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坑施工監控要點
1.基坑施工應按施工 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要求進行;
2.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臨邊應設置防護;
3.坑壁支護應按方案實施,並按要求實施基坑環境監測,基坑變形最大值和日變形量不能超過規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應設置有效排水系統;
5.坑邊荷載、堆土、機械設備距坑邊距離符合方案規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須設置登高措施;
7.進場施工機械已經過驗收、司機持證上崗、作業區設警戒線。
二、模板支撐系統監控要點
1.鋼管支撐材質符合規定,外徑不得小於48×3.5㎝,無裂縫等
2.立柱穩定,包括支撐高度\立柱間水平支撐縱橫向剪刀撐間距\立杆間距(縱向\橫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作業環境2米以上高處制模,作業人員要有可靠的立足點,防護設施完善
三、施工用電監控要點
1.臨時用電現場布置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用電平面圖;
2.高壓線防護架按方案搭設;
3.支線架設高度應確保電纜線高度大於2.5米、架空線高大於度4米;
4.現場照明架設高度大於2.4米;危險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
5.電箱應統一編號、放置高度下口高於60㎝;
6.動力開關電箱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用電設備、機械設備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8.變配電裝置符合規範要求;供電採用三相五線制;配電室設示警牌、滅火機、絕緣毯、絕緣手套等。
四、「三寶」、「四口」防護監控要點
1.施工人員進行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應採用合格安全網封閉;
3.2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4.樓梯口應設臨邊扶手、電梯井口、設防護門、電梯井內應每10米設一道貌岸然平網;
5.預留洞口、坑井設置可靠的防護措施;
6.通道口設置防護棚、施工層超過24米高度 設置雙層防護棚;
7.陽臺、屋面等臨邊必須設置可靠的防護欄杆。
五、腳手架搭設監控要點
1.立杆基礎應有排水系統;
2.架體與建築物的拉結點水平方向每二個立杆間距小於3.6M,垂直方向每3.6M設一拉撐點
3.防護欄杆及安全網應在第二步以上設置
4.剪刀撐應每隔9米設一道;夾角為45~60度
5.立杆間距(24米高度腳手)不大於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於2米
6.每四步設置一層隔離笆
7.腳手架應設置登高斜道;出入口應設置通道防護棚鋼管腳手架四角設置保護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施工機具監控要點
(一)打樁機施工
1.打樁機機械準用證齊全、有效;
2.打樁機超高限位裝置符合要求,作業區域5米以內無高壓線;
3.起吊鋼絲繩潤滑良好,無斷線超標現象;
4.樁機走車軌道鋪設應符合出廠說明書規定;
5.電動機械電源接線及控制系統接觸可靠,連接電纜無破損。
(二)井架與龍門搭設
1.吊盤超高限位、領先裝置靈敏可靠;
2.卷揚機應固定牢靠、繩筒保險裝置有效;
3.纜風繩應20米設一組、每增10米增設一組;
4.鋼絲繩斷絲不超標、不拖地、過路應設保護;
5.樓層卸料平臺防護可靠、鋪板嚴密;
6.吊盤設安全門、二側檔板牢固。架體垂直,連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網;
7.傳動系統繩筒上的鋼絲不少於三圈;
8.吊籃高度超過30米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9.樓層設置層數標記、上下聯絡有信號裝置;
10.附牆裝置首道不超過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頂部;
(三)塔式起重機監控要點
1.每臺塔機裝拆人員配備齊全(包括駕駛員、起重工、電工、電焊工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經市建委認定的檢測機械辦理檢測,頒發合格方能使用;
3.塔式起得機的人員配備,險駕駛員外,指揮人員1~2名;
4.力矩限制器靈敏、可靠;重量限制器靈敏、可靠;迴轉限位器靈敏、可靠;行走限位器靈敏、可靠;變幅限位器靈敏、可靠;超高限位器靈敏、可靠;吊鉤保險靈敏、可靠;捲筒保險靈敏、可靠。
(四)施工升降機監控要點
1.每臺施工升降機裝拆人員配備齊全(包括駕駛員、起重工、電工、電焊工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經市建委認定的檢測機構辦下檢測,頒發合格證方能使用;
3.吊籠底部四周應設防護圍欄;
4.升降機周圍三面應搭設雙層防墜棚;
5.駕駛室與各樓層必須設置通訊聯繫裝置。
(五)小型施機具監控要點
1.攪拌機與砂漿機必須設置專用開關電箱,搭設操作防護棚,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
2.木工平刨機、電鋸應搭設防護棚,設置專用開關電箱安全裝置齊全,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
3.電焊機應配置專用開關電箱、二次側空載降壓裝置,一次側電源線不超5米,外殼有可靠接地、進出線側設防護罩有防雨措施,掛驗收合格牌。
4.手持電動工具應設置開關電箱,有可靠接地裝置,施工人員操作磨石子機、一類手持工具和潛水泵等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七、操作平臺監控要點
(一)落地操作平臺搭設監理監控要點
1.底部堅實平整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
2.立杆、剪刀撐、拉結符合施組織設計要求,拉結必須與建築物連接;3.操作施工作業面四周防護嚴密、牢靠、安全;
4.登高扶梯齊全,進入作業面的通道牢固平整,無明顯高底;
5.操作平臺搭設完畢經項目負責人驗收,驗收合格後應掛設驗收合格牌,限載標誌牌(內外均掛)方能使用。
(二)懸挑式鋼平臺監控要點
1.擱置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設置在建築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其他施工設備上;
2.斜拉杆或鋼絲繩在構造上兩邊各設前後兩道;
3.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
4.安裝時鋼絲繩卡不得少於4個;
5.懸挑平臺安裝完畢,經項負責人驗收,驗收合格掛牌掛設限載標誌牌(內外均設)才能使用。
八、個人防護監控要點
1.安全帽佩戴正確,系好帽扣;
2.安全帶完好無缺,使用時高掛低用;
3.絕緣鞋、絕緣手套、電焊工臉罩應完好並準確使用;
4.專業施工人員須持證上崗;
5.危險作業應有保護人員。
九、特殊工種監控要點:須持建築行業培訓的上崗證;電工、電焊工、架子工、塔吊、人貨兩用電梯、起重指揮、井架搭設操作人員要持建設行政主管頒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小型機械、如木工機械、攪拌機、砂漿機等操作證,企業內部可以自行培訓發證;各類上崗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十、消防器材是否配備齊備?是否過期?動火作業是否經過審批,安全員應現場監護。
一、 檢查方法要採取"一看(資料)、二查(現場)、三提(問題)、四反饋"的檢查方法。首先,要檢查安全管理資料,主要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測試、安全驗收、安全檢查等記錄,要檢查這些資料有無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籤字蓋章。其次,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腳手架等7項內容(詳見檢查重點)。在檢查的過程中要對陪檢的人員進行安全防護和安全知識的提問,一是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的真實性,二是檢查有關人員對安全防護措施的掌握情況。最後,要將檢查的結果進行現場反饋,對存在的隱患下達安全事故隱患通知書,隱患嚴重的要下達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各檢查組、各有關單位,在檢查中遇到技術性較強的問題,難以判定的,要立即上報。這次檢查要針對汛期的特點,重點檢查監控鄰近山體、坡地、低洼及沿海一線的在建、新建和停建工程,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因風暴潮引起的倒塌、山體滑坡及水淹等事故。
