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人》特約撰稿 李俊 賈洪海
近日,媒體相繼報導了來源為湖南益陽大米重金屬超標事件。據了解,這次的鎘大米之所以被發現,是雲南昭通市鎮雄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檢查工作中,發現了一批不合格米線,進而追溯到了這批鎘超標大米。
▲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市場監管部門查獲的近百噸「鎘大米」被銷毀。圖片來源 雲南共青團微博
據鎮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反饋,本次銷毀的不合格大米主要存在著黴爛變質、保質期超期、重金屬超標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問題,涉及15起案件,共銷毀大米99425公斤。在這15起案件中有13起重金屬超標案(主要是鎘超標),沒收並銷毀大米77350公斤,佔總銷毀比例的77.8%;查處時間為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涉及生產企業7家。經溯源,根據其大米包裝袋上標註名稱顯示,這7家企業均屬湖南省益陽市。4月24日,益陽市回應稱,已對涉事的7家企業立案調查。
此次系列案件中鎘大米的關注度最高。「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那麼鎘大米中的鎘到底是什麼?有什麼危害?來源於哪裡?有什麼預防汙染的措施?對於監管部門如何科學嚴謹的查處相關案件?本文希望給予大家一些思考,提出一些建議,同時也希望輿論給予監管部門更多時間認真嚴肅查處此類違法行文。
鎘(Cd)的「三致」作用 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限值嚴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汙染物之一,進入人體的主要途徑是通過食物攝入。食物中鎘的存在形式以及膳食中蛋白質、維生素D和鈣、鋅等元素的含量,均可影響鎘的吸收。進入人體的鎘大部分與低分子硫蛋白結合,形成金屬硫蛋白,主要蓄積於腎臟,其次是肝臟。體內的鎘可通過糞、尿和毛髮等途徑排出。
鎘對體內巰基酶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鎘中毒主要損害腎臟、骨骼和消化系統,尤其是損害腎近曲小管上皮細胞,使其重吸收功能障礙,臨床上出現蛋白尿、胺基酸尿、糖尿和高鈣尿,導致體內出現負鈣平衡,並由於骨鈣析出而發生骨質疏鬆和病理性骨折。日本神通川流域鎘汙染區的公害病「痛痛病」(骨痛病),就是由於環境鎘汙染通過食物鏈而引起的人體慢性鎘中毒。鎘及鎘化合物對動物和人體有一定的「三致」作用(致突變、致畸和致癌)。
其實,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限值非常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大米中限量為0.2mg/kg(通俗理解:在一公斤水裡你放進去了0.0002克黃金的樣子)。以上與鎘相關的中毒與損害,主要通過長期高劑量的攝入才會導致,以慢性病變為主。
▲湖南益陽百噸鎘大米事件引起輿論熱議。不只是大米,據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新一批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有2批次蝦菇(皮皮蝦)也被檢出重金屬鎘超標。圖片來自網絡
科學抽樣與檢驗 才能保障結果公正
據了解,湖南益陽已決定對7家涉事企業予以立案調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抽樣人員不得由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行提供樣品;希望抽樣人員保證樣品的客觀性,同時在抽取同批次樣品過程中因為大米同批次可能量比較大,需要保障好隨機抽樣這個抽樣準則。根據辦法第三十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對監督抽檢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複議。
在這裡,再擴展談談「檢驗檢測機構在檢驗過程中的一些避免出現假陽性的經驗」,比如可以使用研缽而不要用金屬粉碎機器防止汙染等,制樣一定要注意使樣品有更好的均一性,還可以再研究一下過篩的大米是否檢測值也這麼高,防止大米中因為有小石頭或者其他汙染了樣品導致假陽性。總之,只有科學的抽樣與檢驗,才能保障結果的公正性。
湖南益陽決定對7家涉事企業予以立案調查之後,應該也會再次抽樣檢測,希望等檢測結果出來後,再來判斷這次重金屬汙染大米事件是偶然性的發生,還是除了銷毀的77噸含重金屬食品外,還有更多需要追溯的受汙染大米?
根據辦法第二十四條,「承檢機構應當自收到樣品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與承檢機構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此,也希望輿論給予監管部門更多時間檢驗檢測與調查清楚。
重金屬超標食品 這類案件如何處罰?
第一種常見的是入刑。
在2017年5月至7月,湖南益陽某企業將1440.25噸本應用作飼料用途的鎘嚴重超標大米,銷售到了口糧市場,最終,十六人因此獲刑。除此之外,常見的是依據食品安全法而進行的各種判罰。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海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網公開的相關案例,近三年來,海南省共查處了9個與重金屬鎘相關案件:其中2018年6月1日,執法人員到位於萬寧市某地進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抽檢樣品為長腰魚,經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發現其鎘含量為0.200mg/kg(標準要求:≤0.1),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本案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汙染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最後相關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進行處罰,即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當然,如果經營者對經營銷售的產品進行了索票與能提供檢驗合格證明,盡到了進貨查驗登記義務,證明其是在不知道所經營的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況下,採購並銷售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可以免予處罰。
嚴查鎘應用領域 追根溯源保障食品安全
鎘廣泛用於電鍍和電池、顏料等工業生產中,故由於工業「三廢」,尤其是含鎘廢水的排放對環境和食物的汙染較為嚴重。一般食物中均能檢測出鎘。海產食品、動物性食品(尤其是腎臟)含鎘量通常高於植物性食品。
另外,許多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也含有鎘——因鎘鹽有鮮豔的顏色且耐高熱,故常用作玻璃、陶瓷類容器的上色顏料、金屬合金和鍍層的成分及塑料穩定劑等,因此使用這類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也可對食品造成鎘汙染。尤其是用作存放酸性食品時,可致其中的鎘大量溶出,嚴重汙染食品,導致鎘中毒。
所以,在案件查處中不僅需要在流通和銷售端把控食品安全,更要追根溯源,做法如下:
嚴格監管工業「三廢」排放、農田灌溉用水和漁業養殖用水;
限制食品加工設備、管道、包裝材料和容器、顏料等的鎘含量;
制定食品中鎘的允許限量標準並加強監督檢驗。要做到防治結合。堅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是監管部門矢志不渝的監管職責。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食安通網站匯總了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國家和各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發布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檢信息。據不完全統計,不合格信息共計3313批次。這份疫情期間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統計分析報告表明,疫情期間食品抽檢不合格原因主要有食品添加劑、微生物、理化指標、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汙染物等13個類別。其中微生物問題佔26.83%;食品添加劑問題佔19.08%;理化指標問題佔14.86%;獸藥殘留問題佔14.75%,農藥殘留問題佔8.51%。圖片來源:食安通官微
附:2019年下半年各類食品監督抽檢結果匯總表
▏編審:崔曉林 ▏編輯:姚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