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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民小黃上個月找了份工作,上班一個半月後,他不僅被公司給辭退了,之前的工資也可能打水漂。為此,他和公司之間鬧得很不開心。
11月15號左右,小黃入職高新區雲中城44樓的江蘇博嶽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從事客服工作,主要是承擔唯品會的快遞服務熱線工作。12月27號,小黃被公司的工作人員告知違紀,隨後被要求無薪辭退。
小黃:那個客戶問我的私人情況,然後問我男的女的,然後我騙他說我是女的。之後公司就給我下了一個通報,說我洩露機密,但是我並沒有洩露機密,我有點懵。
小黃說,工作了一個月,他也認為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按照公司規定,他在兩個星期之前,也就是12月15日已跟公司提出要離職。在小黃看來,現在公司這麼做,就是不想給他發工資。
小黃:他讓我走,然後我說我工資呢?他說一毛錢都不給。然後上個月工資也沒有發,應該有3000多塊錢。因為我從來沒有到過這種公司,就是把你辭退了,一毛錢都不給你。
江蘇博嶽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南昌地區負責人告訴記者,小黃在接熱線時確有不妥當之處,並被他們的甲方唯品會監測到違反了公司的服務紅線。
江蘇博嶽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南昌地區負責人 湯先生:甲方會對我們公司進行扣款,最少一萬塊錢,所以說目前是把他的工資暫扣,但我們肯定會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去給他發放他應得的部分工資,這個放心。
對於此事,律師提醒廣大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辭退時,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律師 鄒志斌:勞動者一定要注意拿到辭退的書面憑證。如果只憑口頭的通知,勞動者自動不去公司到崗的話,那麼就可能形成事實上的曠工,這就屬於嚴重的違紀行為,在以後的勞動者對自己權利的保護過程中,可能使自己處於不利的地位。