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實小南路西延(昇平路-鐵路新村)道路建設工程更正公告
一、項目名稱:平原縣實小南路西延(昇平路-鐵路新村)道路建設工程
二、項目編號:SDJL-ZBB-16669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5日
四、響應截止日期:2016年8月25日
五、變更內容:
1、原招標文件內容: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08月25日下午14時30分,地點為平原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開標室(平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院內)。
變更為: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09月1日上午09時30分,地點為平原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開標室(平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院內)。
2、原招標文件內容:
17 |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 時間:2016年8月25日下午14:30 (北京時間)。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地點:平原縣政務中心二樓 |
18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後審,接受報名,不代表資格審核通過 |
19 | 投標有效期 | 90 日曆天(從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20 | 投標保證金 | 1、投標保證金為: ¥ 50000(伍萬元整) 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投標保證金採用轉帳支票、電匯(須註明投標項目、聯繫人及電話)形式,存於以下帳號: 收款人:平原縣政務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德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 銀行查詢行號:313468400340 帳號:8093 7010 1421 0017 26 聯繫電話:0534-7869806 註:投標保證金須在2016年8月23日16:00前到達指定帳戶,逾期不予接受,按廢標處理。 特別提示:為及時核對保證金信息,保證金匯出後,請及時將銀行匯款回單掃描件發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電子郵箱gcjlywb@163.com,並電話通知項目負責人查收。 3、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單位基本戶轉出,如因銀行升級導致基本戶有變化,必須在開標前將開戶行出具的證明原件交至中心,否則無效;未按規定提交保證金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 4、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到支票和電匯的銀行交換時間,由此導致的保證金不能按時到帳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人的保證金在合同籤訂後,持合同原件及複印件、中標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投標保證金收據辦理保證金退款手續,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保證金退還時,收款人的戶名和帳號應與原繳納投標保證金時一致,一般以電匯的形式退返保證金。 |
變更為:
17 |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 時間:2016年9月1日上午09:30 (北京時間)。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地點:平原縣政務中心二樓 |
18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後審,接受報名,不代表資格審核通過 |
19 | 投標有效期 | 90 日曆天(從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20 | 投標保證金 | 1、投標保證金為: ¥ 50000(伍萬元整) 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投標保證金採用轉帳支票、電匯(須註明投標項目、聯繫人及電話)形式,存於以下帳號: 收款人:平原縣政務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德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 銀行查詢行號:313468400340 帳號:8093 7010 1421 0017 26 聯繫電話:0534-7869806 註:投標保證金須在2016年8月31日16:00前到達指定帳戶,逾期不予接受,按廢標處理。 特別提示:為及時核對保證金信息,保證金匯出後,請及時將銀行匯款回單掃描件發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電子郵箱gcjlywb@163.com,並電話通知項目負責人查收。 3、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單位基本戶轉出,如因銀行升級導致基本戶有變化,必須在開標前將開戶行出具的證明原件交至中心,否則無效;未按規定提交保證金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 4、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到支票和電匯的銀行交換時間,由此導致的保證金不能按時到帳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人的保證金在合同籤訂後,持合同原件及複印件、中標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投標保證金收據辦理保證金退款手續,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保證金退還時,收款人的戶名和帳號應與原繳納投標保證金時一致,一般以電匯的形式退返保證金。 |
