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人稱詩仙,一個穩穩站在唐詩頂峰的男人,天才絕頂,舉世無雙。
但天才,其實都是有套路的……
我用了100天時間研究李白,發現了他成為天才最大的四點秘密!
第一點:肯熬。
我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李白小時候跟咱們一樣,都不願意上學。但他從小不一樣的是,他不怕挨揍!敢逃學!
有一次他逃學出去玩,蹦躂蹦躂跑到河邊,看到了一個老婆婆,拿著一根很粗很粗的鐵杵,費力的在石頭上磨。
李白就非常奇怪啊,問:老婆婆你磨杵幹嘛啊?
老婆婆非常和藹,笑眯眯的,就說了倆字: 做 針 。
雖然李白膽子大,敢逃學,但他畢竟太小了,太天真,too young too small.這明顯是一句逗他玩的話,他竟然信了。而且還自己天馬行空了非常多的想法……小孩不可怕,就怕小孩有想法。
第二天,學堂裡多了一個勤奮的小身影。沒錯,就是小李白。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小學課本裡的一篇課文,叫《善意的謊言》。
李白看完老婆婆磨針之後,回去自己琢磨出來了一個不屬於他那個年齡應該懂得的道理。他發現:做事,要熬。不熬個十年八年,誰能把鐵杵磨成針?
於是李白就立下大志!我一定要在老奶奶把鐵杵磨成繡花針之前讀成書!
那麼怎麼讀成書呢?這也就是我發現的第二點。
第二點:能抄。
小李白被"善意的謊言"之後呢,就開始腦袋貼個布條,寫上,努力!但他可能年紀太小,還不懂給自己立每天早上六點起床,晚上十一點睡覺,要背100個單詞的flag。小屁孩的他就知道一件事,想讀成書,就得寫出《文選》裡面那樣的文章。
(《文選》即《昭明文選》,收錄自周代至六朝梁以前優秀的文賦詩歌700餘篇。)
於是,小李白為了趕在老婆婆磨出繡花針之前讀成書,開始了仿寫《文選》之路。前前後後,一根筋的他,竟然整整仿寫了三遍!這個過程,李白也終於長大了。
我猜想啊,李白寫完之後,把自己的2000多篇詩歌文賦都放在一個屋子裡,他站在門前,看著滿屋子自己的心血,然後從手邊隨手拿出兩篇,再輕輕地劃了一根火柴,瀟灑的彈到了屋子裡,轉過身,關上門。動作一氣呵成,流暢的令人髮指。
沒錯,他把自己的心血,都燒了,就剩下隨手拿出的那兩篇。
(《酉陽雜俎》記載:李白前後三擬《文選》,不如意,輒焚之,惟留《恨》、《別》賦。)
其實,我覺得李白做的非常正確。
人必須向前看,沒有勇氣去砍掉昨天,就沒有能力去戰勝明天!
