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案持續發酵,而作為整個事件當事人的鮑毓明,更是被釘上了「禽獸不如」的標籤,遭到眾人唾罵。可事到如今,鮑毓明不但不認罪伏法,反而想盡一切方法為自己開脫。4月11日,鮑毓明再度回復性侵養女案,表示「控訴內容存在不實,將適度做一些維權工作。」他甚至表示,受害者李星星的媽媽要求他和李星星辦理結婚手續,李星星也表示同意。這種荒誕的回應頓時引發一片譁然,更是讓真相更加撲朔迷離。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鮑毓明是在想方設法鑽法律的漏洞。可當我們回望整個案件,卻感到不寒而慄——這個懂法律的禽獸,真的可能鑽成空子,因為他每一步的布局,實在是太「完美」了
鮑毓明是名校碩士畢業生,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更是擔任過傑瑞公司的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可以說,他本身就知法懂法,明白如何避開法律的「高危區」。2011年,他曾在個人博客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裡面提到了我國目前對幼女性侵害的打擊還存在不足,呼籲有關部門重視,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以「可乘之機」。如今看來,他所指的「特權人物」竟然就是他自己,我們也有理由相信,他那在那個時候,就已經有了對未成年女孩下手的打算。
而到了2015年,鮑毓明開始在網上發帖收養孩子,吸引了李星星母親的注意。當兩人取得聯繫後,鮑毓明對他們無微不至的關懷迅速取得了母女倆的信任,而母親也放心地將自己的女兒交給了鮑毓明,讓他帶去北京「接受更好的教育」,而此時的李星星,還不到14歲。
熟知法律的鮑毓明當然明白,與未滿14歲的幼女發生關係是十分嚴重的,要按強姦罪論處,因此,他一直忍到了2015年的最後一天,並在2016年的第一天,也是李星星剛滿14歲的第一天,撕下了自己的偽裝,向她伸出了罪惡的雙手,並徹底開始了李星星長達四年的「噩夢」。
按照法律,與年滿14歲的女性發生性關係,如果雙方自願,則不構成犯罪。而這無疑給了鮑毓明一個很大的空子。而回看這四年,李星星完全是處於鮑毓明的控制和壓迫之下,並天天被鮑毓明用「我們做的事情很正常」、「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之類的話語洗腦,甚至鮑毓明還強迫她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而一旦鮑毓明利用這些話語製造出所謂「證據」,證明他和李星星發生關係是「雙方自願」,那他甚至有可能逃脫「性侵」的罪名。
而至於兩人質之間的「養父女」關係,鮑毓明更是早早做好了打算。就如他本人的回應所稱,作為未婚男性,他和李星星的年齡差距不滿40歲,按照法律無法建立養父女關係。同時,他與李星星的母親之間也沒有建立什麼書面的收養協議,僅僅是口頭承諾,所以他可以不承認。而且近日,鮑毓明的姐姐也表示鮑毓明與李星星「絕對不是養父女關係」。一旦鮑毓明將兩人的關係從「養父女」推翻成「情人」,那他所面臨的刑罰無疑會減輕,而無數證據表明,如今的鮑毓明正在這樣做。

俗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而鮑毓明這個熟知法律,並懂得如何規避法律的禽獸更是完美詮釋了這句話。回望他的作案經過,無論是時間,還是手段,都在最大程度上鑽了法律的空子。而對待這樣的禽獸,我們更是應該持續關注,一定不能讓他轉移公眾的注意力。作為受害者的李星星都鼓足勇氣在公眾面前揭開了自己的傷疤,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讓鮑毓明這樣的禽獸受到應有的懲罰!願案件早日真相大白,因為法網恢恢,不可能漏掉這樣的禽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