3、原文件內容: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0 | 資格審查證件 | 供應商應攜帶以下證件資料原件參加開標會: 1、營業執照(新版); 2、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營業執照三證合一的無須提供); 3、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擬報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法人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6、法人授權委託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7、項目經理、授權代表與投標企業籤訂的勞動合同(須由勞動主管部門備案蓋章,否則無效)及近六個月社保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的社保繳納記錄查詢單(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社保號、繳納期限等內容)。 8、投標人在平原縣有建設項目(含已建設完成的)的投標人須持有平原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三無」證明;投標人在平原縣無建設項目的投標人需在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三無」證明; 上述證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價無效。 以上證書複印件(齊全有效)裝訂在投標文件的指定位置,並與原件保持一致。 |
37 | 履約保證金 | 金額:中標合同額5%; 繳納:發出中標通知書後,合同籤訂前向招標人交納,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的形式、金額提供履約保證金的將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形式: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返還:項目驗收合格後30日內無息退還(扣除違約款項後)。 |
38 | 承包方式 | 固定單價合同。 |
變更為: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0 | 資格審查證件 | 供應商應攜帶以下證件資料原件參加開標會: 1、營業執照(新版); 2、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營業執照三證合一的無須提供); 3、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擬報項目經理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法人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6、法人授權委託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7、項目經理、授權代表與投標企業籤訂的勞動合同(須由勞動主管部門備案蓋章,否則無效)及近六個月社保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的社保繳納記錄查詢單(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社保號、繳納期限等內容)。 8、投標人在平原縣有建設項目(含已建設完成的)的投標人須持有平原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三無」證明;投標人在平原縣無建設項目的投標人需在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三無」證明; 9、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前聯繫代理公司獲取模板) 上述證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價無效。 以上證書複印件(齊全有效)裝訂在投標文件的指定位置,並與原件保持一致。 |
37 | 履約保證金及其他要求 |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5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匯入招標人指定帳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出具驗收報告後30日內無息付清。中標人拒絕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原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2、中標人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證件根據工程需要上交,確保人證相符,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部退還;中標人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更換或人數變更須報經甲方同意,否則予以處罰,直至終止解除合同,停止撥付工程款,沒收其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過失方承擔。在工程建設期間,對施工進度滯後的、不按規範施工的、工程出現問題拒不整改的項目部,建設單位有權要求更換。 3、將工程安全年終考核審查不合格的、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在工程建設期間或工程交工以後,因工傷安全事故、拖欠民工工資等問題引發民工上訪造成影響的;施工進度滯後的、不按規範施工的、工程出現問題拒不整改的、施工質量差的等有不良記錄的項目部列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黑名單,列入名單的項目部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我縣建築工程的投標。 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在保修期間發生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等問題時,施工單位不按工程保修合同履約的,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扣留工程質保金,另行安排施工隊伍進行維修,產生的一切費用均在質量保證金中支付。該施工單位及項目部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內不能參與我縣建築工程投標。 5、投標人未能履行投標時所承諾的獎項、工期、質量要求,招標人視其違約情況扣除投標人1-3%的工程價款,沒收其履約保證金,並按投標人制定的自罰措施進行處罰。 6、投標人如果有造假或借用資質情況者,報價時一經發現,予以廢標,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中標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借用資質者,立刻終止解除合同,停止撥付工程款,沒收其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過失方承擔。 7、出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證實三年內不準進入平原市場,並在山東省政府採購信息網等相關媒體進行通報。 8、中標單位還需提供申請渣土運輸資質,經過密閉化、標準化改裝的渣土運輸車必須具備《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城區通行證》。 |
38 | 承包方式 | 施工總承包 |
4、原文件內容: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1.1 | 形式評審 標 準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人名稱與提供的各證件是否一致 |
