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19歲的小劉被溫嶺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案由是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因為他的粗心,導致注塑機夾住工友的腦袋,最後,工友因搶救無效死亡。
小劉是陝西人,原在溫嶺市松門鎮一家包裝公司打工,這起意外就發生在該公司。去年9月9日中午,一臺注塑機生產頭盔時出現問題,員工李某進入機器內部清理粘在模具上的塑料雜質,小劉撿起彈簧刀過去幫忙。
小劉說,由於彈簧刀太小不能刮,他出來三四十秒鐘後,以為李某也已出來,就按動按鈕運行機器。這時,李某發出叫聲,小劉馬上按了急停開關,機器隨即就停了下來。
之後,被機器夾住受傷的李某被送到醫院搶救,於去年9月15日死亡。根據鑑定,李某系嚴重顱腦外傷死亡。
事故發生後,公安、安監等部門成立了調查小組,對本次事故做出責任認定:李某無安全生產意識,也無安全生產自我保護意識,違章作業,在電源未切斷的情況下,擅自進入機器內部作業,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鑑於其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小劉在啟動機器前未仔細查看現場情況,嚴重違規操作,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事發後,小劉離開了溫嶺。今年7月18日,小劉在陝西老家向公安機關投案。
檢察機關認為,小劉因違規操作致一人死亡,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根據責任認定,該公司未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管理不到位,安全「三級」教育培訓未落實,未及時對設備設施進行維修,該公司和公司負責人對事故的發生也負有責任,並接受行政處罰。
來源:台州數字報,記者 趙雲 通訊員 木車
疑因操作失誤,男子的左前臂被注塑機夾住。 林海廣 攝
事發市區創業北路一剪刀廠
昨日,陽江市區創業北路一剪刀廠一名員工在操作機器時,疑操作失誤,左前臂不慎被注塑機夾住,經江城公安消防中隊消防官兵約40分鐘的救援,最後將該男子解救出來,該男子的左前臂、手指折斷。
昨日上午11時40分,市119消防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市區創業北路新毅剪刀有限公司一員工在操作機器時,左前臂被注塑機夾住。江城公安消防中隊消防官兵隨即趕赴現場救援。
消防官兵到達現場後,看到該廠一名員工左前臂被注塑機夾住,手指被機器死死咬住,機器的電源已關閉,周圍員工用鐵棍把機器撐住,不讓其繼續下壓。消防官兵利用液壓擴張剪及千斤頂將機器兩個對角撐起並固定,然後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將該機器保險鎖卸下來,利用千斤頂及液壓擴張剪將機器一點一點往上撐。
經過約40分鐘的緊張救援,消防官兵將該男子被夾住的左前臂拿出。隨後,120救護車將受傷男子送往醫院救治。
來源:南方新聞網
7日19時6分,位於沙頭角保稅區28棟的**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的一員工在注塑機接駁信號線頂針線位時跌落至注塑機內,經120搶救無效宣布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8萬元。
事故發生後,區安監局、鹽田公安分局、海山街道辦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立即開展救援工作,並封存了事故現場。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區政府授權,區安委辦立即牽頭成立了由區安監局局長張智任組長,區監察局、區總工會、區安監局,海山街道辦,鹽田公安分局有關負責同志及技術專家參加的鹽田區**實業墜落一般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查閱資料、調查取證、專家技術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同時,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事故單位**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6月8日,註冊地址: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保稅區廠房,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許可經營項目:生產經營各種玩具、玩具配件、精密模具、模具配件、五金配件、微型電機及相關配套及附屬產品。
(二) 傷亡人員基本情況
死者張某,男,34歲,廣西武宣人, 2014年進入**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工種為注塑工,級別為技術員。
(三)設備基本情況
(1)現場模具分離處於打開狀態,設備處於斷電狀態,模具上安裝接駁信號線,設置有限位開關;
(2)現場檢測該設備整體性能完好,安全防護有效;
(3)電器線路暢通,該設備設施有漏電保護開關,經過檢測測試,該開關能夠正常動作;
(4)設備金屬外殼接有地線,對地電阻為0歐姆;
(5)設備報警裝置完好有效;
(6)設備底部約低於地面0.5米。注塑機的導柱和底部內布滿潤滑油;
(7)接駁信號開關處最高2.05米,站立模具處高度0.85米。
(四) 事故現場情況
事故發生位置為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保稅區廠房注塑車間,該車間面積約1000平方米,現有注塑機器8臺。
二、事故經過
(一)事故經過
7日19時,**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技術員劉某從三樓去一樓拿工衣,聽到7號注塑機報警,透過關閉的安全門看到技術員張某躺在工具機底下,立即跑到消防控制室,向保衛組長報告。
接報告後負責人立即趕到現場查看,發現技術員張某暈倒在7號注塑機內,口鼻出血,沒有動靜,用手摸額頭,有點發熱。張某立即呼叫隊員孔亮,並報告公司領導梅某。
19時01分張某撥打120電話,120於19時07分趕到,在120指揮下,車間2個技術員3個保安一起將張某抬到地面,由120進行現場搶救。19時10分在120提醒下打110電話報警,19時15分醫生宣告張某搶救無效死亡,19時25分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現場勘察後,排查自殺和他殺。
根據現場死者躺在注塑機內的情況和方向,身上的狀態,以及現場調查,可以判斷為事故是死者從後模具上摔下來引發。
1.摔倒的推斷:
(1)安裝工藝及相關技術人員告知進行接駁信號開關是要站在後模具上才能操作;
(2)後模具拉銷為圓形,不適合站立,且現場未見相應的工作平臺;
(3)後模具拉銷上布滿潤滑油,有滑擦痕跡,死者穿了一雙不具有防滑功能的運動鞋,鞋底滿是油汙。
2.從模具上摔下時立足點判斷:
(1)後模具的圓形拉杆柱高度為0.76米,兩個拉杆柱距離0.98米,根據人體學,圓柱拉杆不適合站立;
(2)模具上有兩根間距為0.59米,長度0.4米的圓形拉銷,且高度0.85米,人站在上面即可較方便進行高處接駁信號開關。
3.頭部磕碰到模具上暈倒的判斷:
(1)死者沒有明顯外傷,僅口鼻有流血;
(2)根據死者身高,從模具上摔下來一定會磕碰到另一邊模具;
(3)根據現場人員反映,沒有人發現死者掉下來,或聽到呼喊,可以判斷死者摔下後進入了昏迷;
(4)從收集到的照片發現,死者面部及前額無明顯傷痕,而根據腦部結構,受到撞擊,最容易造成死亡的部位為太陽穴和後腦,而現場未見太陽穴位置有明顯的傷痕,而後腦位置有正延髓,其是腦幹的組成部分之一,呈圓錐形,尖端在下方,於枕骨大孔平面移行於頸部脊髓,底在上面連接橋腦。延髓的深部充滿網狀結構,人體調節呼吸、心跳和血壓的許多重要的神經中樞就位於其中。因此,如果後腦勺受到外來的打擊或朝天摔倒使延髓發生損傷,就會危及生命。
根據以上情況分析,張某後腦勺受到傷害屬於大概率事件,加上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可以判定張某屬於頭部後仰後腦勺磕碰到前模具導致死亡。
因無現場目擊人,結合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從法醫特徵上死者張某符合從較高處墜落的特徵,可推斷張某死亡情況:張某本人安全意識不強,沒有採取防護措施,站在布滿潤滑油的後模具上接駁信號開關操作,因穿不具有防滑作用的運動鞋,失足從模具上滑下,頭部後仰導致後腦勺磕碰到前模具上暈倒休克,後搶救無效死亡。
