何不敢攻擊海豚?真追上了反而會被殺,鯊魚:惹不起躲得起!
  • 蔡英文只敢拍蒼蠅不敢打老虎?
    這個金額不可謂不高,它高過臺當局在前述「三法」念茲在茲、要除去而後快的18%一年的總金額。又根據2015年綜所稅共613.4萬戶資料,所得最高與最低5%家戶,所得差距已達100.32倍,這個數字較之十年前幾近翻倍。
  • 「霸道」仇和為政:女幹部隨其調研不敢穿高跟鞋
    關鍵是老百姓對他擁戴的呼聲也很高……」那麼,一個真實的仇和究竟什麼樣?他走過的是一條什麼樣的路?  「鐵腕治吏」,整頓昆明官場  素有「鐵嘴學者」之稱的雲南大學中文系教授石鵬飛,2008年首次提出「仇和新政」,這一概念此後被學術界和媒體廣泛採用。
  • 敢不敢問你們的女朋友是什麼系肥宅?
    但是一旦開始追劇馬上就蹲著不動甚至還沉迷美色生氣化解方法:帶她去吃好吃的蛇系肥宅女友經常性冷淡全年冬眠可一旦遇到非常喜歡的東西不矯情不引戰十分清心寡欲不食人間煙火只專注自己的愛好求求都別來打擾我生氣化解方法:
  • 鄭強為什麼能成為「網紅教授」?除了敢說敢做,還因為這3點!
    相信各位點開此篇文章的讀者,時不時就能在網上刷到「網紅教授」鄭強的一些消息,有關於他激情澎湃的演講,還有關於他各種極富爭議的觀點……可大家真的了解鄭強教授這個人嗎?又知道他為什麼能夠成為「網紅教授」嗎?
  • 鯊魚為何不敢攻擊海豚?追上了不一定能打贏,還有被反殺的風險
    鯊魚鯊魚為何不敢攻擊海豚?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聊聊這個問題。鯊魚這樣的答案是不是讓你難以置信?再者鯊魚就算追上了海豚也不一定能打贏,因為海豚的嘴是很厲害的,只要在鯊魚身上咬一口,就會給鯊魚帶去巨大的傷害。
  • 村民為追究他人刑責 賄賂醫生偽造耳膜穿孔被判刑
    村民為追究他人刑責 賄賂醫生偽造耳膜穿孔被判刑   為追對方刑責,賄賂醫生偽造耳膜穿孔  遂平縣城南新區建設徵用了施莊的地,當地部分村民想趁機攬活掙錢,便聯合起來排除外莊車輛到本庄工地施工。6月12日上午10時,該村一居民給潘某打電話,說外莊人王某的鏟車到他們地盤上施工。
  • 老闆好不好,看員工敢不敢懟他
    員工敢不敢懟老闆,敢不敢講真話,是檢驗老闆的最好標準。敢於直面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有這樣認知的老闆,格局也差不到哪去。網上有個馬雲演講的視頻,說到阿里員工和自己討論方案,有時候討論討論著,關鍵時刻員工就拍起桌子說:「就這樣啦!」
  • 最高檢:過問或幹預、插手檢察機關辦案,兩年來全國記錄報告18751件
    最高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介紹,截至2020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幹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其中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佔96.5%,幹預插手的佔3.5%。
  • 南郵張宏梅教授被撤職:學生不敢站出來,就讓「正義」站出來
    南郵張宏梅教授被撤職:學生不敢站出來,就讓「正義」站出來 上海財經大學的錢逢勝教授因性騷擾學生被踢出教師隊伍,而繼上海財經大學後,南京郵電大學的一位大學教授也被撤職了,高校教師師德失範的問題頻發,令人揪心。
  • 千名司法官員被查處:功焉?過焉?
    乍一看,近千名司法官員因違法違紀被查處,反倒成了「兩高」加強「自身建設」的一大政績。即便中國的官場向來不缺壞事正說的智慧,但這樣顛倒成績與問題,在邏輯上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如前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於去年10月被中紀委雙規,這個外力介入的查處行為顯然不是最高法院「自身建設」的結果。相反,它表明的是最高司法機關同樣存在腐敗問題。
  • 中政委:準確釐清領導幹部幹預過問案件和正當監督管理界限
    「司法責任制改革後,司法權運行方式發生重大變化,法官檢察官辦案自主權增大,建立權責一致的司法運行新機製成為改革落地見效的關鍵。」7月19日,在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要求,要著力破解權責平衡難題,全面強化執法司法責任。
  • 慈禧太后不死,袁世凱敢不敢篡位?借幾個膽子都不敢,原因很簡單
    1901年,保定直隸總督府來了一位新上任的官員,此人身材矮小,但聲音洪亮,一派軍人作風,他就是袁世凱。這是一個不得了的職位,袁世凱的前任是大名鼎鼎的李鴻章。袁世凱能撈到這個肥差,離不開慈禧太后的支持,兩人產生聯繫要從戊戌變法說起。有人說戊戌變法失敗,是袁世凱告密的結果,對於這點待考證。
  • 「我不擔心俄幹預大選,因為美國在他國也這麼幹」
    《華盛頓郵報》9月27日援引3名美國前政府官員消息稱,川普2017年5月在白宮橢圓辦公室會見俄外長拉夫羅夫及時任俄駐美大使基斯利亞克時說,他並不擔心俄羅斯幹預2016美國大選,因為美國在其他國家也這麼做。
  • 民間故事:陽間官員與陰間官員
    此時,青袍人便與崔氏告別說,「你是陽間的官員,我是陰間的官員,從這裡開始便是殊途,你要送我一程嗎?」說罷,那青袍人便策馬入道,各官吏跟隨在後。崔氏奇怪,便也一同跟入斜道,不久就到了一處城郭。其中的街道官署,都十分壯麗。崔氏緊隨青袍人到了一正廳處,兩人同坐並受到了廳下人的共同叩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