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金屬能像黃金這樣源源地介入人類的經濟生活,並對人類社會產生如此重大的影響。黃金是貨真價實的貴金屬啊,儲量有限,開採難度也大,數量就決定了他的價值!並且黃金價值可分割,價值10萬的黃金割成2塊,總價值還是10萬。一克拉鑽石割成2個50分試試?那麼,如果在農村承包地下勘探出金礦礦脈,土地承包戶可以開採嗎?農民別不懂!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就規定了,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也就是說即是在自家的地下,發現了巨大的金礦,最多也是獎金加錦旗,一來自己沒有充足的挖掘設備,二來怎麼出手也是一個難題,比較金礦的含量都是較低的,是需要一定的冶煉之後才能提取,對於我們普通人家來講,這些都是做不到的。
作為一個農村裡面的農戶,那麼對於土地的經營承包權使用的實 物在我們手中,當然土地的主要還是屬於國家的,因為是國家將這個土地發放給我們農戶經營承包的。院子裡發現金脈自古就有發生,不過這種地下資源卻不屬於個人,它是國家的。所以對於地下的金礦礦脈依舊是屬於國家所有,私人是禁止開採的,如果有開採的想法,可以根據國家具體條文規定,需要到國土部門申請,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重新辦理採礦用地相關手續。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如果大家恰巧看到自己的承包地下有礦,我奉勸大家還是別輕易採礦,這是非法的。國家徵收你承包經營的山,也會依法給予補償,並不會讓你無償損失的。這點大家要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