三、應急救援、善後處理及經濟損失情況
(一)應急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員工立即撥打了120,120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搶救,後經搶救無效宣布死亡。隨後現場負責人撥打了110報警電話,海山派出所派出民警到達現場,並帶走現場有關人員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區安監局於19時34分接到報告,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對現場採取警戒等措施,防止證據滅失。應急救援處置無不當之處。
(二)善後處理
27日,**實業(深圳)有限公司與死者的親屬籤訂了《協議書》,善後賠償工作已妥善處理。
(三)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48萬元。
四、事故調查情況
根據現場勘查、查閱資料、調查取證、專家技術分析,發現:
1.事故發生時僅張某(死者)一人進行機器操作,當時沒有其他人在附近。
2.技術員劉某是在聽到接駁信號線頂針線位開關發出的報警聲音才發現張某躺在注塑工具機內,當時聯鎖安全門處於關閉狀態。
3.張某等人將死者從注塑工具機內抬出時發現其口鼻出血。
4.根據事故現場照片,發現其面部朝上,身體側傾,半躺於注塑機的底部,上衣為工衣,下裝為牛仔褲,腳穿運動鞋。
5.根據操作規程,模具調試動力系統必須斷電;根據事故現場照片,模具位置未發生變化;根據相關人員筆錄,注塑機聯鎖安全門為關閉狀態;根據事故現場檢查,未發現有漏電情況,報警器為-24V低壓電,可以排除注塑機漏電。
6.死者張某腳穿普通球鞋,上面有較多油汙。根據相關人員的筆錄,模具調試時需要接駁信號線頂針線位開關,其位置在工具機頂部,高達2.05米,一般操作是需要站立在模具上操作,模具為分離狀態,人站在模具中間進行操作,模具布滿潤滑油,且參差不平。
五、安全監管部門履職情況
鹽田區安監局、海山街道辦、沙頭角保稅區服務中心對**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的日常安全監管合法合規,無失職瀆職行為。
六、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張某安全意識不強,獨自進行模具調試,未設置操作平臺及其他安全防護措施,站在充滿潤滑油的模具上,接駁信號線頂針線位開關,所穿的球鞋沒有防滑功能,導致腳滑從工具機上墜落致死,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1)**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責任制度不健全。無注塑部(事故發生部門)等基層部門和總務部主管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基層部門主管責任制未細化到具體基層部門主管崗位;注塑部無隱患排查、安全培訓教育等安全制度;上落模安全操作規程無針對性,缺乏可操作性。
(2)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只有公司層面開展排查,未逐級落實,未全員參與;員工培訓不到位,員工安全意識不強;操作規程未按公司制度要求進行修訂。
(3)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法賦予的安全生產職責,導致**實業安全管理工作出現管理漏洞;注塑部主要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未合理組織生產,未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崗位教育。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鹽田區**實業其他(墜落)一般事故是一起由於當事人安全意識不強獨自進行模具調試,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七、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相關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建議由鹽田區安監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二)相關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張某,**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注塑部技術員,安全意識不強,進行模具調試時未進行安全操作,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鑑於其已死亡,不予追究。
2.李某,**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建議由鹽田區安監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3.嚴某,**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注塑部主管,是注塑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未合理組織生產,未按公司要求頻次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並及時記錄,未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崗位教育,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建議由**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處理。
4.梅某,**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總務部副主管,未認真履行總務部安全生產責任,未督促注塑部落實隱患整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由**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處理。
5.鄧某,**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總務部主管,未認真履行總務部安全生產責任,未督促注塑部落實隱患整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由**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處理。
八、事故教訓和建議
此次事故充分暴露了生產經營單位在維修、調試等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為防範同類事故的發生,提出如下建議:
1.**實業(深圳)有限公司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行專項安全評價,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部門、各崗位均應有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完善基層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基層生產車間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健全、完善基層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落實。
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根據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提升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安全技能。
