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幾天,2015年就要跟大家說再見了,臨近年底,發現年假還沒有休,但手上的工作卻總也做不完,單位裡能批准休年假的職工名額少之又少。有人疑問,年假是否可以「跨年」,記者昨從人社部門了解到,這個可以有!
年底了,年假會清零嗎?
符合條件可「跨年」休
2015年即將結束,年假即將「過期作廢」。市民齊先生告訴記者,他有10天帶薪休假沒有休,原本打算暑期帶著孩子出去玩的,但由於工作忙,一直沒時間休息,到了年末想休年休假,又趕上年底工作忙,而且這時候公司能批准休年假的職工名額少之又少。眼看著年底就要到來,齊先生有些疑問,沒有休完的年假是否就會直接清零,如果剩餘的年假沒法休,企業又是否會給予工資補償?
據透露,《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一般不跨年,但企業因生產經營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在徵求員工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跨年度安排。
進入新單位未滿一年不可休?
累計工作時間滿12個月即可
小季去年6月份大學畢業,9月份在一家廣告公司工作,今年3月份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小季告訴記者,本來準備今年11月份休年假的,但假一直批不下來,「當時部門主任說提前把工作都交接好,再申請休假。」小季表示,最近她把手頭的事情忙得差不多了,但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卻回絕了她的休假要求,稱必須入職滿一年才能休年假。考慮到目前工作都還不錯,所以只能選擇「忍了」。
據記者了解,拒絕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休年假的公司並不是孤例。長期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趙先生表示,據他了解,大多數的公司都不允許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休年假。對此,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對相關法規的誤解和誤讀」。「條例和辦法出臺後,曾有地方人社部門專門給人社部去函,請示具體條文的解釋。人社部2009年復函,明確指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負責人表示說。
同時,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累計工作時間滿12個月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如何向單位證明工作年限?
檔案、社保、勞動合同均可證明
如何向單位證明自己已經累計工作滿12個月?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法規,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都可以作為證據。「如果職工要主張自己的權利,首先可以通過企業工會等部門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雙方關於帶薪年假有異議,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已休假承擔舉證責任,否則視為勞動者未休年休假。在現實當中,勞動者往往為了保住工作,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選擇了忍受。專家提醒,勞動者在入職的時候要向用人單位明確已有工作年限,避免以後發生爭議。
此外,勞動者應當注意收集有關證據,例如考勤記錄、工作文件、工資發放記錄等材料。同時,勞動者應當積極了解自己享受的法定權利,不要到最後失掉了工作的時候才想起來去維權,卻找不到證據。
記者 吳丹
【年假那點事全知道】
1.對照一下,你的年假有幾天:
1年<累計工作時間<10年 5天
10年<累計工作時間<20年 10天
累計工作時間>20年 15天
2.工作滿一年,當年年假怎麼算
進入新的單位,且符合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計算公式為:(當年度在本單位的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3.這些情況,當年不能休假
(1)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2)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超過4個月;(6)依法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的;(7)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2、3、4、5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8)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多知道點兒】
還有這些特殊的帶薪休假
探親假:每年最長30天
據了解,據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職工自願兩年探親1次的,可以兩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婚假:不能拆開休
每年下半年都是結婚旺季,但休婚嫁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需要注意的是,領取了結婚證之後才可以休,從給單位請假後開始計算。婚假只能連續休,不能拆開休。婚假是可以和其他節假日一起休的,但是在請假的時候要注意一下時間。不同單位制定的有效期限並不是統一的,領取結婚證之後,有的規定一年內休完,有的是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