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1日電 (記者 王祖敏)中國民政部等16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規範中國殯葬服務機構管理,禁止建造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經營性公墓價格明顯偏高的,必要時依法進行幹預和管理。
指導意見在「規範殯葬服務機構管理」條款中明確了對重點事項的監管措施。
要求殯葬服務機構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保證中低價位殯葬服務和用品足量提供,嚴禁誘導、捆綁、強制消費。
加強對遺體處置和相關證件出具審核的監管,避免接收來源不明遺體、輕率或錯誤火化遺體,嚴厲查處虛開、倒賣火化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殯葬服務機構要全面加強安全管理,持續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決防止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墓管理,對未經批准建設的公墓依法予以取締,對違規改擴建等行為予以糾正,禁止建造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轉讓(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對外銷售。對經營性公墓價格,要加強經營者定價行為的指導規範,對價格明顯偏高的,必要時依法進行幹預和管理。
加強殯葬用品市場、社會殯儀服務機構、殯葬服務中介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管理,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查處虛假宣傳、以次充好、強制消費、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加強醫院太平間管理,嚴禁在太平間開展營利性殯儀服務。制定完善無人認領遺體管理辦法。查處借宗教名義違規建設、經營骨灰存放設施等行為。
指導意見指出,加強部門信息交換共享和聯動懲戒,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強化對殯葬服務機構的信用監管。建立健全以民眾滿意度為導向的殯葬服務機構考核評價機制,把社會評價與檢查考核相結合,結果向社會公開,並與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表彰獎勵等掛鈎,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在持續深入推進殯葬改革方面,指導意見指出,大力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大力推行不佔或少佔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節地生態安葬方式,加快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積極推進殯葬移風易俗,引導民眾文明治喪、低碳祭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