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大家都在集中火力罵一個人:鮑毓明。
關於具體原因,媒體都挖掘的差不多了,簡單說就是一個斯文敗類成功男,費盡心思找了一個剛滿14歲女孩「認作養女」,為了滿足自己變態的獸慾而放棄人性的悲慘故事。
很多人都在口誅筆伐鮑毓明,怒斥當地警方不作為,痛心孩子媽媽的愚昧和無知。
但你應該知道,壞人是不怕挨罵的。這一個案件,本就是一個高智商壞人精心布局的巧案,不管是孩子還是母親,都是他的獵物而已;甚至連警方,可能也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
我們隨便聊聊。
他只尋找即將年滿14歲的獵物
根據媒體報導,鮑毓明是在2015年4月認識這對母女的。媽媽單身,孩子即將年滿14歲。
圈重點:即將年滿14歲。很重要。
我國法律規定的很明確:14歲以下,不管是否自願,一旦發生性關係就得重判,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
作為法律界的資深人士,鮑毓明不可能不清楚這個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識。但他巧妙地避開了:14歲以上,就有很大的彈性空間,人嘴兩張皮,就看我怎麼說了。
這個「獵物」的年齡,是他刻意挑選的結果。
他的專業法律知識,成為了他的犯罪利器。
他從來沒承認過自己是養父
鮑毓明接觸小女孩的藉口,是說「自己一直都想有個孩子」。
雖功成名就,但親情缺失,現在想要彌補人生缺憾,這樣的善良藉口很能打動人,特別是窮人。
所以,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孩子媽媽妥協了。
不過,孩子媽媽可能從來就不清楚,我國《收養法》明確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同時,我們還有法律明確: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1972年出生的鮑毓明,2015年是43歲,孩子即將年滿14歲,不是法律上的收養,鮑毓明心知肚明。
這也是鮑毓明為什麼有要和孩子媽媽「組成家庭」的說法,但從未實施的一個原因。
所以,鮑毓明說:「此事說來話長,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關係相處。」
不是法律上的繼父,也不是法律上的養父,我就說說,你奈我何?
這就是最悲慘的結論:兩人根本不是養父女關係,可能只算男女同居關係。
他的地位決定了他的人脈利器
鮑毓明,光環身份一大堆:
「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認證外國專家、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兼紐約長島商學院講師、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中國行為法學會客座教授、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曾任美國思科和美國新聞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如此顯赫身份和地位,沒有幾個認識的人是不符合常規的。
也正因為有如此顯赫身份和地位,即便有點反常之舉,別人也不會相信。
危機來臨,打個招呼,查無實據,撤案和解,不是順理成章的事麼?
他用他的地位和才華,把很多人都綁上了戰車,他還當了司機。
他太洞悉人性了,對手沒有反抗餘地
高智商高學歷的鮑毓明早就把人性琢磨透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弱點,拿捏住了弱點就能牢牢控制住這個人。
從他的「獵物」這對母女身上就可見一斑。
初次見面的孩子媽媽「發現對方年過四十而未婚,有些動搖」,但鮑毓明「只花了半年時間,就徹底取得了媽媽的信任」,放手將孩子交給了他,招數無非兩個:單身的母親基本都缺錢,缺愛。
而對於孩子,鮑毓明則選擇了精神上的洗腦和身體上的控制:
「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同時,沒收手機,限制發朋友圈,微信只能添加他……
恩威並舉,對什麼人施什麼法,他沒有對手,只有奴隸。
我來編個故事吧
請允許我胡亂猜想並瞎編一下:
一個單身媽媽帶著一個即將年滿14歲的孩子,日子過得孤獨又清苦。
一個成功男,雖功成名就但心理畸形,為了滿足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不斷尋找著自己的獵物:單親家庭,經濟條件很一般,孩子快要14歲,並且長相不錯。
她憧憬著改變,他布下了陷阱。
機緣巧合,造化弄人,噓寒問暖、出手大方的他讓母女二人沒有絲毫的抵抗力。
成功人士和孩子母親達成了交易:我給你一筆錢,你把孩子交給我。
孩子媽媽有了錢,可以更好的生活;孩子有了良好的環境,也可以更好的成長。至少單純的媽媽和單純的孩子會這麼想。
在這樣一個雙贏結果的誘惑下,大家都很開心,但是,悲劇也開始了……
但更悲劇的是,我們只能這麼想想,卻拿不出證據。
縱觀整個事件,這對平凡至極的母女在高智商的鮑毓明面前,敗得一塌塗地,根本沒有思考和還手的餘地。
我們可以痛罵鮑毓明,但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就像我們以前看HK影視劇,壞人可以肆無忌憚地做任何的壞事,但總是可以逍遙法外,因為警察找不到他的證據。
目前的種種跡象都不利於這對母女,甚至會被鮑毓明反咬一口,法律裡面沒有同情。
但我也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總能留下蛛絲馬跡,希望警察叔叔沉下心來,群策群力,找到他的破綻,將他繩之以法。
最後,不管結局如何,我都想對這個將法律和理性變成作案工具的高智商人Z說一句:壞人必遭天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