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獲悉,海口市瓊山區國興街道攀丹社區中丹村便民點一攤主吳娃,所銷售的三點蟹經抽檢鎘(以Cd計)項目不合格,且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依法對該攤主予以處罰5萬元。
據介紹,今年3月11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對中丹村便民點一攤主吳娃經營的三點蟹進行抽檢,經《檢驗報告》顯示,上述被抽檢三點蟹鎘(以Cd計)項目實測值1.6mg/kg,標準指標≤0.5mg/kg,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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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之一。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最大限量值為0.5mg/kg。水產品中鎘超標可能是水產品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經詢問調查,吳娃稱上述抽檢不合格三點蟹是其於3月11日,從海口市美蘭區東門市場內海口美蘭陳秀梅水產品攤的王欣豔處購進。執法人員調查發現,王欣豔為海口美蘭陳秀梅水產品攤租賃者,但其於3月11日未銷售過三點蟹;王欣豔出於幫忙才在吳某要求下於4月3日開具了3月11日的三點蟹票據,王欣豔否認銷售過三點蟹給吳某。
對此,吳娃提供進貨單據不真實,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無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採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6月29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瓊山分局依法對該攤位做出上述處罰決定。(趙文陽 郭宏鍵)
來源:海南食品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