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川來海寧袁花打工的袁女士本是想染個頭髮「美麗」一下,沒想到卻惹來了一身麻煩,不僅頭皮紅腫,臉也腫得像個饅頭,吃藥打針折騰了一個多月沒上班。
近日,也有讀者打電話到黨報熱線投訴,一些美髮店染髮前不做皮試,導致消費者皮膚過敏。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染髮染成「饅頭臉」
今年2月,愛美的袁女士想給頭髮換個顏色,袁花一家理髮店老闆熱情地向她推薦了一款染髮劑,20多元一盒。理髮店老闆稱,這款染髮劑效果非常不錯。當天,袁女士就高高興興地回家自己染髮。
但在第二天,袁女士就發現頭上奇癢無比,頭皮也紅腫起來,後來連整張臉都腫了起來,身體也感到很不舒服。袁女士趕快去醫院檢查,據醫生初步診斷,是染髮劑導致的嚴重過敏症狀。袁女士吃了藥,掛了鹽水,折騰了一星期才消腫,但對身體影響很大。一個多月了,袁女士一直沒有去上班。
到底誰的說法是真實的?
袁女士告訴記者:「當初購買產品時,理髮店老闆說染髮劑效果很好,也沒講要注意什麼,我才買來自己染的,結果卻吃盡了苦頭。而我找到理髮店,他們又不願賠償我的損失,所以才來投訴。」
袁花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向理髮店老闆了解了情況。但是,店老闆的描述有點不同:「買之前,我就交待她要先做皮試,皮膚不過敏才可以染髮,而她根本連說明書都不看就染髮。出了事,責任主要在她自己。」
對此,袁女士承認店老闆是交待過自己,但比較含糊,沒有交待清楚。「我是從四川來這裡打工的,既不識字,又不曉得使用這種產品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後果。」袁女士說。
工商人員調查後發現,該理髮店具有合法資質,產品也是經過相關部門批准的。而消費者所說也是事實,矛盾產生的原因是雙方在理解上有了偏差,經營者應該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包括產品的用途、性能和功效等,而不能交待幾句就算了。
經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經營者給予袁女士由於染髮造成的身體損害以及誤工費、醫藥費一次性經濟補償2500元。
大多數美髮店染髮不做皮試
記者發現,不少染髮劑的包裝盒上都提示使用前應做皮試。但是,當記者在一些美髮店問到染髮前是否需要做皮試時,得到的大多數答覆是「不用」。在市區少年路經營美髮店的趙女士說:「做皮試就是在耳根比較敏感的地方看試劑是否過敏,一般需要20分鐘,很多顧客不願意耽誤時間,我們也不提倡,畢竟出現過敏的機率不大,很多顧客也不是第一次染髮。」在採訪中,一些顧客也表示,染髮時出現過又疼又癢的過敏症狀,由於要求賠償很麻煩,往往忍忍就算了。
對此,消協人士提醒:消費者使用染髮劑等對身體有不良影響的產品時,要對產品進行全面了解,慎重使用;經營者也應詳細說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