雖然作品都燒了,但是《文選》裡的語句早已深深地刻在了李白的腦海裡,抹不掉,也擦不去。
不知道老婆婆的針磨到了那一步,但是如今的李白已然變成了一把絕世的刀,無論什麼題材,體裁,都擋不住他的鋒芒。但是,光有鋒芒,是不夠的,再鋒利的刀,也有生鏽的一天。還差一點,就差一點,這把刀就可以鋒利千年,不腐不鏽。
這一點,也就是第三點。
第三點:敢寫。
唐朝,小時候被"善意的謊言"欺騙過的人可能有一萬人。但是一直天真的信以為真的可能就只剩下了一百個。在這一百個人中,只有一個詩人,會成為李白。因為只有他堅定不移的在跟老婆婆的鐵杵賽跑,還生怕一個不留神被超越。於是,燒完作品之後,李白拒絕了仿寫,開始創作屬於自己的,屬於這個時代的,最飄逸,瀟灑的詩文。
但其實李白是騎在魏晉六朝文壇大佬們的脖子進行創作的,跟西方的牛頓先生站在別人的肩膀上是同一個道理。如果他倆見了面,肯定會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找到了知音。
李白在《蜀道難》裡面寫:劍閣崢嶸而崔嵬,一夫當關,萬夫莫開。所守或匪親,化為狼與豺。
四百多年前的西晉張載也寫過: 一人荷戟,萬夫趑趄。形勝之地,匪親勿居。
李白又在《將進酒》中寫:陳王昔時宴平樂,鬥酒十千恣歡虐。
七步詩大文豪曹植也曾說 : "我歸宴平樂,美酒鬥十千。
都知道李白的《蜀道難》和《將進酒》,可誰又知道張載的《劍閣銘》和曹植的《名都篇》。這難道不是騎在前人的脖子上寫詩嗎?沒錯,就是這樣。但不同的是,這不是模仿,而是超越。前輩張載,會以李白引用過他的文章,為榮。
三擬《文選》的李白,對其中的語句早就嚼爛了咽進肚子裡,當他想寫詩文的時候,不知不覺就用了出來,不僅比前輩們寫得好,而且完全看不出來借鑑的痕跡。寫的那叫一個渾然天成,那叫一個羚羊掛角無跡可尋。
所以,你知道了,模仿只是過程,創新才是目的。
現在這把刀,已經無堅不摧,能禁得住風雨的雕琢,耐得住時間的侵蝕。他已經完全擁有了實力,但還缺一點點名聲。如果老婆婆現在一下子就磨成了針,名聲遠揚,李白還是會輸。終於,他等來了一個機會……
第四點:會裝。
杜甫不會裝,所以杜甫詩文寫的再厲害,他也只是李白的一個小粉絲,只能追在李白屁股後面跑,每天都寫詩給李白,只希望他回那麼一兩句鼓勵的話。
那為什麼李白能成為杜甫的偶像,還火遍大江南北,男女老少婦孺皆知?就是因為他會裝!
會裝,其實,非常,重要。
李白第一次進京的時候,已經在跟太子混的賀知章去看他。第一次見到李白的賀知章,一下子就被那爆表的顏值震驚了。回頭再看李白的《蜀道難》,又被他超高水準的文章折服了。
賀知章怒喊一聲:大神(謫仙人)!
他二話不說拉著李白就要在酒店喝酒,但他左掏掏,右掏掏,把錢包忘家裡了!場面一度尷尬,兩人面面相覷。他看李白鼓鼓的錢包,卻絲毫沒有掏錢的意思,就心一狠,把最愛的金龜一把拽下來,拍在桌子上:小二!拿酒來!
(《本事詩》記: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師,舍於逆旅。賀監知章聞其名,首訪之。既奇其姿,復請所為文。出《蜀道難》以示之。讀未竟,稱嘆者數四,號為"謫仙",解金龜換酒,與傾盡醉。期不間日,由是稱譽光赫。)
那李白為啥非得讓賀知章掏錢呢?我覺得啊,李白出自蜀中,第一次來到首都。作為唐朝偏遠山區來人,要說他來了之後沒有被地域黑過,打死我都不信!所以在賀知章沒帶錢的時候,李白必須要"裝"一下,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姿態的問題。賀知章掏了錢,加上剛才的一系列崇拜的犀利小眼神,他就會在京城收穫第一位鐵桿迷弟,以後,定有大用!
事實證明,非常有用!通過賀知章的大肆傳播,李白名聲大震,傳遍京畿,甚至驚動了皇上,以至於後來唐玄宗親自下詔命李白進京,李白髮出做了幾十年閒魚,終於翻身的吶喊!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其實他想說:老婆婆的針,應該沒磨好吧?
結語:
總結一下啊,其實李白的成功,無非四點。
第一點:立志!並且長期不斷地提醒自己,你的志向是什麼!
第二點:磨礪!要經過風雨的磨礪,踏遍前人的道路!
第三點:創新!總結前人的經驗固然重要,但踏出自己的路,才是根本!
第四點:機會!會裝的人很多,但能裝對的人太少,把握住來之不易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