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安縣法院中觀法庭就審理了一起因捅摘馬蜂窩致人死亡的民事賠償案件,人家不但招惹馬蜂,還摘走了馬蜂窩。
案件回顧:2020年9月,湖南省長順縣人何某某、蘭某某、伍某某聽人說正安縣班竹鎮的馬蜂窩非常多,就提議到正安縣班竹鎮摘馬蜂窩,三人隨即準備了防蜂服、殺蟲噴霧、貓爪、手鋸、繩子等工具,由何某某駕車由湖南長順縣到正安縣班竹鎮,三人在務川縣涪洋鎮下高速,沿線找尋馬蜂窩並摘取。
9月9日11時許,三人在班竹鎮高原村界牌窩組路坎下的樹上又發現一個馬蜂窩,隨即由伍某某穿上防蜂服,利用貓爪攀爬上樹,用手鋸鋸斷蜂窩附著的樹枝放到樹下,何某某、蘭某某用殺蟲噴霧劑驅散蜂群後將蜂窩取走,返回長順縣後,三人將蜂窩出賣或食用,並分得了錢款。這是三人此行取走近十個蜂窩中其中的一個,而恰恰就是這個蜂窩出事了。
9月10日早晨,高原村年近八旬的村民杜某全到自家的土地裡幹農活,當走進土地時踩碰到被取走蜂窩後遺留在土地上的樹枝,招來大群馬蜂圍攻,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安排完後事,杜某全之子杜某興到班竹法官工作站尋求幫助,在簡單介紹了事情發生的經過後,法庭決定受理該起案件。考慮原告訴訟能力不足,案件承辦人建議原告申請法律援助,並協助原告聯繫了援助機構。開庭前,法庭調取了公安機關對該案的調查材料,並就案件調查情況向辦案民警進行了了解,還對案發地進行了實地勘驗。在勘驗中辦案人員發現,被告三人取走蜂窩的樹幹就在杜某某土地西側,所鋸下的樹枝仍遺留在杜某某土地內,且在樹枝上馬蜂又新築起了一個籃球般大小的蜂窩,不時有馬蜂進出飛舞。
在向被告郵寄送達了開庭傳票等應訴材料後,本案在班竹法官工作站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三被告悉數到庭。庭審中,雙方圍繞摘取蜂窩與杜某某死亡是否存在因果關係、被告與杜某某是否盡到注意義務、馬蜂習性等方面進行了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法官也將公安機關調查材料及法院勘驗筆錄當庭予以出示,並對本案的關鍵事實在庭審中進行了固定。
庭審後,為了妥善處理本案,法庭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承辦人將查明的被告在取走蜂窩後蜂群並未被驅散而是重新聚集在遺留的樹枝上再次築巢,被告摘取蜂巢的行為與杜某某死亡具有因果關係等事實,結合《侵權責任法》致害相關規定向被告進行了闡明,並對原告訴求進行了規範和說明,最終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並兌現了部分賠償款,這場因馬蜂導致的糾紛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得到了解決!
馬蜂在通常情況下是不會主動攻擊人的,只有在感覺自身受到威脅時才會出現極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攻擊行為,被蜂群蜇傷嚴重者會導致死亡。三被告在明知馬蜂具有危險性的情況下擅自摘取蜂巢,未對遺留蜂群做好妥善處置,導致他人被蜂蜇死亡,致人死亡與被告摘取蜂巢的行為具有因果關係,按照《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被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正安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