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走私冷凍肉類製品,不僅觸犯走私刑事罪,還侵犯公共利益,處置不當會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具有損害生態環境的重大風險。日前,經市檢三分院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依法判決五名被告人均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依法判令五名被告人公開向社會賠禮道歉,並連帶賠償涉案凍品處置費用人民幣51萬餘元,全部支持了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宣判後,被告人全額繳納了涉案凍品的處置費用。
圖說:上海市檢三分院起訴本市首例針對走私凍品的公益訴訟案件。市檢三分院供圖
案件回放
2019年11月,黃某某、扎某、泰某等三人夥同其他船員駕駛帛琉籍貨船,從境外出發,將裝載18隻冷凍貨櫃的肉類凍品,通過偽造虛假船名、繞關走私方式運至境內。2019年12月7日晚至8日凌晨,該船停靠上港集團羅涇分公司所屬上海寶山羅涇鋼雜碼頭,被告人仇某某、於某在明知貨物系走私入境凍品的情況下,仍受他人指使,租用碼頭,並至碼頭幫助卸載涉案凍品。
案發後,偵查機關將尚在運送途中的部分凍品追回並予以查扣。
經檢驗發現,被查扣凍品均不符合進口準入條件,為我國禁止輸入的產品。其中豬肉凍品中,還檢測出我國禁止使用的獸藥萊克多巴胺(瘦肉精)成分。
圖說:上海市檢三分院起訴本市首例針對走私凍品的公益訴訟案件。市檢三分院供圖
提起公益訴訟
三分院第二檢察部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起訴時,認為黃某某等人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的行為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即將線索移送三分院第五檢察部審查。
第五檢察部審查後認為,涉案凍品經過相關部門的檢驗認證,有的沒有出口貨物檢疫證書,有的不在允許進口的肉類產品名單上,有的生產企業不在允許進口肉類產品的名單上,有的甚至生產企業號的狀態為暫停。其生產、運輸環節、產品本身的質量均存在安全隱患,甚至可能將一些嚴重超過保質期的「殭屍肉」輸入境內。如果流入消費市場,將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健康權,已經危及我國食品安全體系。
同時,未經檢疫的走私凍品可能攜帶外來入侵物種,破壞生態系統,並且走私凍品,富含營養物質,隨意處置容易造成接納環境受體土壤、地表水、大氣的汙染損害,造成土壤異質化、地下水、地表水營養化,腐敗後產生的臭味汙染大氣,造成環境質量下降,改變或破壞環境原有服務功能。本案肉類凍品數量高達196.46噸,處置不當會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具有損害生態環境的重大風險。
8月14日,第二檢察部承辦檢察官對該走私冷凍肉類製品案提起公訴。9月21日,第五檢察部檢察官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於向三中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檢察官點評:
該案是上海市首例針對走私凍品的公益訴訟案件,走私凍品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健康權、生態環境雙重公共利益,理應由侵權行為人承擔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此案的判決進一步改變了以往由行政機關承擔處置費用的不合理現象,深化了「誰汙染誰買單,誰破壞誰恢復」的理念,保護了國家與社會公共利益,同時發揮了檢察公益訴訟在維護食藥品安全、環境資源保護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