二、 檢查重點本次檢查的重點,主要是指腳手架及大模板工程、基坑開挖、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臨建設施、圍擋牆(包括停工的工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等7項主要內容:
(一) 腳手架及大型模板工程
1、 腳手架立杆基礎 是否做到基礎平整、堅固,排水通暢(設排水溝);
2、 腳手架與建築物的拉結是否牢固可靠,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3、 安裝使用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有無備案證(市建管局備案);
4、 懸挑腳手架懸挑梁是否採用型鋼(工字鋼等);
5、 搭設的接料平臺是否有獨立支撐系統,嚴禁與腳手架相連,嚴禁在腳手架上懸掛水桶等重物;
6、 模板支撐系統要有受力分析、計算和經施工、監理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確保基礎穩固、支撐可靠;
7、是否嚴格執行模板安裝、拆除前的審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時是否有固定堆放架,並有穩定的支撐和防傾倒措施(審批報告)。
(二)基坑開挖
1、 基坑開挖前有無對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並按規定實施防護(開工前的安全評估報告);
2、 基坑開挖前有無專項施工組織設計並經施工、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三方審批蓋章。深度超過 5米或雖不超過5米但是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必須經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支撐防護方案(有關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單位章);
3、 基坑開挖後對邊坡、臨邊等,有無及時實施階段性的防護並有責任人籤字的驗收、觀測記錄(驗收記錄表);
4、 基坑開挖工程有無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有無邊坡及毗鄰建築物、構築物的變化情況記錄(監控記錄表)。
(三)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
1、 拆裝塔吊的隊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塔吊司機、指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複印件加蓋公章);
2、 塔吊拆裝、驗收、使用等相關方案的手續是否健全並嚴格執行;
3、 塔吊在安裝、修理中,是否違章採用其它代用件及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裝塔吊(查維修記錄);
4、 塔吊各類保險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說明書的要求施工,基礎資料齊全,排水措施有效;防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檢查塔吊基礎資料,避雷裝置)。
(四)圍擋牆
1、 磚砌圍牆有無按規範的規定和市建委的要求制定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
2、 磚砌圍牆是否安全、美觀,做到基礎、牆體砌築牢固可靠,有無使用粘土、雜土砌築,有無砌築空心牆;
3、 圍牆內外無依牆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建築垃圾是否及時清運;
4、 磚砌圍牆 有無出現裂縫、傾斜、塌陷的情況,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立即拆除重砌(嚴格實施);
5、 項目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圍擋牆定時進行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6、有無防範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檣)。
(五)臨建設施
1、 臨建設施砌築使用的磚、石、砂漿及屋梁等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幹砌;
2、 屋面是否使用紅瓦,不得採用石棉瓦,嚴禁使用菱苦土板房;
3、 項目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臨建設施進行定時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4、有無防範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牆)。
(六)建築裝飾裝修
1、 現場有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配備消防裝置,電箱、倉庫等部位配備乾粉滅火器,設置安全通道。
2、 對易燃易爆、有毒化學物品的購買、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有無嚴格的管理措施;對電氣焊等動火作業有無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監控(動火監護人,審批表);
3、 臨時用電有無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
(七)施工臨時用電
1、 變(配)電室有無可靠的防雨措施;
2、 施工現場在大雨天氣是否停止供電作業,雨後有無對所有用電設施和線路進行檢查並做記錄;
3、 有無嚴格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接零保護是否可靠。
擴展:
安全施工
安全制度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並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 設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並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3. 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4. 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堅持「三不放過」、「工前交底和工後講評」的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5. 嚴格按照規範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倖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安全規則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並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採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易燃物品,作業後要檢查,杜絕火種,以免留下後患。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13. 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現場文明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後現場清理乾淨。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工具間內零星材料堆放整齊。
5.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後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6.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7.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