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網燃新聞(www.k618.cn 中央新聞網站)北京5月10日電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額爾古納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劉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江蘇南京警方消息,2017年11月下旬的一天傍晚,劉某發現一隻野雞(後證實為環頸雉)落在自己家的草垛裡,於是便在天黑後拿木棍將野雞打死;2017年12月中旬,劉某在自家牛舍裡和後院杖子上先後四次用彈弓打死十九隻麻雀;2017年12月19日,劉某駕駛車輛駛出嘎密山的時候,拿彈弓將路邊的沙半雞打死放在了車裡,之後又在村子西北方向邊防公路旁看見另一隻沙半雞死在路邊,劉某又下車撿回來放在車裡。經偵查機關使用GPS設備採集劉某狩獵地點的坐標,並通過地圖軟體上標尺測量,發現劉某四次狩獵地點距國境線距離均不超過10公裡。
經鑑定,沙半雞、麻雀、環頸雉屬「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中也明確規定,在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文物保護區、城鎮市區、距國境線10公裡以內、鐵路和公路兩側1公裡以內的地區,為禁獵區。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禁獵區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鑑於被告人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綜上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