投標文件中的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複印件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的內容是否齊全、有效; | ||
投標文件的裝訂及份數 | 是否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 ||
投標文件籤署 | 是否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 ||
投標文件的內容及格式 | 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投標文件格式」 | ||
報價唯一 | 投標文件中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2.1.2 | 資格評審標 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
資質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財務狀況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類似項目業績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信譽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項目經理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技術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三無證明 | 凡在平原縣無在建項目的投標人應持有企業所在地主管部門開具的「三無」證明。凡在平原縣有正在承建項目(含已建成)的投標人應持有平原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三無」證明。 | ||
2.1.3 | 響 應 性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與範圍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工程質量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權利義務(合同條款) | 投標函附錄中的相關承諾符合或優於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相關規定 |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子目編碼、子目名稱、子目特徵、計量單位和工程量及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有關規定 | ||
技術標準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 | ||
投標價格 | √ 低於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 附表載明的招標控制價。 | ||
2.1.4 | 重大偏差評審標準 | 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外,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重大偏差,評標委員會應當作為無效投標予以否決: (1)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籤署; (3)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不完整; (4)投標人承諾的投標有效期不足招標文件的規定; (5)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且不能被接受; (6)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價投標; (7)投標人承諾的質保期及質量標準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8)提供的資格資質文件無效或不符合要求; (9)提供的業績、經營情況不真實、準確; (10)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11)技術標中缺少三項及以上評審要點的內容時,評標委員會可以視為其技術標不能滿足工程施工需要,否決其報價。 (12)投標文件提出了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或者招標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驗收、計量、價款結算和支付辦法的; (18)規費、稅金以及招標文件明確列出的其他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或計算基礎未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計取的; (19)編制的進度計劃、施工方案、人員配備不能滿足招標文件工期質量要求的; (20)其法人授權委託人沒有提供和供應商籤署的勞動合同原件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及近6個月的社會保障繳費保險證明原件(須加蓋勞動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21)類似業績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22)經評標委員會認定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投標文件有上述情況之一的,將被認定為未能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 |
(一)商務標評分標準(80分)
項目 | 滿分 | 評分標準 |
總報價 | 75 | 各投標人總報價與評標基準值A1值相等的,得基本75分;每高出A1值1%(商值)時,在基本分基礎上減1分,減完為止;每低於A1值1%(商值)時,在基本分基礎上減0.5分,減完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有效數字)。 |
主要項目綜合單價 | 5 | (1)從所有清單項目中由評標委員會成員隨機抽取其中的5項作為評分依據,每項滿分為1分,由工作人員記錄並由評標委員會籤字確認。 (2)抽出的每個項目中,各投標人所報單價與評標基準價A2值相等時得1分,每高出A2值1%(商值)減0.2分,減完為止;每低於A2值1%(商值)減0.1分,減完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有效數字)。 (3)本項得分等於抽出的每個單項綜合單價報價得分之和。 |
合計 | 80 |
評標基準值A1、A2的確定:
當投標人N<5家時,則所有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1、A2值;
當投標人5≤N<7家時,則所有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一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1、A2值;
當投標人7≤N<9家時,則所有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二個最高,一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1、A2值;
