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男子捕84隻瀕危椋鳥被判拘役6個月緩刑1年
遼瀋晚報/靳詩宇
利用「立網」、「仿鳥類叫聲」等手段引誘鳥,倆男子先後6次非法捕鳥,現場查獲11隻並放飛,在家中收繳凍在冰箱裡準備賣的73隻。後來得知捕獲的這些椋鳥居然是世界瀕危物種,這倆捕鳥者腸子都悔青了:不但賠償生態環境損失,在省級媒體向公眾發表賠禮致歉聲明,為此還遭來了牢獄之災。
28日,葫蘆島興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曉慢說,目前檢察機關提起的這起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一審宣判,2個捕鳥者犯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共同賠償生態環境損失人民幣21900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就非法狩獵犯罪行為發表賠禮致歉聲明。
56歲的潘某和45歲的王某都是葫蘆島市興城人,兩個人是朋友,且有共同的愛好,都喜歡捕鳥。
今年7月,興城市公安局石屯邊防派出所接到匿名報警,稱有人在興城煙臺河橋下空地上有人張網捕鳥。看著活生生的鳥被捕獲後弄死,感覺很殘忍。接到報警後,所長李玉龍當即帶領民警趕往現場查看。正當他們準備現場捕鳥時,民警瞬間從不同方向衝過來。
警方在現場查獲了十多隻活鳥,還有一些捕鳥工具。經過現場突審,潘某交代出了同夥王某。隨後民警來到潘某家中檢查,在潘某家冰箱內還找到了73隻凍鳥,民警當場予以收繳。
潘某供述,這些鳥都是準備賣給飯店,一隻能賣20餘元。隨後,民警隨後順藤摸瓜來到王某家中,將正準備駕車逃跑的王某也抓個正著。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7月10日至7月24日之間,潘某、王某二人共6次在興城市某村與村交界處的大地上利用「立網」、「仿鳥類叫聲」「引誘」等手段非法捕獲灰頭椋鳥。警方現場繳獲並放飛灰頭椋鳥11隻,另在潘某家繳獲了73隻均死亡的灰頭椋鳥。二人非法捕獲灰頭椋鳥共計84隻。根據國家林業局有關《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的規定,灰頭椋鳥的基準價值為人民幣300元,死亡的73隻灰頭椋鳥總價值21900元。
另查明,灰頭椋鳥俗稱「大鐵雀鳥」,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2012年瀕危物種紅色名錄ver3.1-低危(LC)。系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法院認為,被告人潘某、王某二人在禁獵期狩獵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二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其犯罪行為造成 野生動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破壞,損壞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立即停止非法狩獵,並向公眾賠禮道歉,2人主動先行賠償生態環境損失21900元 ,依法可酌定從輕處罰。因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之規定,判處2被告人犯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共同賠償生態環境損失人民幣21900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就非法狩獵犯罪行為發表賠禮致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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