2.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安全執法檢查力度,增強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來源:鹽田區政府在線
更多安全事故:
企業十大安全理念:
所有安全事故都可以預防;
各級管理層對各自的安全直接負責;
所有危險隱患都可以控制;
安全是被僱傭的條件之一;
員工必須接受嚴格的安全培訓
各級主管必須進行安全審核;
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糾正
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中的安全同樣重要;
良好的安全等於良好的業績;
安全工作以人為本。
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設備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設備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設備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設備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設備;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料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設備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 料保溫時例外。
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後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設備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設備範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設備、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並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打開;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後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
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後方可作業。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設備及設備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溫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鬥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後安全門,並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後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後才能運行該設備。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運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接。
17、當射臺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鬥裡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設備。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設備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設備生產。
22、生產高溫產品(模溫高於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模、油溫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機器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接。
5、凡用於連接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2 )。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製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接,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於機器(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溫,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摸。另外,運轉後由於餘熱仍有高溫。在機器及配管溫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摸。
8、不要用溼手觸摸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著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範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溫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乾燥溫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溫,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溫度。
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鬥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鬥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鬥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餘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行車安全生產須知
1、電動單梁起重機(俗稱行車)須由專人操作,操作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2、開車前應進行試車,試車是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檢查吊鉤,吊索是否牢固,外觀無破損。
3、電動單梁起重機在起吊工件時,工件的重量應在吊鉤、吊索及電動單梁起重機允許的範圍內。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裝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以稍離地面為宜。
7、電動單梁起重機在吊運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下面嚴禁站人。
8、嚴禁將工件吊起後,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行車無人管制。
9、工作完畢,電動單梁起重機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切斷電源。
更多安全守則,列印貼車間吧:
活動推薦:參觀大眾和凱迪拉克汽車工廠,聽各路專家大咖演講報告!
CIMIC2018第六屆中國注塑產業大會
上海 7月27日
主要議題:
演講主題嘉賓工匠革新36技李葆文 教授
TnPM管理體系創始人
怎麼降低模具企業的成本查鴻達
著名模具專家
注塑的成本控制與降低許老師▲ 想了解以上會議的更多信息?點我!
長按掃描二維碼,立即報名
Duang!Duang!D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