當投標人9≤N<11家時,則所有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三個最高,二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1、A2值;
當投標人11≤N<13家時,則所有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四個最高,三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1、A2值;
當投標人N≥17家以上時,則所有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六個最高,五個最低後的算術平均值為A1、A2值;
技術標評分標準(20分)
項目 | 滿分 | 評分標準 | |
施工組織設計 (滿分20分)
| 總體概述 | 1 | 工程整體有深刻認識、表述完整、清晰;措施先進,施工段劃分清晰、合理,符合規範要求得0~1分。 註:表述不完整、缺少單項工程內容的,本項不得分。 |
施工總平面圖 | 1 | 總平面圖內容齊全,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圖有針對性,布置合理、符合安全文明生產要求,並滿足現場施工需要的得0~1分。 註:總平面圖內容不全或者不適用本工程現場施工的不得分。 | |
施工進度計劃進度保證措施 | 3 | (1)所報工期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否則投標無效。 (2)施工計劃編排合理、可行,關鍵路線清晰、準確、無錯誤,進度保證措施可靠,冬、雨季施工措施具體可行,農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得0~2分。 (3)保證工期的措施和自罰措施0-1分(必須寫明如何保障工期,無具體措施不得分); 注:無保證工期的合理措施或自罰措施的均不得分。 | |
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和質量保證措施 | 3 | (1)有完整的質量體系,有先進、可行、具體保證措施,針對項目實際情況,技術組織措施內容充實、對關鍵技術、工藝有深入表述、符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可操作性強,措施得當合理,對重點、難點解決方案完整、安全、經濟、切實可行、措施得力,針對本工程的通病治理有合理的措施,針對材料使用有有效的管理措施,視詳細可行情況得0-2分。 (2)有具體可行的質量保證落實措施和自罰措施,得0-1分。 註:無具體可行的質量保證措施、材料使用管理措施或自罰措施或缺少單項工程內容的本項均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
| 3 | (1)針對項目情況,採用規範正確,有具體完整的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確保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是否具體、可靠;節水、節電、節材、節能、揚塵治理等綠色施工得當。得0-2分。 (2)有具體可行的保證措施和自罰措施,得0-1分。 註:無具體可行的保證措施、揚塵治理措施或自罰措施本項不得分。 | |
勞動力、材料、設備投入計劃及保證措施 | 1 | 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相呼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計劃合理準確,有具體的保證措施,得0~1分。 註:無具體的保證措施不得分。 | |
項目機構組成 (滿分5分) | 項目經理 | 2 | 1、項目經理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得1分。 2、項目經理具有近三年承建的類似工程合同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且驗收合格的,每個得0.5分,最多得1分。 |
技術負責人 | 1 | 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得1分。 | |
項目部配備 | 2 | (1)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配備、組織機構設置符合項目管理機構的規定,能夠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得0-1分; (2)資料管理措施得力、可行的得0-1分; 註:人員配備、機構設置不符合項目管理機構設置的最低要求,該項不得分(滿分2分)。 | |
投標人業績 (滿分3分) | 類似業績 | 2 |
1、投標人企業近三年承建的類似工程合同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每個得1分,最多得2分。 |
標書製作(滿分2分) | 1 | 1、標書內容完整,響應招標文件要求、雙面列印、目錄索引詳細、頁碼無錯亂、標題、編號、正文、表格、字體等排版規範、內容清晰得0-1分。 2、電子版文件不齊全的、不是正反面列印的扣1分。 | |
合 計 | 20 | ||
註:(1)技術標中缺少針對某一項評審要點的內容時,經評標委員會確認後,該項得分為0分。缺少三項及以上評審要點的,評標委員會可以視為其技術標不能滿足工程施工需要,否決其投標。 (2)投標人制定的質量保證措施和自罰措施、保證工期的措施和自罰措施、保證勞動力、材料、設備投入的措施和自罰措施須另行附頁,經投標人企業法人籤字、所報項目經理籤字、蓋公章方可得分,投標人中標後列為合同附件。 (3)業績證明須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標通知書,另需提供該項目網上中標公示截圖、竣工合格證明及該項目建設單位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即該項目經理在施工過程中進度、安全、質量、材料使用、工程保修等的情況),竣工日期與合同不符的,需建設單位澄清非投標人責任。所有證件需提供原件或公證件與加蓋公章的複印件一份。以籤訂日期2013年6月1日後的合同原件為準,否則不予加分。建造師證及職稱證、技術負責人職稱證、與評分相關的證書,供工商局及公證處進行核驗原件,再由專家確認計分。 (4)技術標中評分有關於人員的,必須在以下條件滿足的前提下才能獲得相應得分:投標企業擬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必須提供和投標企業籤署的勞動合同原件和近六個月的社會保障繳費保險證明原件(須加蓋勞動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
變更為: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1.1 | 形式評審 標 準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人名稱與提供的各證件是否一致 |
投標文件中的各種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複印件 | 是否齊全、有效;與原件是否一致 | ||
投標文件的裝訂及份數 | 是否符合投標須知規定 | ||
投標文件籤署 | 是否符合投標須知規定和無效標條件 | ||
投標文件的內容及格式 | 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投標文件格式」 | ||
報價唯一 | 投標文件中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2.1.2 | 資格評審標 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
