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將至,為消除環境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和維護市場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近期加大了夜間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懲處夜間超標排放、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確保春節期間東莞的環境質量安全。
2019年1月13日夜間21時,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鐵軍聯合公安部門,突擊檢查了新塘村華龍工業園內某一工廠,該廠隱蔽性極高,藏匿在另一家有牌照工廠後面,在合法外衣的掩蓋下進行非法生產。
經查,該廠從事五金加工,未取得環保相關手續,年加工鍍鎳五金件3萬件,擅自設有鍍鎳、鹼洗、清洗等工序及鍍鎳機、整流器、鹼洗槽、超聲波清洗機等設備,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未配套水汙染防治設施,經過地面的排水口直接排入市政管網。現場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聯合檢測機構對該廠的生產廢水進行了取樣送檢。
由於夜間突擊檢查,該廠的實際經營者不在現場,同時該廠設有後門,部分員工伺機逃離,公安幹警將其中1名現場準備逃離的員工抓獲並帶往派出所留置審查。同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亦對該廠進行了緊急查封。
經問詢,該員工對該廠的基本情況、生產工序、相關設備、排汙情況,以及取樣情況進行了確認,但其無法說清該廠老闆的名字、聯繫方式等信息,案件辦理過程遭遇瓶頸。在這種情況下,生態環境局對該名員工調查詢問的同時約談該工業園區房東,由房東出面指認實際經營者。
1月14日14時,鍍鎳廠實際經營者王某星主動投案自首,並對該廠違法生產的現場進行了確認。在調查過程中,王某星對自己的過錯供認不諱,對從事非法鍍鎳生產面臨的處罰表示出了擔憂與不安,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王某星的焦慮情緒進行了安撫,並向其詳述該廠存在的違法行為,一方面要求他坦然面對環境違法的事實和承擔汙染環境的後果,另一方面希望他放下心理包袱、早日改過自身。
依據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若現場檢測結果顯示該廠排放的廢水重金屬超標,王某星將要承擔刑事責任,並在鐵窗牢獄中度過鼠年新春。
【見習記者】黃浩博
【作者】 黃浩博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