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網絡)
Google再次「貢獻」歐盟巨額罰款
據BBC於當地時間7月18日發布新聞歷時三年的反壟斷調查告一段落。Google公司因涉嫌濫用市場地位,被歐盟罰款43.4億歐元,超過去年因為線上購物工具搜索出具的24億歐元的罰單。此外,谷歌母公司Alphabet被歐盟要求90天之內停止目前的違法商業操作,不然就會面臨進一步的罰款,高達其日均營業額的5%。
歐盟認為,Google公司自2011年起強迫安卓設備製造商預裝谷歌搜索、谷歌Chrome瀏覽器及其Google Play應用商店,只預裝谷歌搜索需要付費,還會禁止設備製造商使用修改版的安卓系統。對此,Google公司表示將上訴。
雖然此次罰款金額打破了歷史記錄,然而事實上這對於Google而言並不是一筆很難交付的罰款——三月底時它的準備金達到了1030億美元。
對此,谷歌CEO Sundar Pichai提出警示稱,由於此次裁決,安卓可能不再免費,可能分配模式會變成像它的競爭對手蘋果一樣。「我們擔心今天的裁決將打破我們和安卓之間小心翼翼維護的緊張關係,它傳遞的不利消息在於專屬系統反而贏過了開源平臺。」 We are concerned that today’s decision will upset the careful balance that we have struck with Android, and that it sends a troubling signal in favor of proprietary systems over open platforms.
(圖片來源:網絡)
對此次處罰也並不是一致叫好。鐵娘子Margrethe Vestager並不贊同谷歌把蘋果當成競爭對手的事情,認為他們擁有本質上的不同,而為競爭服務的是擁有更多的用戶。如果是想要打敗Google,僅僅靠它的仇敵並不能搞定核心問題。行業分析者認為,歐盟本次的裁決對於重塑行業而言已經太晚了。CCS Insight的Geoff Blaber表示,歐盟現在的任何行為都已為時過晚,Any action by the EU is akin to shutting the stable door after the horse has bolted.
Polar Capital基金的經理Ben Rogoff稱,現實是只要他們提供了效用給用戶,用戶仍然會使用這些平臺。
歐盟強力反壟斷,巨頭們紛紛中招
事實上,歐盟開出巨額罰單早已不是第一次了,去年Google就已因其在競價購物領域濫用其市場地位被處罰。除反壟斷領域外,歐盟也對逃稅、提供誤導性信息等行為作出多項罰款決定。甚至有說法認為,歐盟巨額罰款是其陷入反美、反科技、反資本主義的體現,但也有贊同者認為歐盟幫助競爭對手、新參與者公平地競爭,也爭取了普通消費者的權益。
(圖片來源:網絡)
高通,唯一的「芯」
歐盟委員會今年1月對高通作出9.97億歐元(合12億美元)的罰款決定,原因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起因在於高通支付一筆錢給蘋果公司,以使其在iphone和ipad上只使用高通晶片,導致其競爭對手英特爾沒有機會獲得市場份額,高通在六月初提起上訴,認為歐盟裁決存在錯誤,請求歐洲第二大法院駁回該項裁決。
歐盟反壟斷監管者在本周四,又指控高通存在新的違規行為,這是涉嫌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晶片組,排擠英偉達和英國手機軟體開發商Icera一案的最新進展。在2015年,歐盟執法者收到Icera的投訴後,指控高通濫用其市場地位在2009至2011年間阻礙Icera發展。據報導,如果被發現的確違反歐盟反壟斷法,高通可能面臨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營收10%的罰款。
英特爾,CPU「懟死」AMD
2007年,歐盟委員會對英特爾發起指控,2009年5月,歐盟對英特爾開出10.6億歐元罰單,裁定英特爾涉嫌壟斷。經過八年調查,歐盟認為,英特爾濫用其CPU的市場地位,利用其70%的市場份額,在2002年至2007年向戴爾、惠普、NEC、聯想等電腦生產廠商提供回扣,且塞錢給零售商,讓其只採購使用英特爾CPU的電腦,排擠競爭對手AMD。隨後2014年英特爾提起上訴,遭到歐盟第二高等法院駁回。英特爾隨後在2017又向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提起訴訟。
(圖片來源:網絡)
寶潔、聯合利華,洗衣服「獨白」
2011年4月,歐盟委員會對寶潔和聯合利華處以近3.2億歐元反壟斷罰款,認為兩家操控家用洗衣粉價格。兩家公司事發後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交待問題,尋求和解,相關罰款已被削減10%,寶潔公司處罰超過2.1歐元、聯合利華則被處以1.04歐元罰款。
據報導,2002年年初,寶潔、聯合利華和漢高三家日用消費品巨頭以開展研發為名,聯合操縱價格,並從事其他有違公平競爭的行為,直至2005年3月。漢高因為主動向歐盟委員會揭發而被免於處罰。
三星們的「串謀」
2014年9月,歐盟委員會裁定英飛凌、飛利浦、三星和瑞薩協調市場行為以控制晶片價格,並開出總額達1.38億歐元的罰單。歐盟稱,這些公司串謀討論定價、合同和生產能力等商業信息,在動態隨機存儲器(DRAM)銷售上設定價格以出售給戴爾、惠普等主要電腦生產商歐洲分公司。據報導,英飛凌被要求支付8280萬歐元、飛利浦被罰2015萬歐元,三星由於合作被減免了30%的罰款,只要支付3512萬歐元。瑞薩科技因主動舉報獲得完全豁免。
歐盟反壟斷,獨特的邏輯
對於歐盟的反壟斷調查大多數企業採取了認罰的處理方式,也有部分選擇上訴,但是大多屬於背景強大、資金實力雄厚的公司,如高通、Google等。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卡特爾,歐盟採取了對於首個組織成員舉報者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方式。
(圖片來源:網絡)
歐盟採取反壟斷調查、處罰存在三大邏輯特點:
相較而言處罰力度比較大
統計顯示,從2013年至今,歐盟已經因為反壟斷法向多家企業罰款共計84.72億歐元。不難發現,近十年來國外開具的反壟斷天價罰單中,歐盟更願意對壟斷企業開具巨額罰單,儘管美國反壟斷法非常嚴格,但在執行方面歐盟力度顯然更大。早在14年的時候,就有媒體統計全球反壟斷罰單排行榜,其中歐盟最高罰142億人民幣,相對於本次Google罰款都可以說不算高了。
歐盟調查時間往往比較長
例如,因特爾與歐盟之間長達十年時間的抗爭,自2007年起指控就已發起,直至2017 年得以重審。此外,2013年歐盟對萬事達進行調查,認為跨行費用轉嫁給商家,導致整體費用升高,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此外,調查還側重於萬事達集團的一些業務規定,這些規定讓商家無法從其他銀行提供的更好的條件中受益,同時也迫使商家接受所有類型的萬事達卡。然而至今也並沒有處罰落地。歐盟對於反壟斷事件的調查可以說是非常「耐心的」,而對企業來說就成為相對煎熬的事情。
歐盟反壟斷持續性監管
除了時間較長以外,歐盟還存在持續性監管的特質,也就是說往往在對企業進行過一項處罰後並不會因此而對企業放鬆監管,相反會會被歐盟「盯梢」,例如高通在最近又陷入危機,可以說成為有前例的對象更容易遭到歐盟的關注甚至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