資質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財務狀況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類似項目業績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信譽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項目經理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技術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項目管理機構人員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2.1.3 | 響 應 性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與範圍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工程質量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權利義務(合同條款) | 投標函附錄中的相關承諾符合或優於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相關規定 |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與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材料暫估價、特殊項目費用暫估價、暫列金額一致,並符合本文件第五章及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強制性條文的有關規定; | ||
技術標準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 | ||
投標價格 | □ 低於(含等於)攔標價, 攔標價=標底價×(1+ %)。 √ 低於(含等於)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 附表第10.2款載明的招標控制價。 | ||
分包計劃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規定 | ||
……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分值構成(總分100分) | 投標報價: 80 分 施工組織設計: 10 分 資信: 10 分 | |
2.2.2 | 評標基準價(值)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值)C=A A:合格投標人的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當n(有效投標人個數,以下相同)<5時,A=所有投標價的算術平均值; 當5≤n<7時,A=所有投標報價中去掉1個最高價、1個最低價後的算術平均值; 當7≤n<9時,A=所有投標報價中去掉1個最高價、2個最低價後的算術平均值; 當9≤n<11時,A=所有投標報價中去掉2個最高價、3個最低價後的算術平均值; 當11≤n<13時,A=所有投標報價中去掉3個最高價、4個最低價後的算術平均值; 當13≤n時,A=所有投標報價中去掉4個最高價、5個最低價後的算術平均值; 合格投標人的有效報價是指通過初步評審(形式、資格、響應性)並按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修正完畢的投標人的報價 | |
2.2.3 | 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偏差百分數按四捨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技術標(10分) | 施工組織設計(10分) | 總體概述(1分) | 工程整體有深刻認識、表述完整、清晰;措施先進,施工段劃分清晰、合理,符合規範要求得0~1分。 註:表述不完整、缺少單項工程內容的,本項不得分。 |
施工總平面圖和臨時設施(1分) | 總平面圖內容齊全,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圖有針對性,布置合理、符合安全文明生產要求,並滿足現場施工需要的得0~1分。 註:總平面圖內容不全或者不適用本工程現場施工的不得分。 | ||
施工計劃進度保證措施 (2分) | (1)所報工期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否則投標無效。 (2)施工計劃編排合理、可行,關鍵路線清晰、準確、無錯誤,進度保證措施可靠,冬、雨季施工措施具體可行,農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得0~1分。 (3)保證工期的措施和自罰措施0-1分(必須寫明如何保障工期,無具體措施不得分); 注:無保證工期的合理措施或自罰措施的均不得分。 | ||
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和質量保證措施(2分) | (1)有完整的質量體系,有先進、可行、具體保證措施,針對項目實際情況,技術組織措施內容充實、對關鍵技術、工藝有深入表述、符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可操作性強,措施得當合理,對重點、難點解決方案完整、安全、經濟、切實可行、措施得力,針對本工程的通病治理有合理的措施,針對材料使用有有效的管理措施,視詳細可行情況得0-1分。 (2)有具體可行的質量保證落實措施和自罰措施,得0-1分。 註:無具體可行的質量保證措施、材料使用管理措施或自罰措施或缺少單項工程內容的本項均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措施(2分) | (1)針對項目情況,採用規範正確,有具體完整的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確保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是否具體、可靠;節水、節電、節材、節能、揚塵治理等綠色施工得當。得0-1分。 (2)有具體可行的保證措施和自罰措施,得0-1分。 註:無具體可行的保證措施、揚塵治理措施或自罰措施本項不得分。 | ||
勞動力、材料、設備投入計劃及保證措施(1分) | 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相呼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計劃合理準確,有具體的保證措施,得0~1分。 註:無具體的保證措施不得分。 | ||
標書製作(滿分1分) | 標書內容完整,響應招標文件要求、雙面列印、目錄索引詳細、頁碼無錯亂、標題、編號、正文、表格、字體等排版規範、內容清晰得0-2分。 | ||
缺少針對某一項評審要點的內容時,經評標委員會確認後,該項得分為0分。缺少三項及以上評審要點的,評標委員會可以視為其技術標不能滿足工程施工需要,否決其投標。投標人制定的質量保證措施和自罰措施、保證工期的措施和自罰措施、保證勞動力、材料、設備投入的措施和自罰措施須另行附頁,經投標人企業法人籤字、所報項目經理籤字、蓋公章方可得分,投標人中標後列為合同附件。 | |||
資信標(10分)
| 項目管理 機構 (3分) | 項目經理資格 (1分) | 項目經理具有近三年(籤訂日期2013年1月1日及以後)承建的類似工程業績(單項合同金額達到3000萬元以上)且驗收合格的,加1分。 須同時提供如下原件或公證件加分: (1)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截圖; (2)該項目建設單位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即該項目經理在施工過程中進度、安全、質量、材料使用、工程保修等的情況),竣工日期與合同不符的,需建設單位澄清非投標人責任。 |
技術負責人資格(1分) | 擬報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加1分。 須同時提供如下原件或公證件加分: 1、提供和投標企業籤署的勞動合同原件; 2、近六個月的社會保障繳費保險證明原件(須加蓋勞動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3、職稱證書; | ||
其他主要人員 (1分) | 1、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配備、組織機構設置符合項目管理機構的規定,能夠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得0-0.5分; 2、資料管理措施得力、可行的得0-0.5分; 註:1、有關於人員的,必須在以下條件滿足的前提下才能獲得相應得分:投標企業擬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預算員、資料員必須提供和投標企業籤署的勞動合同原件和近六個月的社會保障繳費保險證明原件(須加蓋勞動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2、人員配備、機構設置不符合項目管理機構設置的最低要求,該項不得分(滿分3分)。 | ||
業績實力(7分) | 企業業績(3分) | 投標人企業近三年(籤訂日期2013年1月1日及以後)承建的類似工程業績(單項工程合同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每1個得1分,最多得3分。 須同時提供如下原件或公證件加分: 1、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截圖; 2、該項目建設單位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即該項目經理在施工過程中進度、安全、質量、材料使用、工程保修等的情況),竣工日期與合同不符的,需建設單位澄清非投標人責任。 | |
企業實力(4分) | 投標人企業自行擁有與本工程所需的大型築路機械設備、拌合站等予以加分。 1、企業自行擁有大型瀝青拌合站,加2分; 2、企業自行擁有全套的築路機械設備(需擁有履帶式攤鋪機、雙鋼輪振動壓路機、再生機、平地機、挖掘機、振動壓路機),加2分; 須同時提供如下原件或公證件加分: 提供機械、設備實物照片。提供企業購買發票原件。 | ||
商務標(70分) | 投標報價 評分標準(75分) | 投標報價 (75分) | 各投標人總報價與評標基準值A值相等的,得基本75分;偏差率每減少1%扣減0.5分;每增加1%扣減1分,直至報價得分為0分。不足1%按插入法計算,得分保留兩位小數。 |
綜合單價 (5分) | 主要項目綜合單價(5分) | (1)從所有清單項目中由評標委員會成員隨機抽取其中的5個子項作為評分依據,每項滿分為1分,並由評標委員會籤字確認。 (2)抽出的每個子項中,各投標人所報單價與評標基準價值相等時得1分,每高出評標基準價值1%(商值)減0.2分,減完為止;每低於評標基準價值1%(商值)減0.1分,減完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有效數字)。 (3)本項得分等於抽出的每個子項綜合單價報價得分之和。 |
5、原文件內容: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合同主要條款
序 號 | 條款內容 | 招標人合同條款要求 |
1 | 項目經理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2 | 質保期 | 5年 |
3 | 工期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4 | 承包人履約擔保金額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5 | 分包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6 | 逾期竣工違約金 | 5000元/天 |
7 | 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限額 | 合同標的額的10% |
8 | 質量標準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9 | 承包方式: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10 | 工程進度款支付方法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11 | 合同價款的調整及結算方法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3、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一、執行所有現行的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中的強制性條款。
二、執行所有現行的工程當地建設局印發的有關質量、安全、牆改節能等方面管理的文件規定。
三、技術標準和要求的特別說明:
變更為: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合同主要條款
序 號 | 條款內容 | 招標人合同條款要求 |
1 | 項目經理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2 | 質保期 | 5年 |
3 | 工期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4 | 承包人履約擔保金額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5 | 分包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6 | 逾期竣工違約金 | 5000元/天 |
7 | 質量標準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8 | 工程進度款支付方法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9 | 合同價款的調整及結算方法 | 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
4、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一、執行所有現行的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規程中的強制性條款。
二、執行所有現行的工程當地建設局印發的有關質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文件規定。
三、技術標準和要求的特別說明:
六、聯繫方式
1、招標人:平原縣城市建設指揮部
聯繫人:劉先生
電 話:0534-4251006
2、招標代理機構:山東省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八東路東匯大廈三樓
聯繫人:關女士
聯繫方式:0534-2260309
郵箱:gcjlywb@163.com
發 布 人:山東省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6 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